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焊接材料管理办法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焊接材料(焊条、焊丝、焊剂、合金粉末及焊接用气体等)在采购、验收、库存保管及使用(发放)过程中的管理要求。本办法适用于焊接生产中上述这些焊接材料的质量管理与控制。第二条总则焊接材料的供货方应提供焊接材料的质量证明书(说明书)或合格标记,并保证其所提供的焊接材料产品符合有关标准或供货协议的要求。为了保证焊接材料的使用性能,针对焊接材料的使用,除了具备必要的贮存、烘干、清理设施之外,还应建立可靠的管理规程并严格执行。第三条焊接材料采购3.1、焊接材料采购的提出。3.1.1管道、结构工程师提前向焊接组提供该项目焊接以及含拼接长度(总量)。3.1.2焊接工程师根据图纸以及管道、结构工程师对图纸以及工艺评定要求,提出焊接材料的物资采购计划。物资采购计划通过审批后,文控人员发给相关部门,公司采购部得到物资采购计划后统一采购,采购严格执行公司质保程序,焊接材料进库必须验证,方准入库。3.2、采购人员。焊接材料的采购人员应具备足够的焊接材料基本知识,了解焊接材料在焊接生产中的用途及重要性。第2页共12页3.3焊接材料的采购应依据订货技术条件按择优定点的原则进行。在可能的条件下,尽量配套采购。3.4必要时,特殊焊接材料应按焊接主管人员指定的供货单位采购。第四条焊接材料验收4.1验收组织。焊接材料到货后,由公司采购部/物资部组织验收。物资部、质检部、库房、焊接专业人员负责验收,验证焊接材料质保书及包装质量,并随机抽取焊接材料进行工艺性能的验证,检查内部质量,检查合格后,填写焊接材料验收记录表,合格后进入焊接材料一级库。4.2验收项目。焊接材料的验收内容应依据焊接产品的制造规程、焊接产品的种类及实际需要即采购技术要求而确定。4.2.1包装检验检验焊接材料的包装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是否完好,有无破损、受潮现象。4.2.2质量证明书检验对于附有质量证明书的焊接材料,核对其质量证明书所提供的数据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同时是否与实物相对应。4.2.3外观检验检验焊接材料的外表面是否污染,在储运过程中是否有可能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产生,识别标志是否清晰、牢固,与产品实物是否相符。4.2.4成分及性能试验根据有关标准或供货协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试验。每批次材料必须进行入厂复验,入厂复验的要求做好详实记录。4.2.5焊条工艺性能验收每批焊接材料入库前,采购部/物资部应随即抽取不同规格、不同批号的焊接材料交予焊培室进行工艺性能的判定。并将判定结果以书面的形式交予采购部、库房、焊接工程第3页共12页师。主要判定以下几项内容:(1)电弧的发生:开始引弧的难易;再引弧性(断弧后重新引弧的难易)。(2)电弧的状态:稳弧性,包括持续性(有否断弧、喘息等)和集中性;吹力大小。(3)熔融状态:套筒形状;药皮熔化的均匀性。(4)熔渣:流动性;清除的难易程度;覆盖的均匀性。(5)飞溅:发生的状态(飞溅的大小及数量);清除的难易程度。(6)焊缝外观:焊波的粗细;成形(焊缝余高)。(7)气体和烟尘的发生状态:发生量及烟尘成分。4.3检验结果的认可焊接材料的检验方法及检验规则一般应根据有关标准(参见引用标准)确定。必要时亦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焊接材料经验收检验后应出具检验报告,并经有关职能部门认可。4.4验收标记验收合格的焊接材料应在每个包装上做专门的标记。第五条入库焊接材料保管严格按公司焊接材料储存与保管制度执行,库房设施达到要求,焊接材料进入一级库,二级库均由专门负责人负责管理,焊接材料保管必须达到公司制定的焊接材料储存与保管制度要求才能储存,否则不允许储存,焊接材料烘干由专业工区自行负责烘干,发放。存放焊接材料的库内可根据需要划分为“待检”、“合格”及“不合格”等区域,各区域要有明显的标记。验收合格的焊接材料应进行入库登记。其内容包括:A)焊接材料的名称、型号(或牌号)及可能使用的内部移植代号;B)规格;C)批号或炉号;第4页共12页D)数量(或重量);E)生产日期;F)入库日期;G)有效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规定的期限);H)生产厂。