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保洁员管理考核制度一、农村清洁员按照村委责任区划分,负责主干道及延伸至路边沟渠堤坝范围内的保洁,确保路面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牲畜粪便等杂物。沟渠塘内无漂浮垃圾,水草,堤坝上无杂草、杂物。二、每日分两次进行集中清扫,早7—8时,午13—14时,该时间段内,清洁员务必在所辖责任区范围内巡回检查,及时清扫路面杂物。三、清洁人员工作时间内要统一着装,标志明显,便于监督检查,便于车辆安全避让。每发现不穿一次扣10元。四、路面路旁的石子、杂草、塑料袋、粪便、土渣等杂物务必及时清扫,路面杂物及河道内、堤坝上杂物连续两个工作段发现未清理的,给予清洁员罚款20元。五、各村清洁人员由三项整治办公室和村委双重管理,镇巡查查每周不定时全面检查一次,每月按全镇30条路段一条龙排队。每次排在前三名的分别奖励30元,每次排在后三名的罚款30元,全年总分排在前五名的,酌情办理农村低保。全年总分排在后5名的,办理解聘手续。六、清洁人员基本工资每月400元,由镇政府根据日常检查情况和村委管理情况进行浮动发放,每季兑现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