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M: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费用标准建筑安装工程费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①土石方工程②桩基工程……2.仿古建筑工程3.通用安装工程4.市政工程5.园林绿化工程6.矿山工程7.构筑物工程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9.爆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1.人工费2.材料费3.施工机具使用费4.企业管理费5.利润1.安全文明施工费2.夜间施工增加费3.二次搬运费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6.工程定位复测费7.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8.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9.脚手架工程费…【各专业册中措施项目费】1.暂列金额2.暂估价3.计日工4.总承包服务费1.社会保险费2.住房公积金3.工程排污费(含扬尘控制费用)4.工会经费5.职工教育经费6.安全生产责任险①养老保险费(劳保基金)②失业保险费③医疗保险费④生育保险费⑤工伤保险费1.营业税2.城市维护建设税3.教育费附加4.地方教育附加M.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附M表1:M1:施工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表序号项目名称计费基础费率标准(%)企业管理费利润1建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3.3425.122装饰装修工程人工费26.8128.883安装工程人工费29.3431.594园林景观绿化人工费20.1521.705仿古建筑人工费+机械费24.5126.396市政给排水、燃气工程人工费25.8127.807道路、桥涵、隧道工程人工费+机械费21.8223.508机械土石方人工费+机械费6.837.359机械打桩、地基处理、基坑支护人工费+机械费12.6713.6410劳务分包企业人工费7.007.36说明:1.计费基础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中的人工费均按60元/工日计算。2.消耗量标准(基价表)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费中的人工费均按70元/工日计算。3.今后的施工企业管理费及利润、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中的计费基础人工费不一定是(70元)固定不变的,按照人工工资单价的调整,其计费基础人工费同样会作适当的调整。附M表2:M2: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表序号项目名称计费基础费率(%)1建筑工程人工费+机械费12.992装饰装修工程人工费14.273安装工程人工费13.764园林景观绿化人工费10.635仿古建筑人工费+机械费12.676市政给排水、燃气工程人工费10.637道路、桥涵、隧道工程人工费+机械费10.818机械土石方人工费+机械费5.469机械打桩、基坑支护人工费+机械费6.54说明:1.新的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取消了按建筑面积大小划分乘系数的规定。2.新建工程单独发包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按75%计取;其余25%并入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内计算,由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按规定统一使用(与配套费的问题说明)。3.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中临时设施费包括现场洗车槽,其现场洗车槽按承包单位自行施工考虑,如发包单位或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指定或要求由相关资质的单位施工者,增加的费用另行计算。4.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中的临时设施费不包括施工现场内运输主干道路和离建筑物边沿50m以外的临时水源、电源、动力管线及临时道路所需费用,超过者,另行计算。附M表3:M3:规费序号项目名称计费基础费率(%)1工程排污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402职工教育经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计日工)中的人工费总额1.53工会经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计日工)中的人工费总额2.04其他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计日工)中的人工费总额16.75养老保险费(劳保基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3.56安全生产责任险低风险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19一般风险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21高风险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0.23注:1.其他规费栏包括失业保险费2%、医疗保险费6%、工伤保险费2%、生育保险费0.7%、住房公积金6%等五项。2.安全生产责任险分低风险工程、一般风险工程与高风险工程。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1﹞165号)⑴高风险工程包括:①高度100m以上(含100m)或单跨跨度30m以上(含30m)的建筑物及构筑物;②高度50m以上(含50m),100m以下的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复杂(周边人流密集、施工场地狭窄)的建筑物及构筑物;③目前尚无技术标准的新型结构体系或结构体系非常复杂的建筑物或构筑物;④多孔跨径总长>1000m,单孔跨径总长>150m的桥梁工程或多孔跨径总长≥100m,单孔跨径≥40m的涉水桥梁工程;⑤隧道工程;⑥地铁工程。⑵低风险工程包括:①高度24m以下(不含24m)的建筑物及构筑物;②小型桥梁(8m≤多孔跨径≤30m,5m≤单孔跨径<20m);③市政道路工程;④.建筑装饰装修;⑤园林古建筑工程;⑥电梯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⑶除以上⑴、⑵条规定的范围之外的均属于一般风险工程。附M表4:M4:税金项目名称计费基础费率(%)纳税地点在市区的企业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3.477纳税地点在县城镇的企业3.413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3.284M.4有关问题的规定与说明1.机械土石方(包括强夯地基)费率标准适应于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的机械土石方工程,(与06消耗量标准不同的是)但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与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中规定的沟槽、基坑不论采取何种施工方法,均并入相应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项目内计取相应的费用。