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C有源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审查要点及常见问题主讲:医疗器械审评认证科郭嘉杰2015年8月2IMC1.有源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注册申报资料的审查要点。2.有源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的常见问题。3.对注册申请人的几点建议。目录CONTENTS3IMC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4号)《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6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和《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4〕144号IMC法规依据办事指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14年第43号)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格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格式)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批件(格式) 4.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5.医疗器械延续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6.医疗器械注册变更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7.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8.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IMC1.首次注册申报资料要求1、注册申请表2、证明性文件3、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4、综述资料5、研究资料6、生产制造信息7、临床评价资料(略)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9、产品技术要求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11、说明书和标签样稿12、符合性声明IMC1.1注册申请表慎重填写!常见问题:1、注册申请表内容与其他资料不一致!(结构组成:电极、雾化面罩;适用范围)2、错别字,遗漏签名、盖章,打印排版错乱。建议:应单独提供注册申请表,用于审评审批领导签批流转。提示:1、注册申请表与综述资料、研究资料、说明书等注册申报资料的相应内容前后应一致。2、注册审评审批依申请书申请的内容开展,仅对申请书明确的结构、功能、适用范围进行审评。以申请书为准。3、除审评审批补充通知中涉及的变更,不允许企业在审评审批过程中变更申请内容。(临床功能、适用范围、结构组成、型号规格)IMC1.2证明性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审查通知单,样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供受托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协议。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涵盖申报产品类别。IMC1.3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可参考YY/T0467-2003《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性基本准则》对于适用条款(1)证明安全有效采用的方法:填写应具体,不应笼统地写成“法规文件”、“国标行标”等;应明确为如“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GB/T14710-2009”。(2)符合性证据:已包含在申报资料中的文件,应当说明具体位置:所提供的位置说明应尽可能快捷、准确地查找到相关证据,如“注册资料第5.5项:有效期和包装研究”。未包含在申报资料中的文件,应注明证据文件名称及体系文件编号。(必要时,注册核查时将进行核实)对于不适用条款应注明不适用,并阐明具体理由,如“本产品非无菌供应”。不应只写成“本产品不适用”。IMC1.4综述资料1.概述描述申报产品的管理类别、分类编码及名称的确定依据。发布《医疗器械分类规则》;管理类别不明确,慎重申报!必要时走分类界定程序;《医疗器械命名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五条 同品种医疗器械使用相同的通用名称。通用名称由一个核心词和一般不超过三个的特征词组成。第六条 核心词是对具有相同或相似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和预期用途的医疗器械最概括的表述。第七条 特征词是对医疗器械使用部位、结构特点、技术特点、材料组成、特定属性等主要特征的描述。2.产品描述有源医疗器械描述产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如适用)、结构组成(含配合使用的附件)、主要功能及其组成部件(关键组件和软件)的功能,以及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特征等内容;必要时提供图示说明。10IMC1.4综述资料3.型号规格对于存在多种型号规格的产品,应当明确各型号规格的区别。应当采用对比表及带有说明性文字的图片、图表,对于各种型号规格的结构组成(或配置)、功能、产品特征和运行模式、性能指标等方面加以描述。4.包装说明有关产品包装的信息,以及与该产品一起销售的配件包装情况。IMC1.4综述资料最重要的信息之一!5.适用范围和禁忌症(1)适用范围:应当明确产品所提供的治疗、诊断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定义的目的,并可描述其适用的医疗阶段(如治疗后的监测、康复等);明确目标用户及其操作该产品应当具备的技能/知识/培训;说明产品是一次性使用还是重复使用;说明预期与其组合使用的器械。(2)预期使用环境:该产品预期使用的地点如医疗机构、实验室、救护车、家庭等,以及可能会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功率、压力、移动等)。(3)适用人群:目标患者人群的信息(如成人、儿童或新生儿),患者选择标准的信息,以及使用过程中需要监测的参数、考虑的因素。(YY0670-2008中预期用于3岁以下小儿/婴儿/新生儿的设备使用有创法作为参考标准)(4)禁忌症:如适用,应当明确说明该器械不适宜应用的某些疾病、情况或特定的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参考相应产品的注册指导原则以及临床文献数据!)12IMC1.4综述资料6.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应当提供同类产品(国内外已上市)或前代产品(如有)的信息,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的。