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用电基本知识电力作为一种最基本的能源,是国民经济及广大人民日常生活不可缺少的东西。由于电本身看不见、摸不着,它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只有掌握了用电的基本规律,懂得了用电的基本常识,按操作规程办事,电就能很好地为人民服务。否则,会造成意想不到的电气故障,导致人身触电,电气设备损坏,甚至引起重大火灾等。轻则使人受伤,重则致人死亡。所以,必须高度重视用电安全问题。一、触电1、触电的危害当人体触及带电体,或者带电体与人体之间闪击放电,或者电弧及人体时,电流通过人体进入大地或其他导体,形成导电回路,这种情况,就叫触电。触电时人体会受到某种程度的伤害,按其伤害程度不同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时所造成的内伤。它可以使肌肉抽搐,内部组织损伤,造成发热发麻,神经麻痹等。严重时将引起昏迷、窒息,甚至心脏停止跳动而死亡。通常说的触电就是电击。触电死亡大部分由电击造成。电伤是指触电时,人体与带电体接触不良部分发生的电弧灼伤,或者是人体与带电体接触部分的电烙印,由于被电流熔化和蒸发的金属微粒等侵入人体皮肤引起的皮肤金属化。这此伤害会给人体留下伤痕,严重时也可能致人死亡。电伤通常是由电流的热效应,化学效应或机械效应造成的。电击和电伤也可能同时发生,这在高压触电事故中是常见的。2、触电电流的大小对人体的危害程度(1)当人体流过工频1mA或直流5mA电流时,人体就会有麻、刺、痛的感觉。(2)当人体流过工频20~50mA或直流80mA电流时,人就会产生麻痹、痉挛、刺痛,血压升高,呼吸困难。自己不能摆脱电源,就有生命危险。2(3)当人体流过100mA以上电流时,人就会呼吸困难,心脏停跳。一般来说,10mA以下工频电流和50mA以下直流电流流过人体时,人能摆脱电源,故危险性不太大。3、与触电电流大小有关的因素触电对人体的伤害程度主要表现为触电电流的大小。引起触电电流大小的变化,与以下因素有关。(1)人体电阻:人体电阻主要是皮肤电阻,表皮0.05~0.2mm厚的角质层的电阻很大,皮肤干燥时,人体电阻约为6~10kΩ,甚至高达100kΩ;但角质层容易被破坏,除了质层的皮肤电阻约为800~1200Ω;内部组织的电阻约为500~800Ω。(2)触电电压:电压越高,危险性就越大。人体通过10mA以上的电流就会有危险。因此,要使通过人体的电流小于10mA,若人体电阻按1200Ω算,根据欧姆定律:U=IR=0.01×1200=12V。如果触电电压小于12V,电流小于10mA,人体是安全的。我国规定:特别潮湿,容易导电的地方,12V为安全电压。如果空气干燥,条件较好时,可用24V或36V电压。一般情况下,12V、24V、36V是安全电压的三个级别。(3)触电时间:触电时间越长,后果就越严重。触电电流与时间的关系为:电流的毫安乘以持续时间,以mA·s表示。我国规定50mA·s为安全值。超过这个数值,就会对人体造成伤害。(4)触电部位及健康状况:触电电流流过呼吸器官和神经中枢时,危害程度较大;流过心脏时,危害程度更大;流过大脑时,会使人立即昏迷。心脏病、内分泌失调、肺病、精神病患者,在同等情况下,危险程度更大些。4、触电的几种方式触电最常见的形式是电击,也是最危险的。触电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3(1)单相触电:定义:人体接触一根火线所造成的触电事故。单相触电形式最为常见。①中性点接地电网的单相触电。当人体接触其中一根火线时,人体承受220V的相电压,电流通过人体→大地→中性点接地体→中性点,形成闭合回路。触电后果比较严重。②中性点不接地单相触电。当人体接触一根火线时,触电电流经人体→大地→线路→对地绝缘电阻(空气)和分布电容形成两条闭合回路。如果线路绝缘良好,空气阻抗、容抗很大,人体承受的电流就比较小,一般不发生危险;如果绝缘性不好,则危险性就增大。(2)两相触电:人体同时接触两根火线所造成的触电为两相触电。当人体同时接触两相火线时,电流经B相火线→人体→C相火线→中性点构成闭合回路。380V线电压直接作用于人体,触电电流300mA以上,这种触电最为危险。(3)跨步电压触电:三相线偶有一相断落在地面时,电流通过落地点流入大地,此落地点周围形成一个强电场。距落地点越近,电压越高,影响范围约10m左右。当人进入此范围时,两脚之间的电位不同,就形成跨步电压。跨步电压通过人体的电流就会使人触电。高压线有一相触地尤其危险。在潮湿地面,低压线断线触地形成的跨步电压也在10V以上,对人体也会造成伤害。时间长了就会有生命危险。(4)雷击触电:雷雨云对地面突出物产生放电,它是一种特殊的触电方式。雷击感应电压高达几十--几百万伏,其能量可把建筑物摧毁,使可燃物燃烧,把电力线,用电设备击穿、烧毁,造成人身伤亡,危害性极大。目前,一般通过避雷设施将强大的电流引入地下,避免雷电的危害。45、触电的原因(1)缺乏电器安全知识(2)违反操作规程,人体接触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3)设备不合格,由于设备绝缘损坏,设备金属外壳带电,人体无意接触外壳。