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方乙方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包月)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地点:承租人:(以下简称甲方)出租人: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赁乙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机械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租赁单价及金额序号机械名称车牌号码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元/月)起租日期租赁时间(月)合计金额(元)现行税率12操作人姓名:证号:发证单位:有效期:操作人姓名:证号:发证单位:有效期:合计:约¥元(含税)大写:(含税)。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第二条租赁期限2.1租赁期限以机械设备进场双方验收完成后正式干活开始计算时间,到机械设备退场时间为止。在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租赁机械设备运行状况和操作人员表现及工程实际施工需要决定租赁期限。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停止使用租赁机械设备需提前3天通知乙方。乙方停止服务、租赁机械设备退场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机械设备方可退场。本合同月租费为固定单价,不予调整。2甲方乙方2.2甲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能力、数量和技术性能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更换或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三条租赁内容和地点3.1.租赁内容:配合甲方施工现场等服务内容。3.2.使用地点:。第四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4.1.租赁方式:租赁(提示:填写“带司机”或“裸机”)。乙方为租赁设备配备操作人员名,设备操作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承担,方负责安排操作人员的食宿,其食宿费用由方负责承担。4.2.乙方配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依法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等完成本合同所必须的资质证照。(提示:裸机租赁的设备前面的内容删除)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过地方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并将检验资料报告和操作人员证件一份报甲方存档。4.3.在租赁期间,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对租赁设备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4.4.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甲方不能对租赁设备使用、收益的,甲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五条租赁费用和结算5.1.租赁费用: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费用每月人民币元/月/台(大写:(人民币整)(含税)。本租赁价格以当月日历天数计算为一个月,不足整月者按实际租赁工天折合计算租赁费。租赁费包含增值税及其它应由出租方承担的税费。5.2.租赁费起止时间5.2.1.计费时间自在甲方对设备验证合格后开始。3甲方乙方5.2.2.在合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按日历天数照常计算,因自然原因造成的机械停工,由双方协商计算。5.2.3.合同期满时,甲方必须提前3天向乙方发出通知,乙方接到通知后及时办理结算退场手续。5.3.租赁时间签认双方授权的委托人每天对服务的时间、内容进行签认,以便计算租赁费用。5.4.机械设备的进退场及费用承担机械设备进场时甲、乙双方需确认:乙方提供的租赁设备出厂时间、已投入使用年限、设备入场时的暂估价。设备主燃油由负责,液压油及附属油由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进场费用元由承担,退场费用元由承担,进退场运输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租赁期满后,双方办理退场交接手续。第六条付款方式按当月日历天数计算1个月租赁费,每月25日结算一次,最高支付比例为当月结算额的70%,施工完成双方办理合同封闭手续后30日内支付至90%,剩余10%在工程竣工后30日无息支付。乙方凭甲方负责人签认的租赁费凭证以及正规税务发票到甲方办理支付手续,租赁费以电汇或转账支票方式支付。(提示:付款比例由双方协商填写,原则上不得高于系统控制付款比例)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建筑施工企业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则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双方协商税率,签订补充合同。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7.1.乙方的义务和责任7.1.1.乙方应提供状况良好的机械设备和证件齐全的操作人员,机械设备必须经甲方验证合格,并应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维修和保养记录、作业人员操作证4甲方乙方及《特种作业设备人员证》原件给甲方核实,并提供一套复印件盖章后给甲方。(提示:如为裸租设备调整有关操作人员的内容)7.1.2.乙方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生产,满足甲方施工要求。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施工人员的安排,配合甲方施工,保证24小时随叫随到,但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作业。7.1.3.负责配备操作、维护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机械设备技术状态完好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每月因维修造成累计停机超过两天以上,则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列租赁费。7.1.4.负责提供润滑油、机油、滤清器及配件。7.1.5.与甲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租赁内容和时间的签认工作。7.1.6.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存放机械设备,并妥善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机械设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7.1.7.合同期间,乙方必须优先听从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的作业安排;因乙方操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机械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及其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7.1.8.乙方机械设备及操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负责人员的工作安排和派遣,若有不服从统一安排的,每次乙方应向甲方缴纳5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7.1.9.