对于同类产品,应当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同时列表比较说明产品与参考产品(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在工作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性能指标、作用方式(如植入、介入),以及适用范围等方面的异同。(帮助审评老师更好地了解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情况!)13IMC1.4综述资料7.其他需说明的内容。对于已获得批准的部件或配合使用的附件,应当提供批准文号和批准文件复印件;预期与其他医疗器械或通用产品组合使用的应当提供说明;应当说明系统各组合医疗器械间存在的物理、电气等连接方式。(重要,详细说明,减少发补)14IMC1.5研究资料根据所申报的产品,提供适用的研究资料。1.产品性能研究应当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以及产品技术要求的研究和编制说明,包括功能性、安全性指标(如电气安全与电磁兼容、辐射安全)以及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的确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类似注册产品标准中的编制说明!国标行标中不适用项目的原因说明!)IMC1.5研究资料2.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应对成品中与患者和使用者直接或间接接触(如呼吸管路,冲洗管路等)的材料的生物相容性进行评价。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资料应当包括:(1)生物相容性评价的依据和方法。(2)产品所用材料的描述及与人体接触的性质。(3)实施或豁免生物学试验的理由和论证。(4)对于现有数据或试验结果的评价。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345号)附件1.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和审查指南附件2.《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报告》的出具与审查要点IMC1.5研究资料3.生物安全性研究对于含有同种异体材料、动物源性材料或生物活性物质等具有生物安全风险类产品,应当提供相关材料及生物活性物质的生物安全性研究资料。包括说明组织、细胞和材料的获取、加工、保存、测试和处理过程;阐述来源(包括捐献者筛选细节),并描述生产过程中对病毒、其他病原体及免疫源性物质去除或灭活方法的验证试验;工艺验证的简要总结。有源医疗器械一般不适用。若适用,可参考《动物源性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原则》中的有关要求。IMC1.5研究资料4.灭菌/消毒工艺研究(1)生产企业灭菌:应明确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和无菌保证水平(SAL),并提供灭菌确认报告。(2)终端用户灭菌:应当明确推荐的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及所推荐的灭菌方法确定的依据;对可耐受两次或多次灭菌的产品,应当提供产品相关推荐的灭菌方法耐受性的研究资料。(3)残留毒性:如灭菌使用的方法容易出现残留,应当明确残留物信息及采取的处理方法,并提供研究资料。(4)终端用户消毒:应当明确推荐的消毒工艺(方法和参数)以及所推荐消毒方法确定的依据。例如:牙科手机、可视化气管插管镜、纤维内窥镜等。IMC1.5研究资料4.灭菌/消毒工艺研究参考资料:GB18278、GB18279、GB18280;卫生部颁布的消毒技术规范等由终端用户灭菌/消毒的产品,方法和参数应清晰、具体,应与说明书一致;并阐明推荐方法确定的依据。方法若直接来源于某公开的指南/规范,应将该指南/规范的名称及采用的具体条款列出。例子:某软式内镜的消毒方法及参数:推荐采用2%碱性戊二醛浸泡消毒,浸泡时间不少于10分钟:确定的依据: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第十八条。IMC1.5研究资料5.产品有效期和包装研究(1)有效期的确定:如适用,应当提供产品有效期的验证报告。(2)对于有限次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提供使用次数验证资料。(3)包装及包装完整性:在宣称的有效期内以及运输储存条件下,保持包装完整性的依据。组成医疗设备或系统的单元、器件、材料、模块、附件等,由于老化、耗尽、降解、长时间磨损、腐蚀等情况,受到使用时间、频率、使用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医疗设备或系统在超过特定时间之后,可能无法满足基本安全和必要性能的要求。而这个特定时间,就是有效期。但须注意的是,在有效期期间必要的维护工作是必须的。IMC1.5研究资料有源医疗器械有效期的研究资料常见内容应包括:1、有效期的确定2、有效期的评估——从合理可预见的最严格的应用场景出发,确定影响因素并进行相应的寿命计算。主要影响因素:关键元器件/活动部件/材料的老化失效,使用环境、清洁消毒方法,连续工作时间,使用的频次等对寿命的影响。3、有效期的验证——加速寿命测试策略——测试方法及结果——有效期验证结论IMC1.5研究资料包装及包装完整性:在宣称的有效期内以及运输储存条件下,保持包装完整性的依据。1、应确定有效期;2、列出运输储存条件;3、具体描述申报产品的内包装,外包装,运输包装;4、提供包装完整性验证资料,一般包括进行堆码试验、跌落试验(八角六面十二棱)、震动试验模拟储存及运输情景,其中震动试验可引用GB/T14710-2009进行的环境试验的检测结果,但应描述具体的条件和方法。IMC1.5研究资料6.临床前动物试验(关注动物试验机构资质!)如适用,应当包括动物试验研究的目的、结果及记录。需要考虑动物试验的产品:如能量输出设备,高频、激光、超声、冲击波、有源植入、放射治疗、射频导管等新产品进行临床试验前需要考虑成熟产品如增加新的工作模式、改变治疗输出能量时需要考虑根据产品风险,有的产品即使不进行临床试验,企业也会考虑通过动物试验验证IMC1.5研究资料7.软件研究含有软件的产品,应当提供一份单独的医疗器械软件描述文档,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实现过程和核心算法,详尽程度取决于软件的安全性级别和复杂程度。同时,应当出具关于软件版本命名规则的声明,明确软件版本的全部字段及字段含义,确定软件的完整版本和发行所用的标识版本。独立软件:具有一个或多个医疗用途,无需医疗器械硬件即可完成预期用途,运行于通用计算平台。软件组件:控制(驱动)医疗器械硬件或运行于医用计算平台;包括嵌入式软件和控制型软件。只要符合“软件组件”定义,本资料适用。IMC1.5研究资料软件描述文档编写的参考文件:2015年8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附:软件描述文档内容框架IMCIMC1.5研究资料8.其他资料证明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其他研究资料。根据《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目录》6821多参数监护仪产品描述中的要求,注册申请人需提供无创血压系统整体有效性和血氧准确度人体评估报告。I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