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ⅩⅩ农村商业银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Ⅹ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集体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现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防火责任和区域,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制。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达到“消除隐患、控制火灾、确保安全”的目标要求。第三条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是本行全体员工的应尽义务和职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总责。每位员工要保护消防设施,及时报告火警,积极参加有组织的消防灭火工作,切实维护消防安全。第四条各支行、营业部应根据实际确定本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落实重点部位消防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部位明确、责任到人。主要重点防火部位有:营业场所、金库、计算机机房、资料档案室、发电机及配电房(箱)等。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五条总行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本行法定代表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行政管理部门、内审监督部门、财务会计部门、科技信息部门等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全行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和防火责任制,督促相关部门制订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防火措施;(二)督促、检查《消防法》和规章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消防安2全知识培训辅导和消防安全预案演练;(三)发生严重火灾时,亲临现场指挥扑救,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安全措施;(四)负责消防经费的计划安排,保障消防经费落实到位、专项使用;第六条总行行政管理部是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消防工作的日常管理与指导以及与公安消防部门的协调和联系。主要职责是:(一)制订和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防火措施以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二)负责消防日常工作,对部门和所辖机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三)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宣传与教育活动;(四)建立和管理消防档案、防火标志;(五)负责义务消防队的业务培训、消防演练工作;(六)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开展火灾扑救、保护现场、维护秩序、查明火灾原因等工作。第七条支行成立以行长及相关人员组成的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支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和具体措施;(二)落实消防责任制,明确本单位及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及责任区域;(三)经常性地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与教育,提高员工防火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四)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及设施运行情况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灭火及疏散演练。第八条各支行应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人员组成的义务3消防队,承担本单位营业机构、重点部位的防火检查、指导、监督责任及开展灭火自救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学习和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带头执行消防安全制度。(二)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各类消防技能业务比武活动,提高灭火救灾能力。(三)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措施,监督落实整改,当好领导的防火参谋,对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工作负责。(四)定期开展消防业务训练,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灭火实战演练。(五)一旦发生火灾,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报警,迅速投入灭火工作,尽最大努力把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减少火灾损失。(六)积极主动协助公安消防队进行火灾扑救,做好财物、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保护火灾现场。第九条落实消防奖惩责任制。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在灭火扑救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第三章营业网点消防安全管理第十条营业网点的改造、装饰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应当使用阻燃、耐燃材料,并经当地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第十一条营业人员必须熟记火警报警电话,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要领和消防应急预案。第十二条营业网点应按每15平方米一只(2公斤)的标准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应放置在显眼易取处,且每个放置点不少于2只。第十三条营业网点电气线路必须穿阻燃管敷设,接头处应使用接线盒。负载能力必须大于所有用电设施的负荷,并按规定设置配电4箱和触、漏电保护装置。第十四条营业场所内严禁乱接、乱拉电线和私自使用电茶壶、电热板及其它用电取暖、充电设备,不得使用明火作为照明工具。