在合同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机械设备调离甲方工地范围或者承揽私活,否则乙方必须缴纳给甲方5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1.10.负责租赁机械设备进退场运输、道路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乙方及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进行赔偿。5甲方乙方7.1.11.乙方接到甲方退租通知书后不及时办理退租手续的,或乙方拒不接受租赁物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此产生的灭失、损毁、保管等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7.2.甲方的义务和责任7.2.1.提供安全的施工环境。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机械设备和人员的损伤,甲方承担相应责任损失。7.2.2.与乙方共同办理机械设备的服务内容和时间的签认工作,及时支付租赁费。7.2.3.租赁期间为租赁机械提供指定的地点存放机械设备,指定存放地点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予以变化,存放地点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乙方或乙方现场操作人员。第八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8.1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中的约定,乙方如违反7.1条款(除7.1.9条款外)约定的合同义务,乙方应按500元/次承担违约金,甲方可以在租赁费中扣减。8.2乙方在合同终止时必须接受租赁物。乙方接到甲方退租通知书后不及时办理退租手续的,或甲方自行交还租赁物乙方拒不接受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8.3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宽限期后甲方仍不能付款的,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按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利息作为违约金,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8.4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由济南仲裁委进行仲裁。第九条安全质量和职业健康6甲方乙方9.1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如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安全质量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9.2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9.3设备保险,由乙方按规定负责投保。第十条其他10.1甲方指定,乙方指定操作司机共同做好服务内容和时间的签认工作。10.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约定每台机械须配备名操作司机保证工地施工需要,甲方每月将组织不定期核查;若因司机原因影响机械设备使用,对缺勤天数按每名司机每天元标准直接从租赁费中扣减;同时,因缺少司机严重影响机械设备使用效率,当月结算租赁费按50%计算,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0.3甲方加强对乙方操作司机现场管理,充分合理地调度使用租赁机械设备;乙方司机按照甲方职工标准执行现场考勤制度,否则乙方须按甲方对职工的管理制度予以支付违约金;如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乙方应按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⑴司机不服从现场管理和施工安排的;⑵在施工中有倒卖油料现象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予以退租清场。甲方可以在结算时从租赁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并要求乙方承担甲方的损失。10.4乙方应合理安排维修保养时间,每月机械维修保养时间不超过两天。若维修时间超过两天,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若因天气原因当月连续闲置达五天或当月累计闲置达十天时间(含维修保养、不出勤时间),且当月机械累计运转时间不足260小时,其超出两天的闲置天数的租赁费减半。天气原因导致闲置两天以上的,当月不再另行安排维修保养时间。7甲方乙方10.5甲、乙双方应认真及时地做好机械设备运转时间的签认和统计工作,若出现虚假签认情况,对其责任人予以严厉处罚。10.6甲方按月对乙方燃油消耗情况进行核算,如果出现无合理原因的燃油超耗情况(含乙方倒卖油料),甲方将在采购价基础上加200%进行扣款。(提示:甲方供油时选择适用本条,乙方供油时删除。)10.7考虑防备特殊情况急用资金,每台机械设备预留第一次结算的月租赁费作为备用资金;该款项在租赁合同终结清算后不计利息返还。(提示:根据合同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本条。)10.8本合同的债权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10.9其他:10.10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单位:单位: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税号:结算单位税号:开户行:结算单位开户行:帐号:结算单位帐号:邮政编码:结算单位邮政编码:小学少先队组织机构少先队组织由少先队大队部及各中队组成,其成员包括少先队辅导员、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少先队员,为了健全完善我校少先队组织,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成员的确定1、大队长由纪律部门、卫生部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共四名),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2、中、小队长由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8甲方乙方以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另行选举。小队长各班各小组先选举出一名(共8个小组,就8名小队长)然后各班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小队长几名。3、在进行班级选举中、小队长时应注意,必须把卫生、纪律部门的检查学生先选举在中、小队长之内,剩余的中、小队长名额由班级其他优秀学生担任。4、在班级公开、公平选举出中、小队长之后,由班主任老师授予中、小队长标志,大队长由少先队大队部授予大队长标志。二、成员的职责及任免1、大、中、小队长属于学校少先队组织,各队长不管是遇见该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发现任何人在学校内出现说脏话、乱扔果皮纸屑、追逐打闹、攀爬栏杆、乱写乱画等等一些违纪现象,都可以站出来制止或者报告老师。2、班主任在各中队要对中、小队长提出具体的责任,如设置管卫生的小队长,管纪律的小队长,管文明礼貌的、管服装整洁的等等,根据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应职责,让各位队长清楚自己的职权,有具体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让各位队长成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让学生管理学生。各中队长可以负责全班的任何违纪现象,并负责每天早上检查红领巾与校牌及各小队长标志的佩戴情况。3、大、中、小队长标志要求各队长必须每天佩戴,以身作则,不得违纪,如有违纪现象,班主任可根据中、小队长的表现撤消该同学中、小队长的职务,另行选举,大队长由纪律、卫生部门及少先队大队部撤消,另行选举。4、各班中、小队长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负责,表现优秀,期末评为少先队部门优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