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试行)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标准(试行)目总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含依法授权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具体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活动所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2标准依据。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我省地方性法33.13.2行政相对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是指基于一定的法律事件或行为与行政主体形成利害关系,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取得参与行政法律关系资格的公3.2.1公民:是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等。3.2.2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3.2.3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3.3法律文书: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必须依法填写或制作的书面材料。一般是指在履行行政执法程序过程中对外使用的文书和内部审批类文书,也包括由行政执法机关统一制作供行政相对人使用的法律文书3.4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是指依法具有行政执法权限的行3.5证据:是指证明某一法律事实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主要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3.6行政执法程序:是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3.73.8时间:本33.9地点:本标准所称的地点具体到市、区(县)、路、门牌号、楼层、房3.10基本标准:本标准所称的基本标准是指反映行政执法案卷合法性的基3.11一般标准:本标准所称的一般标准是指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反映各种44.14.1.14.1.24.1.34.1.44.1.4.1对外使用的法律文书必须使用行政执法机关的印章(受委托行4.1.4.2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使用“行政处罚(许4.24.2.14.2.24.2.34.2.4在案卷中应有证明行政相对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公民身份证件或4.2.5法律文书中,应对行政相对人使用全称,且前后一致。55.1法律文书所述事实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由行政执法机关予以处理的法律事件或5.2法律文书能够准确记载法律事件或行为的时间、地点、情节、程度和5.3卷内证据应当合法、有效,足以证明法律事件或行为的性质、情节、66.1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必须是现行有效的法律、6.2予以处理的法律事实必须由作为处理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所调整;6.3行政执法处理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6.4在法律文书中,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应使用全称,并准确引用到77.1实施阶段应按照立案(受理)、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的步骤7.247.3在形式上每一行政执法活动的内容、过程和结果都应当有相应的法律7.47.4.1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相关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必须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7.4.27.4.3符合听证条件的,在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告知行政相对人享有7.4.47.4.5行政执法处理决定必须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依法需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的,应当集体讨论;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执法机关批准7.4.6主要法律文书的送达符合法定的方式、时限,应当有相应的送达回7.4.77.4.8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必须严格7.5在法律一般标准(一)8立案审批。主要法律文书有:举报案件登记表、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审批表8.18.1.1案由、来源:案由应写明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案件来源应注明检8.1.2举报人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电话、住址、8.1.3被举报人基本情况:写明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8.1.48.1.5案件简要情况: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如8.28.2.1当事人基本情况:写明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8.2.2案由、来源:案由应写明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案件来源应注明检查中发现、举报、群众来信来访、领导8.2.3案件简要情况:应写明发生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及基本情况;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应写明检查的时间;应写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8.2.4承办人意见:承办人建议立案的意见、签名及日期;58.2.5承办机构审核意见:应有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立案的意见、8.2.6行政负责人审批意见:应有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立案9调查取证。主要法律文书有调查笔录、抽样取证文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文书、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听证文书等。9.19.1.1询问笔录(每份《询问笔录》只能对应一个被询问人)9.1.1.19.1.1.2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应记载被询问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并写明与本案的关9.1.1.39.1.1.49.1.1.5询问内容:包括反映本案事实的时间、地点、行为、情节、后9.1.1.6被询问人对笔录的意见:应注明“询问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的字样,由被询问人逐页签名并在末页注明日期。如被询问人拒绝签字的,9.1.1.79.1.1.89.1.29.1.2.19.1.2.2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应记载被检查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并写明与本案的关9.1.2.3检查(勘验)人和记录人基本情况:应写明姓名、工作单位;9.1.2.4现场情况:应准确、客观地记载现场情况,包括有关的数据、9.1.2.5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应注明“检查(勘验)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的字样,由被检查人逐页签名并在末页注明日期。