焊接材料入库后即应建立相应的库存档案,诸如入库登记、质量证明书、验收检验报告、检查及发放记录等。第六条一级库库存保管6.1存放条件6.1.1焊接材料的储存库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及湿度。室内温度应在5℃以上,相对湿度不超过60%。焊接材料必须在干燥通风的室内存放,焊接材料储存库内,不允许放置有害气体和腐蚀性介质,室内保持整洁。6.1.2焊接材料应按有关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规程妥善保管。因吸潮而可能导致失效的焊接材料在存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潮措施,如设置货架、采用防潮剂或去湿器等。品种、型号及牌号、批号、规格、入库。6.1.3焊接材料堆放时应按种类、牌号、规格、入库时间分类堆放,每垛应有明确标记,避免混乱。焊接材料至少在6个月之内可保证使用,入库的焊接材料应做到先入库的先使用。6.1.4特种焊接材料储存与保管应高于一般性焊接材料,特种焊接材料应堆放在专用仓库或指定区域。对受潮或包装损坏的焊接材料未经处理不许入库。6.2库存期间的检查库存管理人员应具备有关焊接材料保存的基本知识,熟悉本岗位的各项管理程序和制度。定期对库存的焊接材料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书面记录。发现由于保存不当而出现可能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时,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处理。第5页共12页第七条二级库焊接材料管理制度7.1入库的焊接材料,由焊接材料库管理人员协同焊接技术员及质检人员,验证焊接材料质保书及包装质量7.2为保证焊接材料的保管质量,必须做到:A)焊接材料库内应装配驱湿机和空调,配备温度、湿度仪,保证库内干燥整洁,温度不低于5℃,相对空气湿度低于60%,最好控制在15℃-25℃之间。B)焊接材料应存放在专用架子上,堆放架离地面和墙壁各应保持300毫米以上的距离,焊接材料的堆放不宜过高。7.3焊条、焊剂的烘干,严格遵循《焊接材料烘干规范及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并进行质量抽查,确保烘干焊条、焊剂质量。7.4每个工程开工前,由焊接技术员根据工艺评定预先填写《焊接材料领用通知单》,焊接材料库管理人员据此对需要的焊条进行烘干,并作好烘干记录。7.5焊接材料的领用程序:焊工根据施工班组的安排填写《焊接材料领用记录表》,然后经施工班组签字确认后将《焊接材料领用记录表》送达焊接材料库领取,焊接材料库管理人员根据《焊接材料领用通知单》核对后发放相应的焊接材料,焊接工程师或焊接技术员每天不定时到库房检查、审核签字。焊接材料库人员整理好《焊接材料发放单》,以作统计用。7.6焊工领取的焊条,必须放入可携式焊条保温筒内,随用随取;不得将未用完的焊接材料和焊条头丢弃在施工现场,焊工应及时将其退回焊条库,由焊接材料库管理人员在《焊接材料发放单》上作好回收记录。焊工退回的焊条必须与领取焊条数量一致,否则将按照每个焊工焊接材料回收情况的好坏,实行经济奖惩制度。7.7焊接材料的统计。由焊接材料库管理人员,统计每个月的焊接材料总消耗量及每个焊工月焊接材料消耗量,交给焊接工程师或焊接技术人员,以掌握焊接材料消耗情况及库存数量。严禁焊工相互代领焊接材料。7.8焊工每天下班后及时将焊条筒交回焊材二级库,二级库管理员根据焊材领用情况将回收的焊材分类处理。7.9对存放超过规定年限,检查质量不合要求及烘干超过三次后的焊接材料,划定第6页共12页专门区域堆放,并由质检人员、焊接技术员对此类焊接材料作出报废处理,或移作较低要求级使用。7.10一般焊接材料一次出库量不能超过一天的用量,已经出库的焊接材料焊工必须保管好,当天使用不完的焊接材料当天退回焊接材料库。7.11焊接材料储存库内,应设置去湿机、温湿仪且运行正常。低氢型焊接材料室内温度不低于5℃,最好控制在15℃-25℃,相对空气湿度低于60%。焊接材料堆放时应按种类、牌号、规格、入库时间分类堆放,每垛应有明确标记,避免混乱。时间不同的焊接材料应分类存放,并有明确的区别标志,以免混杂。焊材发放最好按照先入库的先发放,后入库的后发放,避免焊接材料过期。