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学校、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2016版)1范围1.1本要求规定了本市高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基本要求、重点部位和区域及其防护要求、系统技术要求、保障措施等。1.2本要求适用于本市各类高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本市其他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或场所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2.1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12663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GB20815-2006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GB50198-2011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6-2007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2GB/T7401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GB/T15408-2011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GB/T20271-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1050-2007信息安全技术网络交换机安全技术要求GB/T25724-2010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9315-201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50314-2006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A308-2001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367-200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T669.1城市监控报警系统技术标准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A/T669.5-2008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第5部分: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A/T1032-2013张力式电子围栏通用技术要求GA/T1302-2016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YD/T1171-2015IP网络技术要求-网络性能参数与指标YD/T1475-2006基于以太网方式的无源光网络EPONISO/IEC14496通用视听业务的先进视频编码(AVC)苏公通[2010]157号文件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苏教规[2012]6号文件江苏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33术语和定义3.1GB50348、GB50394、GB50395、GB5039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要求。4建设原则与要求4.1建设原则4.1.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统筹规划,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以保障学生和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重点。所有新建、扩建、改建高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本要求将技防设施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独立验收、同步投放使用。要做到各系统设计先进、系统性能稳定、经济性良好、操作方便,同时应充分考虑系统的可扩展性与兼容性。4.2建设要求4.2.1学校、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必须符合其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地方相关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要求。4.2.2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和产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现行强制性标准和安全防范管理的要求,并经产品质量认证或国家权威部门检验、检测合格。4.2.3承接本市学校、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的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等级,具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资金保证的单位;外省、市来我市建设的,必须先明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成后承担维护、检修的代理单位(代理单位必须是我4市登记注册的公司、从事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建设、具有一定技术力量和资金保证的单位)后方可承接(维护费用的补偿由施工方和代理方协商决定)。4.3程序要求4.3.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纳入高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应由建设单位、综合治理管理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公安内保部门、公安技防部门以及一定数量安防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进行招标、施工流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成后,应由建设单位、综合治理管理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公安内保部门、公安技防部门、社区民警以及一定数量安防专家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方能交付使用。