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理工学校维修工程立项、招投标和决算审核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学、教辅和行政办公用房等公共设施维修工程的计划立项、招投标、施工管理和强化决算审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一、维修工程立项(一)学校的维修经费由总务科归口管理。各科室须于每年10月30日前将本部门在下一年需要维修的项目报送总务科,由总务科会同学校有关部门,根据维修项目的轻重缓急和经费情况制定下一年度的维修计划,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执行。(二)维修项目分类1、日常小型维修项目(原则上单项工程费用在200元以内,维修时附带的新增物件不超过60元),由各科室直接向总务科报修,不用立项。学校根据上年小型维修的实际发生费用数额,设立本年度小型维修基金,总务科应做到专款专用,维修及时,服务热情,原则上在接到报修要求后24小时内修理完毕。维修项目完工以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作为本年度小型维修经费结算和下一年度小型维修经费的测算依据。2、单项工程费用在2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各科室填写《校园维修申请单》(附件1),经分管校长审批后送总务科,由总务科直接安排维修。3、单项工程费用在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各科室填写《校园维修申请表》(附件2),经各自分管校长审批后送总务科,由总务科报分管校长和校长审批后安排维修,并签订施工合同。4、50,000元以上的项目应列为维修专项,维修款专款专用。各科室须于每年10月30日前将本部门下一年需维修的项目报总务科,由总务科统一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立项。5、维修、装饰施工图和改变供电、给排水线路总务科必须备案。二、维修工程招投标维修工程的招投标,应严格按照《安徽理工学校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规范操作程序,提高工程质量,维护学校权益,预防以权谋私,滋生腐败。1、50,000元以下的维修项目,由总务科实行议标的办法进行,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少于三家。议标小组由总务科牵头,邀请使用部门、财务科、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人员3——5人参加。根据集体议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批后生效。2、50,000元——500,000元的维修项目必须进行招投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应少于三家。招标小组由总务科、财务科、办公室和使用部门5——7人组成。邀请招标的单位确定和决定中标单位、中标价格等均应通过集体讨论,参加人员分别签名,报分管校长和校长审批后生效。3、500,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原则上都必须到安庆市建设有形市场公开招标投标。招标小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财务科、办公室和使用部门7——9人参加,按招标市场上规定的法律程序决定中标单位,并由总务科组织施工。4、在维修项目招投标方面,严禁出现干预招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对出现的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做出处理,依照法律和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5、中标单位不得将维修工程转包或将项目拆小肢解后再转包他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提出,若违反则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6、学校纪委派员参加维修工程的议标、招投标及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三、工程施工管理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组织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在总务科的现场指导下进行维修,总务科应附施工简图和详细说明维修要求。2、如遇特殊情况和突发性事件,需要维修的项目可口头向有关领导汇报后,立即组织施工单位紧急抢修,以保证教学和生活的正常秩序,然后在一周内补办相关手续。如遇节假日,补办手续时间可顺延。3、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注意安全,接受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导。做到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控制噪音、保护周边花草树木、管网、电缆等设施,施工产生的各种垃圾也要规范堆放和清理。4、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总务科工作人员应深入施工现场、调查研究,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尤其对隐蔽工程要加强监督管理,及时进行验收、签证,作为工程结算时的依据。加强对施工单位材料采购过程的管理,主要维修材料的品牌、价格应先报总务科核准后再采购。5、项目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合同以外的经济签证,在1,000元以内的,原则上由总务科现场管理人员和和使用部门各1人以上签字后生效;1,000元——3,000元的经济签证,除上述人员签字外,报总务科长签字后生效;3,000元——10,000元的经济签证,报财务科审签后方可生效;超过10,000元的经济签证,除上述部门签字外,报分管校长审批后方可生效。6、工程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和建筑垃圾,恢复施工中损坏的绿化环境与道路设施。7、维修工程调换下来的旧材料、配件等,可利用的部分作为下次工程二次使用;无法再使用的由总务科统一作报废处理。四、维修工程验收1、通过招标投标的维修工程项目(50,000元以上),在工程结束后,由原招标工作小组全体人员参加现场验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和整改完成的时间,直至维修工程项目完全符合要求为止。参加人员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签字。2、50,000元以内,通过议标的维修项目,由总务科和使用部门派人一起验收,对不足之处提出整改意见,直至整改合格。在验收合格后签字。3、维修工程结束后,所有图纸、维修合同和验收签单等资料均应收集整理成册、装订、编号、归档。对特别重要的,如自来水管网改造,污水、雨水分流管道改造等地下隐蔽设施,维修改造时的管网走向图纸入学校档案室存档,以作备查。五、工程决算审核1、凡属1,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施工单位在报送决算时,需附上工程合同书、维修报告、隐蔽工程及工程量核算书、用材用工价格清单及验收合格签单等资料。2、决算审核必须执行总务科初审和审计机构复审制。总务科安排初审后报科长审签,再送审计机构审计。3、时间界限:维修工程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做出决算申报材料送总务科。初审工作在一个月内结束,审计机构在一个月内将复审结果反馈总务科,由总务科核付工程款。4、决算初审、复审完成后按合同支付维修款,但留审计后总造价的10%作为一年内的保修金。若一年内无需修缮,则付足100%。六、本规定由总务科负责解释。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学校其它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维修项目申报及实施流程一、日常小型维修(200元以内)各科室直接向总务科报修。二、200元以上5,000元以内维修项目各科室填写《校园维修申请表》(见附件1)→各科室报分管校长审批后送总务科→总务科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校领导批准后总务科安排维修三、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维修项目各科室填写《校园维修申请表》(见附件2)→各科室报分管校长审批后送总务科→总务科报分管校长、校长审批→职能部门现场勘察、制定实施方案→四、50,000元以上项目(50,000元以上为专项)各科室于10月30日前申报,资料交总务科(见附件2)→总务科汇总,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由财务科报批→总务科根据财务批复,制定下一年度维修计划→职能部门现场勘察、制定实施方案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和使用部门组成招标小组→采用公开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3家以上单位进行投标→招标小组集体评标,决定中标被选单位→校领导审批通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进场施工→施工验收→工程决算→资料存档五、5000,000元以上项目进安庆市有形市场招标选择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验收→工程决算附件1:校园维修工程申请表(预算造价在200元——5000元之间)填表时间:年月日部门名称项目名称拟维修项目内容(含技术、环保要求)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报修科室的分管领导审批总务科现场勘察意见总务科的分管领导审批校长审批报修部门负责人验收意见附件2:校园维修工程申请表(预算造价在5000元以上项目)填表时间:年月日部门名称项目名称施工时间项目联系人拟维修项目内容(含技术、环保要求)部门负责人签字:日期:报修科室的分管领导审批总务科及使用部门现场勘察意见校招标工作小组意见保卫部门登记签章校长审批报修部门负责人验收意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学校其它文件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