(4)维修不善。(5)高压线220kV、110kV、35kV、10kV等的接地点、短路点、跨步电压形成的对人体的伤害。低压设备应用广泛,接触低压设备的人多。多种情况下是触及点不带电,偶尔因某种原因带电,大多是设备设计安装有缺陷,运行不合理、保护装置不完善等原因。二、安全用电常识1、要想保证用电的安全,家用电器、办公电器等用电设备就一定要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开关。漏电保护开关要经常检查,每月试跳不少于一次,如有失灵立即更换。保险丝烧断或漏电保护开关跳闸后要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才可恢复送电。2、千万不要用铜线、铝线、铁线代替保险丝,空气开关损坏后立即更换,保险丝和空气开关的大小一定要与用电容量相匹配,否则容易造成触电或电气火灾。3、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线可靠连接,单相用电要用三蕊电缆连接,三相用电的用四蕊电缆连接。保护在户外与低压电网的保护中性线或接地装置可靠连接。保护中性线必须重复接地。4、电缆或电线的驳口或破损处要用电工胶布包好,不能用医用胶布代替,更不能用尼龙纸包扎。不要用电线直接插入插座内用电。5、电器通电后发现冒烟、发出烧焦气味或着火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6、不要用湿手触摸灯头、开关、插头插座和用电器具。开关、插座或用电器具损坏或外壳破损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未经修复不能使用。57、厂房内的电线不能乱拉乱接,禁止使用多驳口和残旧的电线,以防触电。8、电炉、电烙铁等发热电器不得直接搁在木板上或靠近易燃物品,对无自动控制的电热器具用后要随手关电源,以免引起火灾。9、工厂内的移动式用电器具,如座地式风扇、手提砂轮机、手电钻等电动工具都必须安装使用漏电保护开关实行单机保护。10、发现有人触电,千万不要用手去拉触电者,要尽快拉开电源开关或用干燥的木棍、竹杆挑开电线,立即用正确的人工呼吸法进行现场抢救。11、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应由持证电工负责。12、各种电气设备插头应经常保持完好无损,不用时应从插座上拔下,从插座上取下电线插头时,应握住插头,而不要拉电线。工作台上的插座应安装在不易碰装的位置,若有损坏应及时修理或更换。13、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设备,如风扇、照明灯等设备时必须先断开电源,并保护好电源线,不得随便乱拉乱拽以免磨损、挤压、拉断;严禁带电移动或维修、试验各种电器设备(包括家用电器)。安全用电注意事项:1、电源线避免过负荷使用,破旧老化的电源线应及时更换,以免发生意外。2、电源总空开应配置合理,使之能起到对用电及电器的保护作用。3、接临时电源要用合格的电源线、电源插头、插座要安全可靠。损坏的不能使用,电源线接头要用胶布包好。4、严禁私自从公用线路上接线。5、线路接头应确保接触良好,连接可靠。6、装潢装修,隐藏在墙内的电源线要放在专用阻燃护套内,电源线的截面应满足负荷要求。7、停业下班一定要关闭所有用电开关及主电源空开。8、营业期间柜台内物品远离发热灯管,特别注意床上用品,服装类,不要碰触照明装饰灯。9、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器件。必须远离易燃物品,用完后应切断电源,拔下插销以防意外6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一、劳动者的安全生产权利:1、知情权: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2、建议权: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3、批评权: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4、拒绝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5、紧急避险权: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或撤离作业场所。6、伤亡求偿权: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和获得赔偿的权利。7、获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8、受教育权:掌握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职业技能。二、劳动者的安全生产义务: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