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省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教师、学生、辅导教师参加竞赛获奖奖励办法中职教师、学生参加各类竞赛活动是推动教学改革、提高师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技能教学工作力度、有效激发学生及辅导教师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水平,引导学生重视实践,崇尚技能,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职业技能训练氛围,奖励获得突出成绩并为我校赢得荣誉的学生、教师和为此做出贡献的辅导教师,特制定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学生和教师参加各类竞赛奖励办法如下:一、奖励范围: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包括国家级、省级及地市级、县级。二、奖励对象通过德育和教务处、教学和德育主管领导确定的直接参与辅导的专业教师、直接参与竞赛项目的教师或在校学生。三、奖励标准1、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及参赛教师分别奖励奖金2000元、1600元、1200元,获奖学生分别奖励奖金500元、400元、300元。2、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者,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及参赛教师分别奖励奖金800元、600元、480元,获奖学生分别奖励奖金200元、2150元、120元。3、获得市级竞赛一、二、三等奖者,辅导教师及参赛教师分别奖励400元、320元、240元奖金,获奖学生分别奖励奖金100元、80元、60元。4、获得县级竞赛一、二、三等奖者,辅导教师、参赛教师分别奖励320元、240元、160元奖金,获奖学生分别奖励奖金80元、60元、40元。(注:①同一辅导教师在同一项目竞赛中同时获得几项奖的,按最高奖奖励,不同项目的可以累加;②训练期间的课时另行按训练方案计算。)四、精神奖励1、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在校学生,经本人申请,在市级及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2、获得市级竞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的在校学生,在市级、县级、校内三好学生、成绩综合奖评等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3、获得县级竞赛一等奖的在校学生,在县级、校内三好学生、成绩综合奖评等活动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4、参与辅导获得县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教师在校内年终考核、先进个人、评聘职称等评选中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获奖情况记入教师业务档案。3五、奖励程序获奖后由德育、教务部门统计、汇总,上报德育、教学分管校领导,最后上报校领导审批后按照此奖励办法办理奖励经费发放。职业高级中学(县技工学校)2016年4月8日附:附件1: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学生、辅导教师竞赛备案表;附件2: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学生、辅导教师竞赛获奖奖励申报表。4职业高级中学(县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生、辅导教师竞赛备案表部门(专业)名称比赛名称比赛主办单位参加项目比赛负责人联系电话参赛人员名单姓名班级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指导教师名单姓名职务专业技术等级联系电话班主任意见班主任(签字):年月日专业(部)意见专业(部)主任(签字):年月日5德育或教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学校分管领导意见分管领导(签字):年月日校长意见校长(签字):年月日说明:此表正反两面打印,“备案表”上报时,同时提交参赛通知、参赛训练实施方案等。6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学生、辅导教师竞赛获奖奖励申报表部门(专业)名称比赛名称比赛主办单位参加项目比赛负责人联系电话参赛人员名单姓名班级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指导教师名单姓名职务专业技术等级联系电话比赛结果及拟申请奖励金额获奖类别姓名奖项奖励级别奖励金额7专业(部)意见专业(部)主任(签字):年月日德育或教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学校分管领导意见分管领导(签字):年月日校长意见校长(签字):年月日说明:此表正反两面打印,“审批表”上报时,同时提交参赛备案表、竞赛文件、参赛训练实施方案,获奖证书复印件(交验获奖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