第十五条每天营业终了要对营业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切断所有无关电源,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并在机构安全管理登记簿清场记录栏做好巡查记录。第四章金库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六条金库内应安装防护型照明设施,按规定安装消防设备(可安装悬挂式干粉灭火器)。离库时切断电源,内外金库应备有应急照明灯。金库内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第十七条金库内及库区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保持卫生清洁和通风、排烟雾管道及设施良好。第五章电脑机房、档案室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八条电脑机房、档案室内禁止吸烟,严禁私自使用电茶壶、电热板及其它用电取暖器,严禁使用明火。第十九条电脑机房、档案室应采用独立的用电专线,采用暗线、穿阻燃管等方式布置线路,电线连接处应使用接线盒,不准乱拉、乱接电线。所有照明设备应具备防护功能,电脑机房应安装防雷装置和防静电设施,并安装应急照明灯具。中心机房应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和火灾自动灭火系统。第二十条不准在电脑机房、档案室进行聚会性活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电脑机房、档案室。第二十一条电脑机房、档案室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灭火机具,不得使用对机器及档案有损的液体类灭火器。第二十二条电脑机房、档案室的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熟知消防安全常识,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机房消防责任人5要做好对员工的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开展火险隐患检查,定期测试报警灭火系统及消防器材性能。第二十三条电脑机房、档案室必须保持卫生清洁,无杂物、废纸及其它无关的可燃物品。门窗必须牢固、密封,防止老鼠、飞鸟等动物和烟花爆竹钻入。第六章发电机、配电房消防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发电机、配电房必须由取得电工上岗证、责任性强、懂消防并具备排除常见故障能力的专业人员担任管理工作。第二十五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发电机、配电房,工作人员进出应随手关门,严格按电力操作要求程序实施作业。第二十六条管理人员应当根据季节气温和用电量状况的变化,定时巡视仪表、线路温度的升降,防止超负荷用电而发生线路发热自燃。第二十七条对于可能会产生静电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第二十八条发电机加注燃油时,必须关闭引擎。燃油应当别处存放。保持机房地面及机体的清洁干燥、通风顺畅。第二十九条机房及燃油存放室内不准停放一切机动车辆及堆放杂物。并防止有害物体侵入。第三十条机房及燃油存放室内应配足不导电的灭火器具、设置防火标志,严禁使用明火。第七章综合营业大楼消防安全管理第三十一条总行及支行营业大楼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并按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管理。第三十二条楼内的所有出入通道不准堆放物品,设置显眼的安6全出口通道指示灯。所有出口的门应往外开,落实管理,保持紧急情况时进出畅通。第三十三条严格明火管理。禁止乱扔烟蒂和擅自使用明火照明。动用电焊、气割等明火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施工时应有人现场监督,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第三十四条大楼通道、楼梯、转弯处必须安装足够的应急照明灯具,并保持有效。第三十五条各楼层灭火器、水带、水枪及消防阀门应定期检查、保养。火灾自动报警、喷淋系统、消防泵、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搬动、迁移、拆卸,周边不得放置障碍物。第三十六条加强对会议室、多功能厅等人员聚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做到用电线路敷设规范,停用期间切断一切电源。使用结束后,应立即清理卫生,检查火险,消除隐患。第八章消防器材设施管理第三十七条按规定配备与放置消防器材,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检修,确保灭火器材有效。第三十八条消防器材不准移作他用,保持清洁干净、完好无损。第三十九条消防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淋系统等设施应当定期测试,重大节日前必须全面测试,保证设施和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第四十条消防泵、室内外消火栓等不得作为生产性工具使用,不得用于浇灌和冲洗。第四十一条消防器材、设施必须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合格生产厂家购置,不得使用“三无产品”和伪劣商品。灭火器由总行根据支行需求统一购置配发。第九章发生火警应急处置7第四十二条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拨打“119”或“110”报警,说明起火单位、地址、部位、周围环境及火灾性质。第四十三条所有在场人员立即投入灭火工作,利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全力扑救初起阶段的火灾。第四十四条在城乡结合部、交通道路复杂的营业网点发生火灾报警后,要派员到公路上接应消防车辆,预防消防车走错线路,贻误灭火时机。第四十五条多层大楼发生火灾时,除准确报警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一)迅速通知各楼层,报告起火层数、位置及注意事项,及时疏散人员;(二)将本楼层消火栓箱内的报警玻璃击碎,通知消防控制中心启动消防增压泵供水;(三)调动所有力量,用室内消火栓或其它灭火工具,集中力量投入灭火工作,力争成功扑救初起阶段的火势,控制火灾的蔓延和扩散;(四)关闭所有办公室的门、窗,有防火隔离分割的大楼,同时关闭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门,缩小火灾区域,切断空气流动,减慢火灾蔓延速度;(五)遵循“救人重于灭火的原则”,按各层疏散逃生方案有秩序地组织人员疏散,转移重要物品;(六)走廊烟雾较大时,大楼内的撤离人员不要惊惶失措,要用湿毛巾、湿衣服捂住嘴、鼻,人尽量弯腰接近地面匍匐前进,减少烟雾对人体的侵害,获得逃生希望。(七)被困在办公室里的人员应立即关闭门、窗,尽量想办法堵住门缝间隙,不使烟雾窜入。有条件的要把门、窗用水浇湿,并向外呼救,不能因害怕而擅自跳楼,争取得到消防队员救援;(八)撤离人员不得乘坐电梯下楼,防止断电后被困在电梯内。第四十六条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8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制度由本行负责制定、解释。第四十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