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标〔2017〕191号附件-2018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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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2017年8月目录一总则………………………………………………………………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四工程成本的评审…………………………………………………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格式………………………………………六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一总则1.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有关工程量计算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3.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仿古建筑工程等。4.本办法是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组成部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守本办法外,还应符合国家、本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二建设工程造价费用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其他项目费和税金构成。一、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出的各项费用,由直接费和综合费构成。(一)直接费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1.人工费:是指支付给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⑴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⑵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2⑶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⑷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⑸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规定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支出。如工作服、手套、防暑降温饮料以及在有碍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⑹社会保险费:在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过程当中,职工和企业(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期限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缴纳费用,它是社会保险基金的最主要来源。包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①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②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③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④工伤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⑤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⑺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⑻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⑼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农民工现场安全和素质教育,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工程设备的费用。内容包括:(删除了“材料试验、检验费用”)⑴材料原价:是指材料、工程设备的出厂价格或商家供应价格。⑵运杂费:是指材料、工程设备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⑶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⑷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工程设备的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3.施工机具使用费:是指施工作业所发生的施工机械、仪器仪表使用费或其租赁费。⑴施工机械使用费:以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示,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应由下列七项费用组成:①折旧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②检修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③维护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的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安拆费是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试转费用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场外运费是指施工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地点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施工地点运至另一施工地点的运输、装卸、辅助材料等费用。⑤人工费:是指施工机械机上司机(司炉)和其他操作人员的人工费。⑥燃料动力费:是指施工机械在运转作业中所消耗的各种燃料及水、电等费用。⑦其他费用:是指施工机械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保险费及检测费等。⑵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工程施工所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摊销及维修费用。(二)综合费综合费是由企业管理费、利润构成。1.企业管理费:是指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内容包括:⑴管理人员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4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⑵办公费:是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办公软件、现场监控、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等费用。⑶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⑷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管理和试验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⑸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施工生产和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⑹福利费:是指企业按工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的专门用于职工医疗、补助以及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包括发放给管理人员或为管理人员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⑺检验试验费(从原材料费中移植):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和建设单位委托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列支。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⑻财产保险费:是指施工管理用财产、车辆等的保险费用。⑼财务费:是指企业为施工生产筹集资金或提供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⑽税金(从原税金中移植):是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水利建设基金等。5⑾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其他保险费等。2.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二、措施项目费(对实体工程没有具体的指向性)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下列费用构成:1.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正常作业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施、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示灯等移动和安拆费用。2.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搭拆、施工现场的防滑处理、雨雪清除,对砌体、混凝土等保温养护,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不包括设计要求混凝土内添加防冻剂的费用。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覆盖、包裹、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5.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工作的费用。6.临时保护设施费: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已建成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进行的遮盖、封闭、隔离等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7.赶工措施费: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工期少于我省现行定额工期20%时,施工企业为满足工期要求,采取相应措施而发生的费用。8.其他措施项目费:是指根据各专业特点、地区和工程特点所需要的措施费用。三、不可竞争费不可竞争费是指不能采用竞争的方式支出的费用。编制与审核建设工程造价文件时,其计取费用的费率不得调整。不可竞争费由安全文明施工费和工程排污费构成,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包含扬尘污染防治费。(一)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6施费构成。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二)工程排污费:是指按规定缴纳的施工现场工程排污费。其他应列入而未列的不可竞争费,按实际发生计取。四、其他项目费1.暂列金额: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或施工承包合同中暂定并包括在工程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2.专业工程暂估价:是指建设单位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专业工程的金额。3.计日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图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所需的费用。4.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建设单位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五、税金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设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定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公开、公正、客观和诚实信用的原则。2.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竣工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应由具有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73.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审核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其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4.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人应当按规定编制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包括总价、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性费用和税金。(汇总项)4.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人的投标。5.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编制与审核应符合下列要求:5.1项目编码应按按本办法“清单项目计价指引”中的项目编码填写。数字编码的一、二位为工程分类顺序码:01—建筑工程;02—装饰装修工程;03—安装工程;04—市政工程;05—园林绿化工程;06仿古建筑工程;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自001起按顺序编制,同一单位或单项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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