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宪法同行众所周知,法律在我们的脑海中既熟悉,又陌生,它看似遥不可及却又无处不在,1982年12月4日是我国宪法施行的日子也是现在的法定的“宪法日”。然而为什么要规定“宪法日”呢?可以说很少有人能够答得出这个问题。据我所知法制日报曾报道过这样一段话“宪法日益走进人民群众的现实生活,宪法权威得到进一步维护和树立,宪法精神得以落地生根并开始深入人心,彰显宪法最高权威”。《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它确立了我国的国体和根本政治制度以及经济制度,它神圣不容侵犯,在这个日益完善的法制社会中我们必须弘扬宪法精神和维护它的权威。“依法治国”被写入宪法之中,我国众多法律都是以宪法为基础和前提所实施的,它作为一切法律中最高权威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正是如此才能有人民当家做主,民族区域自治,和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些使得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幸福生活逐步实现小康生活和中国梦的伟大复兴。例如,宪法给予我以及广大学子们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使我们得以在平等、安逸、和谐的社会中畅游知识的海洋,追逐不朽的梦想。所以法律它并非那么遥不可及,与我们身边的生活息息相关。并且我们应该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必究”铭记于心,法不徇情,勿在违法的边缘试探,挑战宪法的权威。今年又是第四个宪法日,它的主题就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宪法赋予我们权利的同时我们也有义务维护宪法权威,俗话说“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所以它不能像道德只能靠舆论谴责去支持,法律必须要有权威性才能作为立国之本,一个国家要是对法律熟视无睹那这个国家必然走向灭亡,我相信当代青年都在法律建设上献出自己的智慧,助力健全法律监督系统的加强。让权力在宪法的笼子里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这才是宪法精神的真正所在。作为新时代的学生我们应当多加普及法律知识,学习宪法,宣传宪法,与宪法一同进步,知法懂法以及守法,扬宪法之精神,护宪法之权威。努力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来警醒自己。在宪法的根基下,法制这颗大树将会更加枝繁叶茂,一直以来中华民族就是伟大的文明国度,未来将会成为法治大国,未来将会走向法治强国。最后我想说,与宪法同行共筑法制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