5基本配置要求5.1高校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要求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配置要求1视频监控系统彩色摄像机学校出入口应装2学校大门外150米范围应装3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集中停车场(库)内及出入口应装4行政办公楼(区)出入口、主要通道及重点部位应装5教学楼(区)出入口、主要通道及重点部位应装6宿舍楼(区)出入口、主要通道及重点部位应装7食堂操作间、储藏室的出入口应装8食堂操作间、储藏室和就餐区域内应装9室外人员集中活动区域、水系室外运动场、跑道、看台及人员集中活动区域、水系应装10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储存室、实验室应装11财务室、档案室、图书馆、重点实验室、电化教室、计算机机房、贵重物品存放处应装12多媒体教室、录播教室宜装重要设备机房应装13电梯厅、电梯轿厢应装14校园主要道路应装5校园周界应装15会场、体育场馆内及出入口应装16安防监控室应装17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安防控制中心、分控室应装18入侵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校园周界封闭屏障处应装19易燃易爆品、危险物品陈列、存放、实验场所应装20贵重物品集中陈列、存放场所应装21水电气热等设备间应装22校园内部重要设施、存放贵重物品、危险化学品和放射源、图书档案、保密资料等物品的重要部位应装23重点实验室、网络中心、广播(电视)台、财务室、重要办公室应装24紧急报警装置门卫室(传达室)应装25宿舍区值班室应装26财务室现金收支处应装27安防控制中心应装28防盗报警控制器安防控制中心及相关独立的设防区域应装29电子地图安防控制中心应装30门禁控制系统重点场所出入口应装31学生宿舍区出入口宜装32停车库(场)管理系统学校出入口(道闸或电动伸缩门)应装33停车场(库)出入口(道闸)宜装34电子巡更系统巡查点重点部位应装35控制、记录、显示安防控制中心应装36实体防护防盗门、钢窗栅栏校园内部重要设施、存放贵重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放射源、图书档案、保密资料等物品的主要部位应装37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储存室(实验室)、重点实验室、网络中心、广播(电视)台、重要办公室、财务室、安防控制中心应装38供电、供水、供气、供热、供油等场所、部位应装5.2中小学、幼儿园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基本配置要求序号项目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配置要求1视频监控系统彩色摄像机校园出入口应装2校园大门外150米范围应装3校园周界选用无物理阻挡探测器的应装4校园周界选用有物理阻挡探测器的宜装5校园主要通道应装6地下层与楼栋、室外相通的人行出入口应装67地下机动车停车库主要通道应装8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应装9学生宿舍楼(区)出入口应装10学生宿舍楼(区)内的走道宜装11幼儿园室外主要活动区域应装12幼儿园教室内应装13行政、教学楼的通道宜装14有线广播(电视)中心、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应装15财务室、电化教室、多媒体教室、录播教室、电脑室等重要教室应装16电梯厅、电梯轿厢应装17会场、报告厅、体育场馆内及出入口,室外运动场、跑道、看台及人员集中活动区域,水系应装18食堂操作间、储藏室、就餐区域内应装19安防控制中心、分控室应装20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安防控制中心应装21入侵报警系统入侵探测器学生宿舍楼(区)围墙应装22校园周界封闭屏障处应装23财务室、实验室、档案室、图书馆、电化教室、未来教室、化学危险品存放室应装24有线广播(电视)中心、专用电脑教室、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应装25紧急报警装置门卫室(传达室)应装26校(园、所)长应装27财务室现金收支处应装28安防控制中心应装29防盗报警控制器安防控制中心及相关独立的设防区域应装30电子地图安防控制中心应装31实体防护防盗门、钢窗栅栏校园出入口应装32档案室、财务室、实验室、专用电脑教室应装33有线广播(电视)中心、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应装34化学危险品存放室应装35安防控制中心应装36安防平台平安校园智慧云管理平台安防控制中心宜装76各子系统技术要求6.1视频监控系统6.1.1摄像机安装基本要求:1除电梯轿厢摄像机外全部应使用不低于1080P的数字摄像机;2学校出入口、机动车库车行出入口要求24h彩色录像;室外摄像机应采用低照度摄像机,不允许使用红外一体机;3前端数字摄像机供电应合理配置,应采用集中供电方式;室外及重要部位摄像机不得采用POE供电方式。其它采用POE供电的,其传输距离应不超过75米;4学校出入口、主要通道应安装固定焦距摄像机,监控范围内的平均照度应≥50Lux,应设置与摄像机指向一致的辅助照明光源;5监控区域应无盲区,无法避免逆光安装的,应采用宽动态摄像机;6固定摄像机的安装指向与监控目标形成的垂直夹角宜≤30°,与监控目标形成的水平夹角宜≤45°;7摄像机应采用稳定、牢固的安装支架,安装位置及高度应不易受外界干扰、破坏,且应不影响现场设备运行和人员正常活动;室外摄像机安装高度宜为2.8-4米(出入口等特殊位置除外),立杆应采用整体热镀锌防腐处理工艺,基础应采取地笼安装方式,整体应有效防止图像抖动;8带有云台、变焦镜头控制的摄像机,在停止云台、变焦操作2min±0.5min后,应自动恢复至预置设定状态;9室外摄像机应采取有效防雷击保护措施。6.1.2学校出入口应设全景摄像机、行人和非机动车通道摄像机和车道抓拍专用摄像机,每条车行道必须要有一台车道抓拍摄像机,全景摄像机根据出入口的实际情况8确定数量,全景摄像机的拍摄角度应能覆盖整个出入口无死角,用于出口的全景摄像机没有条件安装在学校外部拍摄正面的可允许安装在学校内部向外。道闸摄像机不得代替抓拍摄像机,抓拍摄像机必须拍摄车辆的正面图像。车道抓拍专用摄像机的抓拍功能应符合以下要求:1高清摄像机内置嵌入式操作系统(支持车辆抓拍、号牌识别、视频检测、连续视频流的压缩与传输),支持双码流,视频与图像分流设计;2抓拍方式:视频检测;夜间应采用LED补光灯;3连续视频流、抓拍车辆照片、识别车辆数据应传输至监控中心存储,抓拍车辆照片和识别车辆数据存储时间不小于30天;4机动车辆捕获率应不小于95%。5车辆的抓拍数据,市区的应与市公安局联网,各市(区)的应与各市(区)公安局联网。6.1.3学校大门口宜配置隔离装置,用于在学生上学、放学的人流高峰时段,大门内外一定区域内通过隔离装置设置临时隔离区,作为学生接送区。学生接送区内隔离通道应设置固定焦距摄像机,监视及回放图像应能清楚辨别进出人员的脸部特征。6.1.4学校、幼儿园门外、公共区域及制高点宜安装带有云台、变焦镜头的摄像机,通过监视屏应能清楚显示视场半径不小于150m监视范围内车辆、人员活动的情况。6.1.5电梯厅安装的摄像机,其监控范围应能覆盖整个电梯前室大厅(包括消防梯、人行梯、紧急出口处等),不应有盲区,监控图像应能清晰显示电梯厅内人员的活动情况和体貌特征;安装于楼梯口的摄像机,其监控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上下楼梯人员的体貌特征。当楼梯口与电梯厅处在同一区域且通过同一个进出口的,可通过电梯厅安装的摄像机实施统一监控。96.1.6电梯轿厢内的摄像机,应安装在电梯门一侧上方,其监控图像应叠加电梯楼层显示,图像清晰无干扰。6.1.7安装于主要通道的摄像机,其监控范围应覆盖主要通道的道口,监控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进出通道口人员的体貌特征和大致来去方位。建筑物所有出入口(含楼梯出入口)摄像机安装方向应拍摄出行人员正面图像。6.1.8系统应具有时间、地址的中文字符叠加、记录和调整功能,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对图像的监视和记录效果,字符时间记录准确(与北京时间的偏差应保持不大于20S)。6.1.9视频监控图像应符合以下要求:1图像质量按五级损伤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