(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第四章隧道工程中的土石方运输问题)2.总承包服务费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内容和要求计算。专业工程服务费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2%计算;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或发包人订货,由承包人在供货点提供的材料,其采保费、运杂费及场外运输损耗费应按(湘建价〔2007〕39号)相关规定计算。3.工程配套费指:专业工程分包人利用总承包人的脚手架、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垂直运输机械;分包人施工引起的结构表面修补;临时设施的使用;建筑垃圾的清理外运等所需的费用。按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算基础:电梯、空调专业2%~4%;其他专业2%~3%。4.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应根据工程特点,按有关计价规定估算,但不应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5.专业工程暂估价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不应超过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且施工合同估算价不得超过100万元。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办法:第十一条本办法第六条至第十条规定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项目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6.各专业工程的辅助项目并入各专业工程内计取相应的费用。例如:⑴机械土石方中规定10%按人工挖土石方计算部分,应并入机械土石方取费标准执行。包括前面讲的基槽基坑土方工程量不论工程量大小均并入主体内计算。⑵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地沟和埋地管道的土石方及井室工程执行建筑工程有关项目;8册给排水专业配套的构筑物砌筑及管沟挖填工程执行建筑工程有关项目;6册地沟和埋地管道的土石方及井室工程执行建筑工程有关项目。这些安装工程的辅助项目虽然规定执行建筑工程,但应并入安装工程内计取相应的费用。⑶市政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中的通用机械,执行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应项目执行,但应并入市政给排水工程内计取相应的费用。⑷现代建筑屋顶平台上建筑仿古建筑或在现代建筑厅堂内建造的仿古建筑,其仿古项目虽然规定套用建筑仿古消耗量标准,但应并入建筑专业工程内计取相应的费用。等等。7.M.4.8劳务分包有关费用的规定:详见计价办法M.4.8.1~M.4.8.78.优质优价的问题:建筑工程产品质量标准是按合格产品考虑的,如发包方要求且经评定其质量达到优良工程或鲁班工程者,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双方应在合同中就奖励费用予以约定。费用标准可参照以下规定计取:优质工程奖按工程造价0.80%~1.60%;芙蓉奖按工程造价1.60%~2.20%;鲁班工程奖按工程造价2.20%~3.0%。9.提前竣工(赶工)费的计取问题:“国家13规范”9.11.1条及“14计价办法”第178条规定:招标人按照工期定额标准压缩工期在20%内(含20%)不计算赶工费。压缩工期超过工期定额的20%者,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提前竣工(赶工)费的计费标准。其计费标准可参照以下规定处理:压缩工期在如下范围内者,分部分项工程费与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和机械费分别乘以系数:压缩工期在25%内(含25%)者,乘系数1.05,压缩工期在30%内(含30%)者,乘系数1.10,压缩工期在35%内(含35%)者,乘系数1.15。当招标人要求压缩工期超过35%者,招标人应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并承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责任,压缩工期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依据专家论证的施工方案计算计入工程造价。10.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试验的检测内容不得委托无相应资质的工程承包单位进行检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计费标准以及合同约定向受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支付其费用。招标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求检验试验费在建安工程造价中列支,可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5%~1.0%计取,列入暂列金额内,具体金额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同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金额填报计入工程总造价。(199-200条)暂列金额应由发包人掌握使用。额余额应归发包人所有。11.M.4.13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套用定额、费用标准及计费程序,在新的概算定额未编制颁发之前按附录M.4.13.1~M.4.13.8规定处理。12..取消采用商品混凝土及沥青商品混凝土计取一定企业业管理费的规定。13..木材不分板材与方材,均以杉木锯材或松木锯材或硬木锯材取定。木材出材率折合:1m3锯材折合原条1.70m3,其中门窗锯材折合原条1.80m3;1m3原木折合原条1.10m3,并不再计取木材加工费。一般杉木用材按Φ14杉原条占40%,Φ18杉原条占60%综合;屋架系统按Φ22取定;门窗料按Φ18取定。模板锯材按杉木锯材50%和50%松木锯材综合取定。14.关于“价格调节基金”涉及工程造价计费问题,仍按湘建价建〔2014〕18号文件规定执行。即现行计价办法取费标准中不含价格调节基金,建设工程项目中如发生该项费用,应按照当地政府部门征收的标准计取,且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15.关于铁件、组合钢模板等其型材比例、加工费仍可按2006年消耗量标准解释汇编第1辑规定取定。即按以下规定:(1)型材比例按以下规定计算:①普通铁件其型材比例:10mm厚钢板58.30%、50×4角钢15.90%、Φ14圆钢25.80%。②加工铁件(需经车、钻床等加工的铁件)其型材比例:10mm厚钢板45.00%、50×4角钢30.00%、Φ18圆钢25.00%③组合钢模板其型材比例:4mm厚钢板83.00%、扁钢17.00%。④支撑钢管及扣件型材比例:焊接钢管67.00%、普通铁件9.00%、加工铁件24.00%。(2)加工费按以下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