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T1592—20131功能室规章制度上墙1.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员主要职责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2: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则中小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3.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领用借还制度中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4.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5.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则6:中小学仪器室管理规则7.成都市中小学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规定(暂行)8.成都市中小学危险化学品保管制度9.成都市中小学危险化学品的领取及使用制度附件:四川省中小学教育装备管理规范(原版)1,实验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职责2,实验室管理规则3,实验仪器设备器材药品管理制度4,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员主要职责一、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认真钻研业务,掌握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的性能、构造、工作原理和使用方法,做好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的存放、管理、维护维修等工作。二、配合任课教师制定实验教学工作计划,协助任课教师指导学生实验,按时做好实验课开设情况记录,实验完毕后及时清点、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及时DB51/T1592—20132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三、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自制教具工作,努力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课教师联系,开放实验室,为任课教师开展课外科技实践活动创造的条件。四、做好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的验收、入库、登帐及编号等工作。定期清点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年终做好盘存工作,使帐帐相符、帐物相符。根据需求及时编制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添置计划。五、保持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整洁,做好室内的清洁卫生和安全防范工作,熟悉各种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消除事故隐患,制定落实发生事故的应急预案。六、严格执行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全面管理工作。调进或调出实验室,要办好交接手续以保证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责一、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必须爱岗敬业,模范遵守和执行实验室的一切规章制度,并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生实验守则。二、实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协助教研组拟订实验目录、编制实验仪器的购置计划、做好实验登记。实验技术人员应协助实验教师上好实验课、作好统计,引导学生自制教具,开展科技活动。三、对分管的仪器设备和药品,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做到按科分室、依类定柜、柜内定点,件件有标签,柜有目录卡。危险药品有专室或专柜保管,账物清楚。四、实验前认真准备,密切配合,上好实验课。实验完毕,检查清点仪器,填好实验记录存档。DB51/T1592—20133五、遵守操作规程,定期保养仪器设备。严防火灾、触电、中毒、锈蚀、盗窃等事故发生。六、保持实验室、保管室内外整洁。中小学实验室管理规则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教学科研的专用场所,学生要有秩序地进入实验室,按编定位置就座,并保持肃静。二、凡进入实验室,必须自觉遵守纪律,认真聆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按教师要求和实验步骤与规程进行实验。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随意搬动室内的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三、学生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熟悉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和原则,了解仪器设备、药品的性能,实验步骤和操作方法,实验前先清点实验需要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如有短缺或不合规定的,及时报告教师补齐或调整。实验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细心观察实验现象,真实记录实验数据,不得随意臆造或抄袭他人实验数据和记录。四、爱惜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增强环保意识,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要倒入指定容器内,不得将有毒、有害物质倒入下水道。违法规定造成事故以及损坏、拿走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按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和赔偿。五、实验完毕,学生应整理、清洗仪器设备,由组长向任课教师交点清楚,经任课教师验收通过后,方可离开实验室。中小学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DB51/T1592—20134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要有如下档案,并按下列方式进行分类保存。各种档案的收进、移出、借阅、丢失、销毁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档案管理人员更替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一、实验室建设:建设规划,图纸(改、扩建),水、电、暖配置图,防火、防盗、通风和排污设施设计资料等。二、仪器设备:帐簿,验收单,说明书,维修记录,报废单等。三、实验室管理:各种规章制度,实验通知单,实验报告单,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使用记录,实验室开放记录,教科研活动记录等。四、安全工作:环境档案、危险品使用记录,废渣、废液处理记录,防火防盗工作记录,突发事故处理记录等。五、综合档案:相关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请示报告和批复,各种统计报表等。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领用借还制度一、仪器室的教学仪器(包括药品、耗材)移出仪器室使用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二、任课教师需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和进度表以便安排购置实验用品。实验前一星期,任课教师需提交实验通知单。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实验通知单准备教学仪器(包括药品、耗材),并进行实验检验以确保其性能良好。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对每组仪器逐一检查后,由实验室管理员复查,并在实验通知单上填写检查结果。三、任课教师因教学需要的教学仪器(包括药品、耗材),需教师本人到仪器室办理借领手续,在借领时要仔细检查和了解完好程度。使用完毕,由本人将所借领的物品送还仪器室,由实验室管理员检查验收完好后,注销借领手续。四、校内有关部门或人员因非教学需要借领时,需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才能DB51/T1592—20135办理借领手续。同时实验室管理员要向借用人介绍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借用人确认后,签字领用。