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土墙、护坡、土石方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广元卡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华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卡尔城C地块挡土墙、护坡、土石方、景观。2、工程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卡尔城C地块状。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以建设局规划批准的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的挡土墙、护坡、土石方、景观。4、承包方式:采取总承包方式,即为包工包料。第二条工程期限:以业主方书面通知进场时间为准,一年内完工。第三条工程合同造价土石方工程按双方商定价:综合单价每立方米17.00元包干,不再发生任何费用。护坡、挡土墙按照四川省13清单15市政定额及同期相关配套文件规定进行计价,按图计算工程量进行结算。景观工程计价按照景观工程相关定额及配套文件计取。取费标准按乙方资质核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只计取基本费率。材料价格按广元市同期工程造价信息进入结算,如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由双方签证认可的单价为准。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1、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200万元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完成50%后返还100万元,工程全部完成后返还剩余100万元。2、挡土墙、护坡、景观、道路工程甲方按每月工程进度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甲方应在十日内支付给乙方。土石方工程按照每月进度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3、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十日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的80%工程进度款。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十七日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结算审核后十日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退还。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等损失应由甲方承担。6、乙方需按甲方指定的施工位置施工,乙方需做好安全防护警示等工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第五条保修期一年,留3%的保修金一年后付清。第六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第七条双方事项1、甲方事项(1)、办理土地征用、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等协调工作。(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2、乙方事项(1)、施工场地的平整。(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第九条附则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质保期满后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为凭。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委托代表人(签名):签约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