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1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认真做好中冶沈勘项目部农民工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预防、妥善处置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工群体性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不利影响,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1.3工作原则坚持以项目部为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项目部领导小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对工程的干扰和影响。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项目部因承包商在农民工用工方面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2.事件分级依据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及人员和财产损失等情况,事件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22.1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件:(1)10人以上(含10人)20人以下非正常聚集的。(2)个人极端行为造成一般性社会影响的。(3)多次上访劝解无效的。(4)其他一般性突发情况的。2.2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较大事件:(1)20人以上(含20人)30人以下非正常聚集的。(2)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3)影响建设项目正常生产秩序的。(4)其他较大突发情况的。2.3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重大事件:(1)30人以上(含30人)50人以下非正常聚集的。(2)有毁坏公共财物、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3)有堵塞交通、围堵办公场所等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4)其他严重突发情况的。2.4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件:(1)50人以上(含50人)非正常聚集的。(2)有毁坏公共财物、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等违法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的。(3)有堵塞交通、围堵办公场所等行为,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4)其他特别严重突发情况的。3.组织机构和职责3.1项目部组织机构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3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为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综合指挥、协调机构。组长:副组长:成员:3.2职责(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负责研究制定项目应对农民工突发事件的策略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项目部所属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安全管理部职责:负责农民工安全教育、工程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监管;负责农民工伤亡事故及因此而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与农民工群体性应急事件相关的工作;负责项目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落实等工作;及时掌握本工程农民工的数量、来源和分布,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负责组织农民工群体性事件隐患的排查和预防工作;负责农民工劳务合同纠纷和劳务费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情况速报工作。(3)质量技术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负责组织协调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及处置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4)其他成员(部门):负责协助其他部门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综合治理、预防和处置工作;参与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处置、情况速报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4.监测与预警4.1信息监测和报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4组织建立高效、灵敏的信息网络,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测、监控,形成完善的预警工作机制。对可能发生大规模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处理机制,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纠纷加大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要积极化解矛盾,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要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收集范围,增强信息分析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传报效率,报送信息必须及时、客观、全面、准确,不得瞒报、谎报、缓报。4.2预警信息(1)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苗头,但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2)聚集上访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工作人员或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或生产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3)发生在承包商内部的表达共同意愿的聚集事件,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扣押有关人员或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的。5.应急响应5.1应急处置5.1.1先期处置应急事件发生时,事发项目部应迅速启动本项目部应急预案,第一责任人要立即赶赴现场,同时报告公司备案,较大事件以上须报告公司领导小组。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5农民工群体性事件事发,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本项目部应急预案,小组成员须赶赴现场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及时收集信息,调查、核实、妥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公司领导小组。项目经理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必要时,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派人到现场组织协调解决。扩大应急因事态发展,群体性事件超出公司控制范围、需要地方政府部门提供援助和支持时,报请工程所在地政府应急办援助和支持。5.1.2应急结束农民工群体性应急事件结束后,项目部领导小组宣布应急处置结束。5.1.3后期处理涉及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部提交事故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事态的发展趋势等。5.2信息报送5.2.1信息报送时间要求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事件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项目部负责人报告;项目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公司报告。对于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群体性事件信息的报送,不受分级标准限制,事发项目部视情况随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同时报告工程所在地政府应急办公室。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6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理情况,随时续报,直至该事件全部处理完毕。5.2.2信息报送的内容信息报送的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和时间、人数规模、诱发因素、发展趋势、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等。6.应急保障6.1项目部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事态情况,有权调动各承包商的人员和车辆,各承包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6.2日常工作中,发现有群体闹事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矛盾化解。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绝对不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6.3保证信息畅通,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项目部领导小组的所有人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送,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6.4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凡不按照本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的领导小组人员,凡因不及时处置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恶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7.附则7.1预案管理项目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项目部的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报公司批准后实施。7.2预案修订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7中冶沈勘项目部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的修订期限为2年。7.3.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中冶沈勘项目部负责解释。7.4.预案的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