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5.1质量目标(1)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设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安徽省的验收有关规定。(2)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3)确保合格①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满足验收评定标准,工程外观质量良好。②工程重点部位质量有齐全的原始资料,如照片、录像带或光盘等。③结合现场施工情况,应编写相应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工程质量检验程序与细则。④特殊工序、关键工程有全面的作业指导书。6.5.2确保质量目标的措施(1)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提高全员的创优意识、要求广大的干部职工把工程质量视为企业生存的大事。(2)开工前,按照质量目标编写各类工程管理文件,建立各级确保质量目标的领导小组,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3)加强各级质量领导小组的领导,公司项目部负责安排落实各级质量领导小组的专职和兼职人员,把确保质量目标和整个施工生产过程有机的结合起来。(4)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施工质量检查制度,根据工程进展情况,按质量目标要求及时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5)搞好技术培训,加强科技攻关,开展QC活动,消除质量通病。(6)依靠行政、经济手段,贯彻确保质量目标的标准和要求。(7)抓好测量及试验基础工作,确保各种原材料条例工程要求,确保工作位置、结构尺寸准确无误。(8)在施工中每个分项工程以优质为标准、全部质量合格、树立样板项目,以样板工程带动全部工程全面实施。(9)建立激励机制,奖优罚劣,优质优价,鼓励创优。6.5.3确保质量目标的组织措施(1)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如下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图(2)质量管理制度为确保工程质量,落实各级质量责任制,加强现场质量管理,预防质量问题发生,实现质量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必须遵守本制度。①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结合本工程实际,本着“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制定。②项目部专职质检员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行使职权,是质量工作管理、监督的责任人、执行人。③任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由专职质量员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向施工班级进行质量交底,并提出质量量化标准。④班组长是贯彻质量标准的实施责任人。⑤任何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先由班组自检,自检合格后报请复验,由专职质量检查员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经验收不合格的工序,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停工整改。⑥返工和停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施工班组负担,停工后复工要有书面报告,经技术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工。⑦专职质量检查员有权对班组质量工作进行奖罚,奖罚必须实事求是。对班组的奖罚,应向项目部领导汇报并立即通报班组长。公司本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安全部工程技术部物资设备部各班组⑧专职质量检查员必须尽职尽责,公正严明,发现专职质量检查员工作不力,监督不严造成质量事故的,应根据事故性质分别给予罚款、撤职、调离等,重大质量事故的贪污追究其刑事责任。⑨对发现质量事故而故意隐瞒不反的,一经发现将从重处罚。⑩对施工质量较好的班组,由专职质量检查员写出书面申请,经技术负责人签字,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给予相应奖励。6.5.4各级人员质量责任制度(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①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应对工程质量、方针、目标的制订和实施全面负责。②认真贯彻行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质量标准、规范规程,随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③不定期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落实有关人员按要求进行整改,并随时掌握工程质量整改情况。④制定各项质量目标,组织制定消除质量通病的措施,推行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确保实现各项质量目标。⑤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改进和预防措施。⑥对因贯彻落实工程质量保证措施不力或组织指挥成熟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⑦经常开展质量意识教育,严格落实奖惩制度。(2)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①根据设计图纸和业主要求,编制切实可行的单项施工方案。②管好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非标准加工件的技术鉴定,严把试验检验关。③关键或重点工序,抓住特点,进行认真仔细的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懂得如何操作,交底后要有文字录。④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掌握施工中的各种数据,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问题。⑤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返修和加固处理方案。⑥组织资料员作好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工作。⑦参加质量分析会议和定期的质量大检查。(3)专职质量员质量责任①专职质量检查员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把关的责任。②认真学习质量验评标准,规范规程、施工工艺和有关政策法令。③关键或重点工序,抓住特点,进行认真仔细的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懂得操作,交底后要有文字记录。④制定切实可靠的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掌握施工中的各种数据,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问题。⑤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⑥组织资料员作好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成册工作。(4)材料员质量责任制①必须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采购合格的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及时提供材料证明或合格证。②保证按施工生产计划提出的要求(数量、品种、规格、时间等)供应原材料,严防混装、混供。③妥善储存、保管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一旦发现变质材料,立即停止供应,经技术人员鉴定后再作处理。④凡由于采购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质量事故,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并接受相应的处罚。⑤做好机械设备的管理和各级维修保养工作,不断提高机械设备的完好程度,做到正常运转,保证工程不间断施工。(5)班组长质量责任制①对工程质量、安全、人员配备等负直接领导责任。②组织班级严格按图纸、方案、规范组织施工,认真执行工程质量保证措施。③坚持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完组织一次质量检查,组织人员对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并填写评定表。④不管发生大小质量事故,都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擅自处理,违者必重罚。⑤积极组织参加全面质量管理。6)对指挥成熟造成事故或施工质量不合格,应负直接经济和刑事责任。(6)操作工人质量责任制①操作工人是施工、工程的直接操作者,要对自己的操作质量负责,因此要不断提高自己的操作技术水平,确保操作中的工程质量。②要做到“三懂四会”即会识图、会操作、会维修、会检测。③要认真熟悉图纸,严格按图施工,做好自检记录。6.5.5对原料及半成品、成品及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1)经常监督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试验报告及合格书,如发现有不合格产品或未经抽样试验原材料(按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必须检验的材料)坚决不准使用。(2)在施工中质监人员发现有严重违反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问题时,有权当场制止和责成限期纠正或处理。(3)质监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做到分项工程项有复核,隐蔽验收不遗漏。(5)质检部门对不重视质量、粗制滥造及隐蔽事故,弄虚作假的项目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有权要求行政领导给予严厉处理、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6)工序质量检验和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通过对工序质量的监督检验,防止由于偶然性和异常性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的积累和延续,减少人力物力损失,借助检验资料分析,及时发现操作者、施工机具、材料、施工方法、操作方法、操作及管理上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纠正或改进,保持工序施工良好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