第八条焊接材料烘焙规范及操作规程8.1焊条的烘干规范烘干温度各保温时间,严格按焊条生产厂推荐的烘干规范或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国外焊接材料的烘干规范,按提供的焊接材料质保书上要求进行烘干。烘干、保温设施应有可靠的温度控制、时间控制及显示装置。8.2焊条在烘箱中叠起层数:一般以直径4mm的不超过3层;直径3.2mm的不超过5层,且堆放不应超过隔层高度的2/3,避免烘烤时受热不均和潮气不易排出。焊条叠起太厚易造成烘烤温度不均匀,不能烘透或局部过热而使药皮脱落。8.3焊接材料在烘干及保温时应严格按有关技术要求执行。焊条烘烤速度控制:应徐徐升温、保温、缓慢冷却,严禁将冷的焊条放入已升至高温的烘箱中,或者将烘至高温的焊条从高温炉中突然取出冷却,以防止焊条药皮因骤冷骤热而产生开裂或脱落现象。推荐焊条进箱温度为100℃以下,升降温速度不宜超过150℃/小时。8.4同一烘干箱每次只能装入同种烘干规范的焊条进行烘干。对烘干规范相同,但批号、牌号、规格不同的焊条,堆放时必须有一定的物理间隔,且焊条堆放不宜过高,保证焊接材料烘干均匀。8.5不同类型的焊接材料原则上应分别烘干,但在下述条件下,允许同炉烘干:A)烘干规范相同;B)不同类型焊接材料之间有明显的标记,不至于混杂。焊前要求必须烘干的焊接材料(碱性低氢型焊条及陶质焊剂)如烘干后在常温下搁置第7页共12页4h以上,在使用时应再次烘干。但对烘干温度超过350℃的焊条而言,累计的烘干次数一般不宜超过3次。8.6烘干后的焊接材料应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保存,以备使用。为了控制烘干后的焊条置于规定温度范围以外的时间,焊工在领用焊条时应使用事先已加热至规定温度的保温筒。8.7焊接材料管理员对焊接材料的烘干、保温、发放及回收应作详细记录,达到焊接材料使用的可追溯性。8.8焊丝、焊带表面必须光滑、整洁,对非镀铜或防锈处理的焊丝及焊带,使用前应进行除油、除锈及清洗处理。第九条出库与回收9.1为了保证焊接材料在其有效期内得到使用,避免库存超期所引起的不良后果,焊接材料的发放应按先入先出的原则进行。9.2焊接材料的出库量应严格按产品消耗定额控制,并以领料单为出库凭据,经库存管理人员核准之后方可发放。9.3库存期超过规定期限的焊条、焊剂及药芯焊丝,需经有关职能部门复验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复验原则上以考核焊接材料是否产生可能影响焊接质量的缺陷为主,一般仅限于外观及工艺性能试验,但对焊接材料的使用性能有怀疑时,可增加必要的检验项目。规定期限自生产日期始可按下述方法确定:A)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或说明书推荐的期限;B)酸性焊接材料及防潮包装密封良好的低氢型焊接材料为两年;C)石墨型焊接材料及其他焊接材料为一年。超过上述规定有效期限的焊条、焊剂及药芯焊丝,应按规定复验合格后才能发放使用。9.4对于严重受潮、变质的焊接材料,应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必要的检验,并作出降级使用或报废的处理决定之后,方可准许出库。对于这类焊接材料的去向必须严格控制。9.5识别标志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持焊接材料的识别标志,以免发生错用,造成质量事故。第8页共12页9.6焊接材料的回收焊接工作结束后,剩余的焊接材料应回收。回收的焊接材料应满足下列条件:A)标记清楚;B)整洁,无污染。9.7焊剂的重复使用焊剂(特别是含铬的烧结焊剂)一般不宜重复使用,但在下述条件都得到满足时允许重复使用:A)用过的旧焊剂与同批号的新焊剂混合使用,且旧焊剂的混合比在50%以下(一般宜控制在30%左右);B)在混合前,用适当的方法清除了旧焊剂中的熔渣、杂质及粉尘;C)混合焊剂的颗粒度符合规定的要求。第9页共12页有限公司ProductsCo.,Ltd.版次EditionA表格编号焊接材料领用记录表MaterialWithdrawingRecord有限公司ProductsCo.,Ltd.版次EditionA表格编号焊接材料领用记录表MaterialWithdrawingRecord产品名称及代号ProductName&Symbol班组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