非教育单位一般不得借用,兄弟学校之间因教学急需借用时,要凭单位介绍信,经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才能办理借领手续。未进行验收的、不宜搬动的、较精密的仪器设备和危险品等,实验室管理员有权拒绝借领。五、教学仪器(包括药品、耗材)原则上不对学生借领,因课外科技实践活动需要时,由辅导教师代为借领并负责按时归还。六、所有的领借不能超过规定期限,每学期末必须将全部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收回仪器室,对到期不还者,由批准人员负责追回。如有损坏,能够修理的,待修好后再办理交还手续。不能修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中小学教学仪器损坏赔偿制度一、学生在实验中由教学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证明,填写登记表即可做合理消耗处理。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因操作疏忽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任课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或酌情部分赔偿。因不遵守纪律造成的损失,由任课教师提出批评并照价赔偿。二、任课教师正常教学造成损耗,填写登记表即可做合理消耗处理。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失,应提出批评并对其进行培训。未经批准动用教学仪器进行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损失的,应提出批评并照价赔偿。三、实验室管理员因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的损失要给予处分并照价赔偿。违反借领制度造成损坏或丢失的,由实验室管理员和使用人共同负责赔偿。三、校外单位借用仪器设备损失的,由借领批准人和借领单位共同负责赔偿。四、因防盗设施不齐造成仪器丢失的,由单位负责人负全部责任,并由上级主DB51/T1592—20136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五、仪器室应有专用的仪器损坏丢失登记册,内容包括仪器名称、数量、损坏、丢失原因及处理意见等。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一、学校要高度重视实验室有毒、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等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危险化学药品在储存、管理和使用中的安全。二、化学药品要有工作责任心强、办事认真,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安全常识、专业技能和应急救援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药品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危险药品必须分类专柜存放,并实行双人双锁管理,监督使用。中学要建立危险化学药品室。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药品必须分别存放于具有防火、防盗性能的专用柜内;有强腐蚀性的危险化学药品要分类存放于具防盗、防腐蚀功能的专用柜内。三、危险化学药品使用时要精确计算其用量,认真填写危险化学药品使用记录簿,使用时管理员要特别强调药品性能及使用方法,二人以上同时在场开锁领取。使用后,应将实验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按环保部门的规定处理,严禁随地倒放。剩余药品要送回原处保存。四、学校要经常对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环境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剧毒药品名称、数量除学校主要领导和实验室管理员掌握外,对其它人员一律保密。要设立专门档案详细记录剧毒药品的数量、来源、使用和消耗等情况。长期闲置不用的危险化学药品,要主动和公安、环保部门联系,在他们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销毁。若发现遗失或被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DB51/T1592—20137中小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规则一、实验室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对安全工作负全责。二、要经常进行安全工作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牢记预防为主的观念,对易于发生事故的部位要重点监管。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和强腐蚀性等危险化学药品要专柜存放,双人双锁管理,监督使用。四、实验室要配备灭火器、沙箱等消防器材。实验室管理员要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经常检查灭火器压力是否正常。五、实验室用电必须专设,布线要符合安全要求,不得乱接电器,各用电器要有接地保护,禁止超负荷使用电器,低压、高压要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六、实验室管理员不得把钥匙借与他人,未经实验室管理员同意其他人不得动用任何器材,室内各种安全器材不得随意挪用或拆除,不得存放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物品,特别是有安全隐患的物品。要保持通风、干燥、整洁,节假日期间没有工作任务时应当封门并上交钥匙。七、实验室管理员下班前做安全检查,断水断电,关闭门窗,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八、学生进入实验室要整队按序就座,课后依次退场。遇有突发事件,任课教师协助和实验室管理员组织学生有序、快速撤离。九、学校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中小学仪器室管理规则一、仪器室是专门存放教学仪器(包括药品、耗材)的专用场所,要按有关规定指派专职人员负责仪器室管理工作,不得从事与实验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无关人员禁止入内。DB51/T1592—20138二、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以国家统一编号为依据,分科、分类顺序入柜定位存放,标准基本原则下重(大)上轻(小),前低(小)后高(大)。形体特殊的仪器设备和自制教具专柜存放,贵重仪器设备及危险品应设专柜保管。注意防潮、防压、防冻、防晒、防磁、防霉、防震。要做好清洁工作,保持室内及仪器设备表面无尘土,达到干净、整齐、美观。对不再使用和损坏已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要及时剔除,另柜存放。三、仪器室要有严格的帐目管理制度。按要求记好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总帐、明细帐和消耗品帐。每学期末清点一次,做到明细帐、消耗品帐与物品相符。每学年结束与仪器总帐核对一次,做到总帐与明细帐相符。自制教具要单独建帐。领用、借用、损坏、丢失、报废要按规定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所属情况登记单及时处理。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四、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包括药品、耗材)档案制度,妥善保存帐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对新进仪器(包括药品、耗材)要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仪器室。五、任课教师实验前一个星期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室管理员根据实验通知单准备实验仪器设备、药品和实验耗材,并做好实验情况记录。实验通知单要按学期分年级装订保存。六、实验室管理员上岗要穿工作服。要定期检查防火、防盗设施是否完好。室内无人时,要关好水源、电源及门窗。成都市中小学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规定(暂行)一、化学药品管理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我局制定的《成都市中小学实验室管理细则》的有关条款严格执行。二、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和急救设施。化学药品要由可靠的、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专管。化学药品保管室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药品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溶解的药品要密封;长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