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案例1案例一据报道科龙电器(000921.SZ)的三位独立董事在2005年以工作受限为由齐齐提出辞呈。多位独董一起辞职,这在国内上市公司中还是头一回。在消息公布的当天(8日),科龙电器股价再次大幅下跌9.29%。科龙的这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陈庇昌、李公民、徐小鲁,他们依次从2001年、2002年、2003年起担任科龙的独董。2005年1月15日,科龙电器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通过了这三位人士担任科龙电器新一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然而,在当年4月28日的科龙电器董事会会议上,独董却提出了“异议”。他们对《本公司(科龙)董事会针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的审议一起投了弃权票;对审计师德勤对科龙2004年财务报告发表的保留意见表示认同,并建议科龙进行深入调查。可见,科龙三位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的分歧在两个月前已存在。独董们在7月8日的公告中更言辞激烈地表达了辞职的理由:就任期间,科龙屡屡未能及时提供工作所需之资料,或对所提意见作出适当回应,所以感到公司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配合及支持。他们还指出:一是科龙对关联交易未给予合理关注,如“康拜恩”品牌的问题迟迟尚未解决;二是对于2004年年报之审计师提出的保留意见的事项,他们重复要求公司深入调查,如今超过两个多月仍未有任何进展;三是近期他们获悉科龙可能发生一些潜在不正常的交易,他们尝试跟进该事项,但工作受到限制。分析要求:1、分析该案例的基本理论与规范2、该案例反映哪些问题3、该案例给你哪些启示?答案:本分析主要是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依据是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独立董事的内容及作用。针对科龙事件进行分析,得出结论,提出措施。1.该案例的基本理论与规范答:一.独立董事的内容及作用(一)独立董事的内容独立董事是指“外部董事(即非执行董事,是指在公司里不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董事)中非公司股东单位派出的、并与公司(管理层)无经济利益与亲属关系的独立社会人士,”科龙电器公司属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产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产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产董事的职责。(二).独立董事的作用:为了充分发挥独产董事的作用,独产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上市公司还应当赋予董事以下特别职权:(1)重大关联交易(指上市公司拟与关联人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应由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产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产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2)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案例2(3)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提议召开董事会(5)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二、独立董事在中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一个国家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可能永远处于一种固定的模式,因为这样将无法与社会的现实发展变化相吻合。我国公司监督的基础模式是二元制下的监事会监督,随着社会现实条件的不断发展变化,这种旧有的模式显然不能顺应发展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独立董事制度的引进就显得尤为重要,它正式基于我国社会现实的变化而对我国现有公司监督机制的一种发展创新。结合我国的国情来看,这种发展创新对于完善我国公司的治理结构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同时它在中国的土地上也有着生存发展的空间。三、构建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必要性(一)我国监事会制度依然存在着缺陷。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模式选择上我国采用的是法国的二元制模式,也就是监事会和董事会并列,由监事会对董事会、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但是在实际运用中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普遍存在着董事会的权利过大和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现象很多时候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本不顾及也不担心监事会的监督,而监事会也从未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个监督者,出现这些状况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监事会制度本身存在着缺陷。(二)构建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社会现实需要。目前,我国绝大部分的上市公司是由国企改制而成的,国有股在公司中占主导地位,可以说是一股独大,但是却由于派驻到这些公司董事会中的董事并非真正的公司股东,从而使得这些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并不是从公司的利益出发,而是尽可能的使自己在任期内得到最大化的利益。因为这些董事们的任期是有限的,而且又不是真正的股权所有者,公司的长远发展与其并无实际联系,相比之下自身利益成了他们的追求目标,而且由于这些董事们有往往兼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职位,会造成公司的“内部人”控制,在这种情形下无法形成一个对公司进行有效监督制约的机制,公司利益被侵蚀,中小股东利益被损害也就成为必然。这就使得我们有必要引进一种新型的监督机制作为补充完善我国公司监督基本模式(监事会制度)的发展模式,而独立董事就成为我们最佳的选择。2、该案例反映哪些问题答:科龙事件的问题及原因(一)问题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1996年在香港成功上市,同年被“世界经济论坛组织”推举为全球新兴市场100家最佳企业之一,2001年被《财富》杂志评选为中国上市公司百强企业。但是正是这样一家驰名中外的企业却出现了以下事件:报道科龙电器的三位独立董事在2005年以工作受限为由齐齐提出辞呈。多位独董一起辞职,这在国内上市公司中还是头一回。在消息公布的当天(8日),科龙电器股价再次大幅下跌9.29%。科龙的这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陈庇昌、李公民、徐小鲁,他们依次从2001年、2002年、2003年起担任科龙的独董。2005年1月15日,科龙电器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通过了这三位人士担任科龙电器新一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然而,在当年4月28日的科龙电器董事会会议上,独董却提出了“异议”。