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主席!各位评委、观众大家晚上好!非常感谢双方辩友的精彩发言,而对方辩友的辩词看似完美无瑕,实则漏洞百出,接下来我将指出其中几点。其一.......下面我将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我方一辩已经指出我们所说的爱,它不是浅显的喜欢或了解,而是理性的爱,是主观上既满足自身需要客观上有适应了社会需求的爱。罗曼罗兰曾说:“爱是生命的火焰,没有它,一切都将变成黑夜。”所以,当一个人从事着一份自己不爱的工作甚至不得不一辈子做下去,过着永无宁日的日子,何其不幸!试问这样的人又谈何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最大化?也许,有些人虽然没有爱但是出于职业道德也能兢兢业业的工作,但是真正引领社会发展,做出卓越成就的一定是那种“爱一行干一行”的人。我们来看几个例子,美国著名篮球运动员科比每天在球队训练结束后自己加练各种距离的投篮,这使得他成为球场上最可怕的杀手,当记者采访时,他说,这并没有什么,因为他热爱这项运动。如果没有对事业的热爱,伟人马克思怎么会忍受饥饿忍受寒冷,研究资本主义的各种弊端,投身于构建共产主义理想大厦的梦想呢?他又如何成为影响世界的伟大人物中的第一名?所以说,只有你爱这一行你才会对这一行全身心的投入,可以说是竭力的去做;但如果不爱,即使出于职业道德,也不一定能全身心的投入,只能说是尽力的去做。相信大家都知道尽力和竭力的差距所在。也正是这差距才导致了完全不同的结果。其实不只是个人,企业也是这样。在非你莫属中,求职者周倩如在台上炮轰各位老板,把老板们批得是体无完肤啊,还让老板们疯抢。这是为什么呢?除了她优异的成绩,这与她对工作的热爱是分不开的。试问,作为一个研三的学生,对编代码的热爱几乎渗透到了骨子里,哪个老板不想要,哪家企业不喜欢?为什么美国获得诺贝尔奖的人是中国人的好几倍?为什么美国的经济实力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强胜而中国只能位居发展中国家的位置?美国人认为,干哪行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喜不喜欢这一行,中国人认为,干哪行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一行欢不欢迎自己。而中国人的这种观点也就是对方辩友所说的观点所带来的效率,挖掘一个人的潜能的程度和让人们在这个领域发挥的创造力是远不能和美国观点即我方观点所相比的。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应该爱一行干一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