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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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参考学习山西大同大学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规范和完善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工作,对每一位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教学科研能力、岗位工作业绩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为教职工聘任、奖励、培训、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等提供依据,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晋人字[2013]27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属高等学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通知》(晋教人[2012]31号)以及《山西大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同大党字[2011]11号)等精神,制订本办法。一、指导思想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办法的制定,要符合学校的发展情况和办学定位,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制度的激励、鞭策和导向作用,同时坚持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逐步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有利于稳定和吸引人才,逐步建立高水平的师资和管理队伍;有利于增强学校改革发展的凝聚力,为学校逐步建立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提升学校的整体办学实力和影响力,在全校形成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从而切实提高我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知名度。二、考核原则1、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把师德考核放在首位,强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育人理念和责任意识,对违反师德规定、违法违纪及出现其他重大工作失误现象实行“一票否决制”;坚持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体现工作质量,突出业绩贡献。2、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权责下移的原则。分层考核,各...参考学习负其责,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其在考核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考核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3、坚持按照岗位分类、分层次考核的原则。在坚持分级、分类考核的同时,兼顾各学院的学科专业特点,兼顾各类管理、工勤岗位的工作特点,对全校教职工的不同岗位工作给予合理评价。4、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工作既充分考虑教职工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可量化的业绩贡献,也要充分考虑其履行岗位职责的现实表现和实际效果。三、考核时间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即每年开展一次,考核时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安排在次年一月份进行。四、考核对象与范围考核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一)下列人员应参加年度绩效考核:1、首次就业,在试用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2、非首次就业、军队转业干部或从外单位调入我校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由原单位提供有关工作情况,可由基层考核部门综合情况提出拟定考核等次意见,报学校考核办公室审定;3、挂职锻炼的教职工,在挂职锻炼期间由所挂职单位进行考核并确定等次。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4、经学校批准外出专业实践、公派出国人员、国内访问学者及脱产进修(含读硕研、博研)的教职工,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主要...参考学习根据学习培训表现和执行其他任务的表现确定等次;有关情况由其学习培训和执行其他任务的所在单位提供;5、本人提出调动或辞职,已经学校领导批准,但年度考核时尚未办妥离校手续的,原则上应参加年度考核;6、借调人员工作满一年及其以上者,参加年度考核。(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1、因病假、事假等原因,年度请假时间(不包括寒暑假)达半年以上者;2、待聘人员未聘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3、到校工作未满半年的人员。五、考核内容根据国家及山西省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水平、业务技术的提高、知识更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岗位出勤情况、工作责任心、勤奋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主要考核执行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有关规定和自律情况。根据我校的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设置和管理的相关要求,按照岗位分类、分层次考核的原则,我校的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分为教师系...参考学习列专业技术人员、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四大类分别进行考核。各级各类人员的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参照上述五个方面分别制定(见附件一)。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岗位绩效考核是对教职工工作情况的全面综合认定,是加强学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前提和保障。为确保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和考核结果的公正合理,学校及基层单位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加强对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1、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的考核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全校的绩效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解决考核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考核工作领导组构成如下:组长:党委书记、校长副组长:分管校领导成员:人事处、组织部、教务处、科技处、校工会、学工部(处)、后勤处、纪检监察室等单位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考核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全校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2、基层单位考核小组各基层单位要成立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考核小组成员由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不超过9人,可设组长1-2名,成员若干名,同时确定工作人员1名。基层单位考核小组要遵循“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按照规定的考核程序,主持本单位教职工述职、民主测评和量化计分工作;要严格对照本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和岗位职责要求,实事求是地对每位...参考学习教职工做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考核意见,确定其考核等次,汇总并公示考核结果,职工无异议后报学校考核领导组办公室。