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长岛路(向阳路丽庭路道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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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长岛路(向阳路丽庭路)、大陈路(湄洲路鼓浪屿路)道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可公开文本)建设单位:崇明市政工程管理所环评单位: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9月一、说明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受崇明市政工程管理所委托开展对崇明长岛路(向阳路丽庭路)、大陈路(湄洲路鼓浪屿路)新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上海市法规及规定,并经崇明市政工程管理所同意向公众公开环评内容。本文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崇明长岛路(向阳路丽庭路)、大陈路(湄洲路鼓浪屿路)道路新建工程(2)建设单位:崇明市政工程管理所(3)建设地点:崇明县堡镇、城桥镇(4)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桥涵工程、交通设施、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三、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1)环境功能区划根据上海市相关环境质量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如下:1)环境空气:根据《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和《崇明三岛环境功能区划调整》,项目沿线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类区;2)地表水:根据《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和《崇明三岛环境功能区划调整》,项目沿线区域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区;3)噪声:根据沪环保控[2008]143号《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拟建道路区域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2)环境质量现状1)声环境现状:根据噪声监测结果,拟建道路工程区域现状昼夜均达《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表明现状声环境状况良好。2)环境振动现状:根据监测结果,拟建道路工程区域昼、夜间VLZ10振动值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混合区、商业区”标准(昼间≤75dB/夜间≤72dB)。3)环境空气现状: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4)地表水环境现状:根据监测结果,周边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满足相应的水环境功能区划。四、评价范围(1)声环境: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2)环境振动:道路红线两侧各50m范围内带状区域;(3)环境空气: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五、评价重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重点为声环境影响评价。六、主要环境敏感目标经现场踏勘调查,拟建长岛路(向阳路丽庭路)道路红线外200m内的环境保护目标有堡港村居民住宅、堡镇一号横河,拟建大陈路(湄洲路鼓浪屿路)道路红线外200m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主要有盛源幼儿园、东门村居民住宅以及运西村居民住宅等。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施工期噪声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运行,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噪声影响也会消失。在加强施工管理和噪声临时防护措施的基础上,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会产生较大影响。2)施工期产生的机械振动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振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源于土石方工程及物料装卸运输产生的扬尘,沥青铺摊和车辆机械产生的废气。施工过程中若严格执行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及废气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4)施工期间产生的泥浆废水及含油污水和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按照环保措施将各废水进行处理再排放,不会对周围水体环境产生较大影响。5)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少量的生活垃圾。通过严格执行《上海市建设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同时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措施,固体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6)拟建道路施工会影响沿线单位人员、车辆及居民出行,建议施工方做好施工期临时通道的设置,方便沿线单位、居民出行,在此基础上施工对社会环境的影响较小。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长岛路项目建成后,道路两侧噪声增加约15dB(A),昼间不超标,夜间超标3dB(A)。评价建议新建建筑应处规划控制范围之外,确保建筑物所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的要求。大陈路建成后,道路两侧噪声增加约17dB(A),昼间超标5dB(A),夜间超标9dB(A)。评价建议新建建筑应处规划控制范围之外,确保建筑物所处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的要求。2)根据类比分析,项目建成后道路沿线昼、夜间VLZ10振动值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标准。3)根据类比分析,项目建成后对沿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能够满足《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中二类区的要求。八、环境保护措施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阶段项目主要治理措施噪声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合理安排行车路线,杜绝超载、超速,减少鸣笛,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废水施工泥浆废水经过沉淀澄清处理后,上清液回收利用或达标外排;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卫生设施等,禁止直接排放。空气严格执行《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降低废气排放施工期固废严格执行《上海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规定(修正)》噪声设定规划控制距离;设置禁鸣、警示标志,实施禁鸣、禁超等措施;建议全路段铺设降噪路面;施工结束后对沿线实施绿化工程;对沿线声环境质量超标的敏感点安装通风隔声窗营运期废气加强机动车辆运输管理,严格禁止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同时合理控制道路车流量,避免车辆集中进入道路造成交通堵塞,减少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加强道路清扫,确保道路路面清洁;加强道路绿化以及对绿化的维护和保养九、公众参与形式与阶段性成果对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居民采用发放调查问卷进行了公众调查,被调查的公众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并积极配合提出意见及建议。根据调查结果初步统计,公众普遍支持本工程的建设。但大多数公众担心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噪声、振动、废气等影响道路沿线环境质量。本报告采纳公众意见,对此予以重视。本报告对道路建设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并提出了切实有效的环保对策措施。建设单位须按照报告书的要求采取环保措施,尽量减轻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取得周围公众的支持,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十、评价结论拟建项目对促进崇明堡镇、城桥镇加快镇区建设和发展,改善交通运输状况,完善区域生活配套设施有着巨大的作用。但是本工程在施工、营运期会产生一定程度和范围的噪声、振动、环境空气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项目各工程建设必须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在此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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