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价款管理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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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400-653-0288工程价款管理实务--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天津理工大学公共项目与工程造价研究所所长:尹贻林教授博士生导师22目录第一篇招投标阶段合同价格约定实务一、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二、不平衡报价三、招标文件中特殊规定的处理方式33目录第二篇施工阶段合同价款调整实务1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2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6计日工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7现场签证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8物价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0不可抗力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2误期赔偿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4暂列金额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3索赔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5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4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9暂估价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44目录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预付款支付与扣回问题研究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计量与进度款支付问题研究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竣工结算与支付问题研究第三篇施工阶段工程价款管理实务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质量保证金问题研究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最终结清问题研究55新清单规范概述66新清单规范出台背景1.我国已由定额计价体系转变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通过03版和08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普遍使用,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定额计价体系转变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2.法律法规合同范本出台的支持0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56号令)、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中价协发布的编审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等法律法规、规范以及合同范本的出台为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后简称2013版规范)编写提供技术和依据支持。3.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随着建筑业市场的发展,我国建设工程项目的参与者对于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的能力正逐步增强,对新一版的比08版清单更加全面、深入、操作性强的清单的需求也逐步增强。771.新清单规范是对前两版规范(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继承和发展2013版规范并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在03版规范和08版规范的基础上发展而来,03版规范条文数量为45条,08版规范增加到136条,而2013版规范又增加到328条,而对于清单的整体内容则基本一样,分别是正文规范、工程计量规范、条文说明。2.解决工程项目中实际存在的问题2013版规范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清单缺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误期赔偿等工程项目实际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在08清单基础上丰富了内容,为解决工程项目实际问题提供了依据,使新清单更加全面,可操作性更强。新清单规范出台意义883.符合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的要求建筑业的发展要求建设项目参与方要对工程价款进行精细化、科学化的管理,保证参与方的利益。2013版规范在08清单计价规范的基础上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价款管理进行了约定(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内容),并涉及到重大的现实问题(如对承包人报价浮动率、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等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重大事件的约定),并且强化了清单的操作性(如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些特点正好满足工程价款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工程价款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有力依据。新清单规范出台意义994.新清单规范把计量和计价两部分实际分开新版规范在08规范的基础上,把计量和计价两部分的规定实际分开,新规范先是对计价内容进行了规范,形成了共328条规定,然后单独给出了9个专业(分别是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矿山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的工程计量规范。5.增强了与合同的契合度,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2013版规范提高了对合同的重视程度,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意识更强,尤其细化了合同价款的调整与支付的规定。《规范》中的合同价款调整部分划分了14个子项,并分3章对工程计量与工程价款支付进行了详细规定。2013版规范出台后要求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在进行造价管理时充分了解合同内容以及合同管理的特点,将二者相统一,才能切实提高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新清单规范出台意义1010新清单规范与08版清单计价规范不同点分析对强制性条款的规定进行了改变13版规范减少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强制性规定,增加了对风险分担、招标控制价的使用、措施项目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工程计量五个内容的强制性条文,体现出新规范的全面性,更体现出这五个内容的重要性。此外,新规范加强了对“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的组成及其编制”的强制性条文的语气,由08规范的“应”变为13规范的“必须”。具体内容对比如下表所示。1111新清单规范与08版清单计价规范不同点分析表1-1-1新旧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文对比新清单08版清单条款强制性条文规定条款强制性条文规定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量清单计价1.0.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以下二者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3.1.4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3.1.2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3.1.5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3.1.6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3.4.1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新增)3.2.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至九位应按附录的规定设置,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同一招标工程的项目编码不得有重码1212新清单规范与08版清单计价规范不同点分析新清单08版清单条款强制性条文规定条款强制性条文规定4.1.2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3.2.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应按附录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确定4.2.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语气加强)3.2.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应按附录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4.2.2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语气加强)3.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单位应按附录中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4.3.1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新增)3.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5.1.1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新增)4.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6.1.3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新增)4.1.3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新旧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文对比(续表)1313新清单规范与08版清单计价规范不同点分析新清单08版清单条款强制性条文规定条款规定强制性条文6.1.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4.1.5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8.1.1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新增)4.1.8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8.2.1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工程量确定4.3.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11.1.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4.8.1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新旧清单规范强制性条文对比(续表)1414新清单规范与08版清单计价规范不同点分析细化了措施项目费计算的规定,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2013版规范更加关注措施项目费的分类与计算方法。规范中新增的9.3.2、9.5.2及9.5.3款详细规定了因工程变更及工程量清单缺项导致的调整措施项目费与新增措施项目费的计算原则与计算方法。阐述更详尽的计价条款提高了2013版《规范》的可操作性,指导性更强。规范中的9.3.1款、9.3.3款与9.6.2款对承包商报价浮动率、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以及工程量偏差部分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计算给出了明确的计算说明和计算公式。提高了合同各方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要求发承包双方明确各自的风险范围2013版规范对计价风险的说明,由适用性条文转变为强制性条文,例如3.4.1款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承包,应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幅度)。此外,5.2.2款的第1条新增了对风险的补充说明。9.7.2款对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款调整范围进行了规定。对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担风险、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承担风险、招标控制价准确性的风险范围(招标控制价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误差应小于3%,否则招标人应改正)、工程变更综合单价承担的风险(即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工程量偏差引起价款调整的风险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1515新清单规范亮点1.工程价款管理2013版规范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价、签约合同价、工程计量、价款的调整与支付、争议解决、资料与档案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价款全过程管理的内容进行了约定,体现了全过程管理的思想。2.丰富了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2013版规范的条文数量由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136条增加到328条,其中对原强制性条文进行了增减,但强制性条文总数没变,仍为15条。3.重视过程管理2013版规范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签约合同价、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计量以及价款的期中支付都有着明确详细的规定。这体现出2013版规范由过去重结算的造价管理向重在前期管理的方向转变。给参与方在招投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施工阶段的价款管理提供有力的依据。2013版规范与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不同点也是其亮点1616新清单规范术语分析2013版规范的术语解释为52个,较08版清单计价规范的23个术语多出一倍多,2013版规范涉及术语的范围更广,对术语的界定更全面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