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限公司股东内部合作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双方曾经共同设立的有限公司内部经营规则和股东间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公司的管理1、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甲乙双方各自就自己所联系签约的住宅小区负责,另一方并不得干涉。2、甲乙双方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任意一方需要使用公司名义进行商业活动,另一方必须积极配合。3、甲乙双方各自雇佣员工,因该劳动关系引起的争议,由实际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接受劳务方需积极赔偿。4、因一方单方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一方负责,需使用公司资质材料的,另一方需积极配合,解决纠纷的费用及结果有引起纠纷的一方承担。第二条:财务管理1、公司账户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任何一方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条件下不得私自动用账户资金。2、双方各自所联系住宅小区的财务由各自负责,需要使用公司账户的,经双方同意后可以提取。3、公司日常存续需要缴纳的各项基本税费,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双方各自收入所导致的税费由双方各自承担。第三条:收入分配1、由双方共同联系签约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益,双方按2出资比例分配。2、一方单独联系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益,归联系方自己所有。第四条:违约责任1、任意一方违反本协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全部损失外还需承担损失价值两倍的违约责任。2、本协议第四条第一款所说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预见的预期利益,诉讼费,律师费,因解决争议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第五条:争议解决1、双方发生争议的,约定由阳曲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2、甲乙双方的文书送达对方邮箱时,视为文书送达。第六条:其它1、本协议作为内部协议,虽不得对抗第三人,但本协议属双方真实一致表示,且之尽约束双方,并不违法,故双方签署后生效。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一份。所有内容均为打印文字,以打印文字为准,手写涂改无效。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网络邮箱号: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网络邮箱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