安徽汇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时间:2017年3月14日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参加股东:陈建彬、朱其宝、刘永刚、中建商品混凝土安徽有限公司经股东会研究决定,完成下列决议:一、同意免去彭道德公司执行董事职务;同意免去陈建彬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同时解聘其经理职务;免去朱其宝公司监事职务。选举产生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由方介生担任,监事由林莉担任,聘任顾瑞为本公司经理,一致同意法定代表人由原:“陈建彬”变更为“方介生”。二、同意股东陈建彬将其在“安徽汇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45%股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中建商品混凝土安徽有限公司”,同意转让后陈建彬不再是公司股东。三、同意股东刘永刚将其在“安徽汇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45%股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中建商品混凝土安徽有限公司”,同意转让后刘永刚不再是公司股东。四、同意股东朱其宝将其在“安徽汇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10%股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中建商品混凝土安徽有限公司”,同意转让后朱其宝不再是公司股东。五、同意公司类型由原:“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由于公司股东由三个自然人变更为一个公司,同意原公司章程废止,重新制定《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字:安徽汇恒新型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