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培育绿色产业体系,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统筹互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持续发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削减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提高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主要目标。到“十三五”末,全县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比2015年降低25%,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比2015年降低33.3%。全县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控制在0.9855万吨以内,同比2015年减少6.48%;氨氮年排放总量控制在0.0855万吨以内,同比2015年减少6.99%;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0.1222万吨以内,同比2015年减少9.59%;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控制在0.1024万吨以内,同比2015年不增长。工业达标排放率达到100%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增长率控制在40%左右。二、责任制度(一)机构设置。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任副组长的县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农办、县金融办、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县质监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县节能减排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监督检查全县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审议全县节能减排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安排,协调解决全县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节能减排办公室的主要任务: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重大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其中,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综合协调、综合节能和审核上报争取国、省、市资金的节能减排重大项目;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有关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县统计局负责有关节能减排的统计工作和数据监测发布;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有关工业节能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察方面的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提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资料等工作;县畜牧食品局负责提供畜禽养殖减排资料等工作;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体育局、县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农办、县金融办、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县质监局、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等相关部门承担本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进度要求,建立节能减排责任体系。(二)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县统计局要加强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统计,建立和完善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制度以及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季度统计制度,按照国、省、市有关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能源统计指标体系、快捷灵活的能源统计调查体系和及时准确的能耗监测体系,继续做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公报工作;县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要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统计局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制定客观公正的节能减排考核体系。县环境保护局要加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碳排放统计监测,健全农业污染源和机动车排放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完善污染减排考核体系。(三)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对严重违反国家节能管理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案件,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者的责任。注重运用价格、税收、利率等经济调控手段,确保各项约束性指标如期实现。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每年12月初向县政府报告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四)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必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和节能第一责任人制度。凡与政府签订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的企业,必须确保完成目标;坚持开发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大力发展节约型产品和技术,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推进高耗能、高耗水行业和企业的技术改造,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公开曝光,依法依纪严肃查处。(五)加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将万元GDP能耗、万元GDP电耗、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取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新上项目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核情况、氨氮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碳排放等指标纳入“十三五”政务目标年度考核内容。全县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对象是各乡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重点耗能企业、重点排污企业的考核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考核奖励办法由县政府目标绩效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三、工作措施(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和优化结构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县发展改革局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建和引进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我县需要立项的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含招商引资项目)必须提前报告市级对口部门。金融部门要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节能减排与高新技术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和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放。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和“三同时”制度。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和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凡是新上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生产能力的项目(项目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上的,年产生COD在100吨以上的),必须由同级政府和企业向市应对气候变化与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保证项目的建设实施不会影响本地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并提出淘汰相应落后生产能力的具体意见和措施,作为审批项目的重要内容。2.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大力发展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强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实施示范工程。大力发展农业沼气,提供农村清洁、可再生能源比重,“十三五”期间,全县发展户用沼气池12万口;积极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继续推广CNG汽车替代能源,开发利用二甲醚、轻烃气等作为城市燃气的补充。3.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培植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构建绿色可持续服务业体系的突破口,健全服务业体系,拓宽服务业领域,扩大服务业规模,优化服务业结构,全面推进第三产业发展。加快培育和发展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生物医疗、绿色能源和精密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传统工业向新型工业转变,逐步建立起技术先进、清洁安全、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现代绿色循环工业体系。4.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抓紧制定重点行业“十三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将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工业园区。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努力争取国、省、市对淘汰落后产能的专项资金扶持。对未按期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以虚假淘汰行为套取国、省、市补助资金的,依法追究企业责任人和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二)加大投入,全面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1.实施节能重点工程。继续推进十大节能降耗工程,以及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工程。县以上行政办公楼、医院、学校、大型文化娱乐场所、大型商场、宾馆和重点旅游景点等场所,要加强与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合作,在2020年底前完成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县以上城市路灯和景观照明工程,要在2018年前完成高效照明产品的改造。2.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大力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加强XX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重点做好XX江小流域综合治理、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管理及污染防治,建成并投入运行XX县XX镇污水处理厂、XXX污水处理厂、XX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厂、XX集镇污水处理厂、XXX集镇污水处理厂等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改造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全部实现正常运行,提高脱氮除磷能力;开展建制镇(含3万人以上乡镇)垃圾(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等,强化垃圾渗滤液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工业企业重点做好XXX集团烟气回收项目、XXX公司热电分公司脱硫脱硝项目等;关闭XX县XX镇XXX砖厂、XX镇XX砖厂;畜禽养殖业要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重点做好相关企业的限期污染治理。3.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继续发挥循环经济试点县、园区和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产业化、餐厨废弃物资源化。一是推进企业内部的循环利用。重点选择XXX公司、XXX集团等重点企业开展内部循环利用示范,充分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水、余气、余热、余压,进行再利用,作为二次能源或再资源化,并在全县企业逐步推开。二是大力推进企业间或产业间的生态工业园区及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园区,园区内进行生态化改造,构建园区内循环型的资源流、能量流、技术流耦合系统,探索创建循环型、生态型工业园区。三是区域层面上要结合XX市新“五创联动”,抓好县城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造。四是农业层面上要积极发展绿色生态农业。4.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金属污染治理,重点推进农业、工业、建筑、商贸服务等领域清洁生产示范,从源头和全过程控制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资源消耗。积极实施清洁生产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清洁生产技术。县农业局、县畜牧食品局要积极做好农村集约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的组织推广工作,减少面源污染;县环境保护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制定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和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定期公布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企业名单。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要积极做好餐厨行业清洁技术推动工作。(三)强化责任,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减排管理1.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三五”期间,要逐步建立起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政府和各园区。县发展改革局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县统计局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适时跟踪监测能源消费总量和高耗能行业用电量等指标,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乡镇、园区及时预警调控;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和县环境保护局要及时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乡镇、园区采取限批措施。2.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将年综合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企业纳入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实行能源审计制度,督促指导其落实目标责任,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能源管理体系,实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快实施节能改造,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每年组织对全县重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公告考核结果。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