他们对《本公司(科龙)董事会针对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所做的专项说明》的审议一起投了弃权票;对审计师德勤对科龙2004年财务报告发表的保留意见表示认同,并建议科龙进行深入调查。可见,科龙三位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的分歧在两个月前已存在。独董们在7月8日的公告中更言辞激烈地表达了辞职的理由:就任期间,科龙屡屡未能及时提供工作所需之资料,或对所提意见作出适当回财务管理案例3应,所以感到公司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配合及支持。他们还指出:一是科龙对关联交易未给予合理关注,如“康拜恩”品牌的问题迟迟尚未解决;二是对于2004年年报之审计师提出的保留意见的事项,他们重复要求公司深入调查,如今超过两个多月仍未有任何进展;三是近期他们获悉科龙可能发生一些潜在不正常的交易,他们尝试跟进该事项,但工作受到限制。(二)结论从“科龙事件”再次引发了人们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关注和思考。从以上实例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遭遇的处境是多么的尴尬。从2001年8月1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指导意见》要求各中国境内上市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到今天,这一制度已经走过了近五年的风雨历程,五年的时间对于要在中国的上市公司求得发展空间的独立董事制度来说已经不算短了,但是令人遗憾的是正如科龙事件所表现的一样,独立董事制度并没有发挥它预期的效果根据相关的一项调查显示约有5%的独立董事本人坦诚是“花瓶”,不能发挥作用,60%的独立董事无暇顾忌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只是象征性出席股东大会,相当多的独立董事在董事会表决时从未投过弃权票或反对票。为什么我们大费周折从国外引进的先进制度会遭此冷遇呢?更何况从《指导意见》到新《公司法》的第123条:“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在中国已经有了法律依据的支撑,真正成为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部分,多数学者也坚信这一制度会为中国公司翻开新的篇章,然而事实似乎并不如人愿,独立董事并没有起到制衡董事会的作用。实践表明:独立董事在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处于劣势地位,这使得他们几乎不可能发挥制度赋予他们的作用3、该案例给你哪些启示?答:要想使上市公司独董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应做到以下几方面:(一)完善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我们已经对中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自建立以来出现的种种问题及其原因作出了详细的分析。对于实际中许多上市公司存在的“花瓶董事”、“人情董事”等现象,不但不能改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反而会适得其反,进一步损害中小股东和社会的利益。。因此,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确保其独立的行使职责发挥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迫切的问题。(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独立董事制度的法规虽然我国有关部门先后颁布实施了《指导意见》、《准则》等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任职资格、权利义务等方面作了一些指导性的规定,但是仍有很多问题并没有作出规定或是作出了不合理的规定,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完善。虽然重新修订的《公司法》中对独立董事作出了规定,但是未免太过简单,无法成为独立董事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因此我认为应当在《公司法》中进一步作出具体的规定,或者通过制定一部《独立董事法》,来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任期、选聘程序、作用、责任义务等,给予独立董事制度相应的法律地位依法保障独立董事能够发出自己真正的声音,正常履行职能并约束独立董事的行为从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三)增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我们已经指出独立董事之所以不能独立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指导意见》中对其任职程序的规定存在很大的漏洞。那么如何改善这一规定就成为增强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键所在。在《指导意见》中出现的自相矛盾的规定应予以修改,既然独立董事是专门用来监督制约董事会和那些大股东的,那么就自然不能由这些受监督的人来提名选举,在这一点上有学者认为为了避免大股东操纵,大股东在表决时应予回避,但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这样做依然过于形式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我们希望独立董事能够真正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不受大股东的左右,就必须构建一个由中小股东提名并且选聘独立董事的机制,让受保护者自己选择他们信任的独立董事来保护他们的权益。(四)让独立董事走职业化的道路财务管理案例4美国的独立董事作兼职可以完成自身的职责,但是在我国这种做法似乎行不通,所以我们只好换一种方法,让独立董事走职业化的道路,也就是说让独立董事成为像律师一样的专门职业。要做到这一点就应重视独立董事的教育,提高素质,扩大源头,对此教育部门就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逐步完善独立董事资格认定的标准,为使独立董事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还要在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社会资历等方面对其提出较高的要求,能这上,庸者下,从而培育出更多具有专业水平和敬业精神的独立董事阶层。案例二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和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日前共同发布的“中华工商上市公司财务指标指数”(2008上半年)显示,A股市场中1427家非ST上市公司上半年净资产收益率均值为4.72%。23个行业毛利率均值为23.03%,相对2007年的22.82%略有上升。分行业看,采掘、金融服务和黑色金属行业净资产收益率最高,公用事业、餐饮旅游和其他类行业大幅落后于均值。除金融业外的22个行业投入资产回报率均值为2.80%。其中,采掘、黑色金属和信息服务业资本回报率较高,公用事业、其他类和餐饮旅游行业则显著落后于均值。指数还显示,2008年上半年23个行业资产负债率均值为50.01%,较2007年的49.96%稍有上升。其中,除金融行业外,黑色金属、公用事业、商业贸易行业的资产负债率也大幅高于均值。电子元器件、食品饮料等行业的资产负债率较低。分析要求:1、什么是净资产收益率?影响净资产收益率的因素有哪些?2、若以净资产收益率为企业业绩主要评价指标,其缺陷是什么?3、上述案例给你什么启示?答案1、什么是净资产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