如被检查人拒绝签9.1.1.6检查(勘验)笔录的记录有修改的,应由检查人在修改处压指9.1.2.79.1.2.89.2抽样取证文书:主要法律文书有抽样取证审批表、抽样取证通知书、9.2.19.2.1.19.2.1.29.2.1.3抽样取证的案由:写明案件反映的主要问题;9.2.1.4抽样取证的理由:应写明简要案情,抽样取证的理由及法律、69.2.1.59.2.1.6承办机构审核意见:应有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抽样取证的意9.2.1.7行政负责人审批意见:应有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9.2.29.2.2.1文号、被抽样取证人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9.2.2.2抽样取证的理由:应写明违法的行为及其违反的相关法律、法9.2.2.3抽样取证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决定内容;9.2.2.49.2.2.59.2.2.69.2.2.6.1标明物品的名称、数量、品级、规9.2.2.6.2被抽样取证人签名及日期;拒绝签字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在9.2.2.6.3清单上应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签名、行政执法机关印章9.2.2.7本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被抽样取证人作为收到材料凭证,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存档保留。9.2.39.2.3.1文号、被抽样取证人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9.2.3.2抽样取证的情况说明:应写明违法的行为及其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并写明抽样取证的检验结论;9.2.3.39.2.3.49.2.3.59.2.3.6物品清单(同本标准9.2.2.69.2.3.7本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被抽样取证人作为收到材料凭证,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存档保留。9.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文书:主要法律文书有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9.3.19.3.1.1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人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9.3.1.29.3.1.39.3.1.4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理由:写明简要案情,违反的相关法律、9.3.1.5承办人意见:承办人建议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意见、签名及日9.3.1.6承办机构审核意见:应有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意见、签名或盖章及日期;9.3.1.7行政负责人审批意见:应有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同意或不同意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意见、签名及日期。79.3.29.3.2.19.3.2.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理由:应写明违法的行为及其违反的相关9.3.2.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9.3.2.49.3.2.59.3.2.69.3.2.7物品清单(同本标准9.2.2.69.3.2.8本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9.3.39.3.3.19.3.3.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的情况说明:应写明违法的行为及其违反的9.3.3.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和处理结9.3.3.49.3.3.5行政执法9.3.3.6物品清单(同本标准9.2.2.69.3.3.7本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9.49.4.1文号、拟被行政处罚人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9.4.2违法行为基本情况:应写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及其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9.4.3拟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拟作出行政处罚的种类、9.4.4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应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及9.4.59.4.69.4.79.4.8本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拟被行政处罚人作为收到9.59.5.19.5.1.1陈述(申辩)人基本情况:应写明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注明与本案的关系;9.5.1.29.5.1.3陈述(申辩)的内容:应写明具体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9.5.1.49.5.289.5.2.19.5.2.2陈述(申辩)人基本情况: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注明与本案的关系;9.5.2.39.5.2.4陈述(申辩)的内容:应写明具体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9.5.2.5陈述(申辩)人对笔录的意见:应注明“陈述(申辩)笔录上9.5.2.6陈述(申辩)笔录的记录有修改的,应由陈述(申辩)人在修9.5.2.79.6听证文书。主要法律文书有听证告知书、听证申请书、听证通知书、9.6.19.6.1.19.6.1.2行政处罚的理由:应写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和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相应的条、款、项、目,9.6.1.39.6.1.49.6.1.59.6.1.69.6.1.7本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被告知有权申请听证9.6.29.6.2.1听证申请人基本情况:应写明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电话、住址、邮编等,并注明与本案的关系;9.6.2.2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拟行政处罚内容;9.6.2.3申请听证的目的:写明申请听证的主要要求;9.6.2.49.6.2.59.6.39.6.3.1文号、听证申请人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9.6.3.29.6.3.3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人的姓名、部门、职务等基本情况;9.6.3.4告知当事人权利:应写明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有9.6.3.59.6.3.69.6.3.79.6.3.8本材料一式二份,一份由行政执法机关交听证申请人作为收到9.6.499.6.4.19.6.4.29.6.4.39.6.4.49.6.4.59.6.4.69.6.59.6.5.19.6.5.2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案件承办人的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职务、工作单位、电话、住址、9.6.5.3举行听证的目的:写明听证申请人的主要要求;9.6.5.4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等享有的权利:应记载听证申请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回避权利、陈述(申辩)权利;9.6.5.5听证内容:应当写明承办人提供的审查意见的依据、理由;当9.6.5.6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等对笔录的意见:应注明“听证笔录上述内容,记录属实”的字样,由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委托9.6.5.7听证笔录的记录有修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