七、考核的基本程序1、个人总结和述职。参加岗位绩效考核的教职工要根据本单位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的要求,实事求是地对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述职,述职方式由各单位自行确定。2、基层单位考核。各基层单位考核小组对被考核人员进行群众评议、岗位任务完成状况量化计分、考核小组民主测评等工作,写出考核小组意见,提出考核等次确定结果,并通知被考核人,同时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单位公示时间结束前,向本单位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所有考核工作原始材料由基层单位存档。3、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审批。基层单位考核小组在本单位考核结果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将汇总表报送学校考核领导组办公室,由学校考核领导组对各基层单位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批。八、考核结果1、根据国家及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相应评价总分为:优秀≥90分,89分>合格≥70分,69分>基本合格≥60分,不合格﹤60分。各基层单位考核优秀人员总数不能超过本单位应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从考核成绩≥90分的人员中评选优秀。...参考学习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教职工,其年度绩效考核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1)严重违反师德和职业道德,出现教育部2014年10月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规定的七种情况之一并被学校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具体为:a、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b、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c、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d、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e、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f、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g、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2)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受到校内记过及以上处分的。(3)管理、教辅、工勤岗位人员未完成规定工作任务的。(4)教师年度教学工作量低于学校基本工作量的。(5)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以教学指导委员会评教和学生评教为主)为不合格的。(6)教师一学年内发生一次“重大教学事故”或两次“严重教学事故”或三次“一般教学事故”的。教学事故依据《山西大同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同大教字[2013]29号)文件规定,由教务处认定。九、考核结果的使用教职工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考核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参考学习人员岗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晋人字[2013]2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教职工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其岗位聘任、工资晋升、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的依据;按照《山西大同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同大党字[2014]1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教职工年度岗位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其校内岗位津贴发放的依据。十、相关规定1、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均按人事隶属关系归口进行。2、学校认定的“双肩挑”教职工以及学院的院级领导(专职党务工作者除外),以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各占50%的比例进行考核。3、专职辅导员的考核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和所在学院共同完成,考核办法按学生工作部(处)有关规定执行。4、考核当年教职工职务、职称发生变动的,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按照新岗位考核,时间不足半年的按照原岗位考核。5、经批准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教职工,由借调单位提供本人借调期间的表现,根据其实际表现情况由基层考核小组确定考核等级。6、与学校签订工作合同,合同中规定享受副教授待遇的博士毕业生、享受讲师待遇的硕士毕业生,须按副教授、讲师岗位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享受相应的待遇;若考核不合格,除按照第九条之规定扣除相应待遇外,下一年度按照低一个等级的岗位享受待遇。7、经学校批准,外出挂职、专业实践、公派出国、国内高访及脱产进修(含读硕研、博研)的教职工,由对方单位提供相关工作与学习的完整材料或证明,可定为合格等次,但不能定为优秀。8、对于在考核当年为学校做出重特大贡献或带来较大社会正面影响力的教职工,由基层考核小组提出书面申请(附加相关材料),...参考学习经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可直接评为优秀,且不占用该单位优秀指标。9、教职工在考核中不得弄虚作假,基层单位考核小组应严格按照本单位的考核程序和实施细则开展考核工作,若出现违规现象,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将给予有关责任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十一、附则1、各基层单位按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2、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3、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我校印发的《山西大同大学教职工考核办法》(同大人字[2008]3号)同时废止。附件一:山西大同大学岗位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附件一:山西大同大学岗位绩效考核工作样表山西大同大学2015.04...参考学习附件一:山西大同大学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根据我校的工作实际和发展定位,结合岗位设置与管理的相关要求,按照岗位分类、分层次考核的原则,我校的教职工岗位绩效考核分为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教辅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四大类分别进行考核。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业绩评价体系参照德、能、勤、绩、廉五个主要内容分别制定,并包含在考核项目和考察点中。基层单位考核小组要根据学校绩效考核的工作要求及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本单位的学科专业特点、师资队伍状况、岗位职责情况制定本单位各类岗位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和计分细则,经本单位教职工讨论通过后,报请学校考核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批备案,在本单位网站公开。若需修改,则再次履行上述程序。本附件中的各类岗位业绩评价体系包含考核项目、考察点和评价标准,并对考核项目给予参考权重,作为基层单位在制定本单位计分细则时的参考依据,有关情况说明如下:1、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教学型、教学科研型、科研教学型分类考核,教师类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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