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建党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大合唱”比赛活动方案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配合学校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校工会、校团委、宣传部、音乐学院将联合举办“庆祝建党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大合唱”比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活动主题:弘扬长征精神赞歌献给党二、活动时间与地点活动时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活动地点:四园广场三、参赛说明、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共计22个单位组成22个合唱团,合唱团规模控制在20人-60人,其中教职工人数不少于15人,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必须参加。2、每个参赛单位选唱一首歌曲,选曲必须紧扣活动主题,以弘扬长征精神、歌颂党、歌颂祖国为内容。伴奏方式自选。3、各参赛单位所选选曲务必于5月20日前报校工会,并报联系人一名。4、校工会为每个参赛单位提供3000元参赛补贴,用于服装、化妆、饮用水等方面支出。滨湖校区五家单位参加活动人员拟请滨湖校区管理办安排校车接送。四、评比及奖励、本次大合唱比赛采用现场评分评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五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并颁发奖牌。音乐学院代表队不参与评奖。2、评分标准(1)基础分:(60分)①演唱技巧(50分):声音洪亮,音色和谐,层次清晰,节奏准确,演唱与伴奏协调,表演完整;②参加比赛教职工人数符合要求(10分)。每少一名教职工扣除1分,每少一名党政主要负责人扣除3分(2)演唱形式与指挥(30分)①指挥动作协调,能配合上节奏,打出拍点,充满激情,能很好地调动整个合唱队员的激情,完美地诠释乐曲内涵;(10分)②现场气氛好,整体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10分)③演唱形式新颖,有一定创意。(10分)(3)服装纪律(10分)衣着整洁得体,精神面貌好,进出场有序。五、活动要求、“庆祝建党95周年和长征胜利80周年大合唱”比赛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的有效形式,是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参加。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布置这项活动,认真组织好合唱队伍的选拔工作,加强对所选曲目、指挥、领唱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并以此为契机,增强广大师生的集体荣誉感和爱国热情。3、各参赛单位要厉行节约,不得借参赛购置豪华服装。参赛补贴不得用于吃饭和发放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