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1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及工务工程静态验收2015.8.6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2主要内容一、高速铁路竣工验收概述二、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三、工务工程专业静态验收四、高速铁路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正式验收简述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3一、高速铁路竣工验收概述1.执行文件2.适用范围3.竣工验收阶段划分4.竣工验收验收依据5.竣工验收主要内容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4一、高速铁路竣工验收概述1.执行文件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原铁道部文件《关于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107号)。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5一、高速铁路竣工验收概述2.适用范围(1)新建高速铁路建设项目;(2)专门用于旅客运输的铁路建设项目。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6一、高速铁路竣工验收概述3.竣工验收阶段划分(5阶段)①静态验收②动态验收③初步验收④安全评估开通初期运营一年后⑤正式验收投入正式运营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7一、高速铁路竣工验收概述4.竣工验收依据(6项)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②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③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含变更设计)文件;④审核合格的施工图;⑤设备技术说明书;⑥国家和原铁道部颁布的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8一、高速铁路竣工验收概述5.竣工验收主要内容(8项)①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②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原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③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④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⑤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9一、高速铁路竣工验收概述5.竣工验收主要内容(8项)⑥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⑦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⑧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10一、高速铁路竣工验收概述***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且达到开通运营条件、确保运营安全的情况下,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设备尚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可进行静态、动态和初步验收,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设备必须在正式验收前完成施工和安装。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11二、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1.执行文件2.静态验收定义3.静态验收条件4.静态验收程序及基本规定5.静态验收专业划分6.静态验收组织7.静态验收报告内容8.静态验收报告编制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12二、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1.执行文件①《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12〕107号)②《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44号)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13二、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2.静态验收定义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质量合格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14二、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3.静态验收条件(9项)①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建成;②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③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④承包单位按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自检合格;⑤精测网复测已经完成,复测资料完备,复测成果已移交;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15二、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3.静态验收条件(9项)⑥辅助工程(含公路立交桥)已经移交完毕;⑦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⑧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⑨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编制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16二、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4.静态验收程序(10步)①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监理单位同意,向建设单位申请验收;②铁路局和建设单位向工管中心申请开展静态验收;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验收方案、验收组织(根据建设情况,可分段分专业安排验收),以及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设备未完成施工情况等。③工管中心审查后下达开始静态验收通知;④静态验收领导小组组织专业验收组进行验收;⑤专业验收组完成检查,对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17二、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4.静态验收程序(10步)⑥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⑦专业验收组复查,合格后填写专业工程验收记录;⑧静态验收领导小组编制静态验收报告,报总公司建设部,抄送计统部、安监局、运输局、工管中心;⑨总公司验收专家组对静态验收情况及报告进行审查,对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审查意见送铁路局和建设单位,抄送建设部、工管中心;⑩铁路局和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报告报建设部,抄送计统部、安监局、运输局、工管中心。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18《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44号基本规定一、静态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1.设计文件:包括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有关设备及材料准入资料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等;2.工程承包合同及相关文件;3.施工文件:包括施工日志,设备、材料出厂合格证,进场试验资料、流向,施工记录,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记录,自检自验记录,设计变更执行记录等;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19《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44号基本规定一、静态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4.监理文件:包括旁站记录,抽检记录,各工点的监理报告和工作报告等资料;5.专项工程(电梯、消防、通风空调等)验收报告;6.检测、评估报告;7.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处理资料;8.静态验收所需的其它资料。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20《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44号基本规定二、静态验收的内容应包括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两部分。内业检查应对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进行检查,并对有关内业资料进行重点抽查;外业检查应包括观感质量检查、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等,并符合相应专业标准的要求。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21《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44号基本规定三、静态验收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抽查项目、数量应有可操作性,应根据内业检查和观感质量检查的结果确定;2.抽查项目应结合工程项目所处高原、高寒、台风、特殊地质和气候条件等具体情况,反映本工程或系统的关键工程质量,并应有明确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法;3.抽查数量不应小于本规范规定的抽查数量。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22《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44号基本规定四、工务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路基、桥涵、隧道、轨道等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边仰坡支挡、防护及截水、排水工程)、精密工程竣工测量等已完工;2.有砟轨道道砟符合相关技术标准;3.无砟轨道表面应干净,不得有异物、污染;4.轨道状态已进行调整,轨道几何尺寸符合相关要求;5.栅栏、疏散通道和其它防护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并符合铁道部相关规定;6.上跨结构物已移交完毕。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23《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44号基本规定五、通信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光、电缆接续完毕,检查合格;2.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自检合格,设备运行正常;3.通信工程各子系统通过测试,检查合格,系统运行正常;4.全线电磁环境清频工作完成。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24《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44号基本规定六、信号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轨道电路码序测试工作完成,载频、码序和信号显示正确;2.列控中心、RBC、LEU、应答器、ATO地面设备及安全信息网络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单体调试、导通试验(含列控数据)等,列控中心与相关系统的接口自检合格;3.LKJ基础数据资料齐全;4.联锁系统已按相关规定完成信号联锁试验,联锁关系准确无误,具备开通条件,与相关系统的接口自检合格;5.CTC系统实现中心设备与各车站设备的自动控制、列车运行状态显示等功能,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功能试验,与相关系统的接口自检合格;6.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功能试验。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25《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44号基本规定七、信息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光、电缆接续完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综合布线;2.设备安装、单体试验、调试完成,各项功能指标和安全措施符合设计相关要求;3.内部各子系统及网络调试完成,符合设计要求,系统运行正常。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2019/8/726《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44号基本规定八、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静态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1.牵引供变电系统的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单体试验、子系统调试完成,电气设备完成交接试验,各项功能指标和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变电所达到受电条件;2.接触网系统完成所有安装、架设和调整工作,完成冷滑试验,达到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各项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接触网达到受电条件;3.电力系统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单体试验、子系统调试完成,电气设备完成交接试验,各项功能指标和安全措施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电力系统达到受电条件;4.供电调度系统所有设备安装、电缆接续完毕,各功能项目已完成调试,相关指标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5.具备外部电源接入条件。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ENGINEERINGMANAGEMENTCEN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