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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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规划--规划处子站前言湘江是长江的重要一级支流、湖南的母亲河。流域地处长江经济带与华南经济圈的辐射地带,区域内城镇密布、人口集中、经济发达、人文厚重、交通便利,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地区。由于传统的粗放型发展模式没有根本转变,近年来流域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凸显,可持续发展压力日益增大。为探索流域科学发展路径,建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山川秀美、区域协调的美好家园,打造“东方莱茵河”,支撑湖南在中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在全国率先走出一条两型社会建设的路子,根据省委、省政府“四化两型”战略要求和《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等,特制订本规划,作为指导流域今后一个时期发展以及组织编制相关规划的主要依据。规划范围为湖南境内降雨汇入湘江的区域,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基本单元,包括长沙、湘潭、株洲、衡阳、郴州、永州、娄底、邵阳、岳阳等9市67个县市区,面积8.5万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湘江流域范围(9市67个县市区):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宁乡县、浏阳市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石峰区、天元区、株洲县、攸县、茶陵县、炎陵县、醴陵市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衡阳市:珠晖区、雁峰区、石鼓区、蒸湘区、南岳区、衡阳县、衡南县、衡山县、衡东县、祁东县、耒阳市常宁市郴州市:北湖区、苏仙区、桂阳县、宜章县、永兴县、嘉禾县、临武县、汝城县、桂东县、安仁县、资兴市永州市:零陵区、冷水滩区、祁阳县、东安县、双牌县、道县、江永县、宁远县、蓝山县、新田县、江华县娄底市:娄星区、冷水江市、双峰县、涟源市邵阳市:邵东县、新邵县、邵阳县、新宁县岳阳市:湘阴县、汨罗市第一章规划背景湘江流域是湖南发展的核心区域和黄金地带,既拥有良好发展基础和广阔发展前景,也面临着诸多发展机遇和挑战。第一节自然经济社会概况1.自然地理概况。湘江在湖南境内干流全长670公里,拥有大小支流1300多条,年平均径流量722亿立方米。整个流域属于太平洋季风湿润气候,地貌以山地、丘陵为主,资源禀赋优良,矿产丰富,植被丰茂,森林覆盖率达54.4%。图1湘江流域范围图2.经济社会现状。湘江流域是我省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集中区和引领区,聚集了全省70%以上的大中型企业,已形成以先进装备制造、化工、钢铁、有色冶金、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为主的特色产业集群。2010年流域地区生产总值12205亿元,规模工业增加值4842亿元,人口总量3774万人,分别占全省的76.7%、82.2%和57.3%,城镇化率47.2%。第二节问题挑战从自然条件看,流域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旱涝灾害较多,影响流域发展;从发展水平看,流域农业现代化水平依然较低,重化工业比例过高,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产业结构欠优,城乡二元结构矛盾明显,公共服务差异较大等问题亟待改善;从资源环境看,流域资源分布不均,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重金属污染严重,农村面源污染有进一步加剧趋势;从体制机制看,流域统筹协调管理体制尚未建立,上下游联动协作机制有待形成,需要加快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与开发建设统筹兼顾的发展机制;从宏观环境看,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十分迫切,发展低碳产业的国际压力越来越大。第三节发展机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湘江流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国家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为湘江流域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思路。国家赋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方面先行先试的权利,为湘江流域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一系列国家政策的陆续出台和落实,为湘江流域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第一节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流域为目标,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以顶层规划引导、生态环境整治、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突出流域水资源综合利用和防灾减灾体系、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特色城镇体系、两型产业体系、综合交通体系和历史文化旅游带建设,深化改革开放,转变发展方式,主动对接主体功能区规划,构筑湖南的黄金水道、产业主轴、文化长廊、生态家园,构建长江中游的重要生态屏障,打造“东方莱茵河”,为全国内河流域地区科学发展提供示范。第二节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以实现流域居民全面发展为目标,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依据,稳步推进流域开发,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流域有序发展。空间优化,城乡协同。立足流域资源禀赋特色,优化流域功能分区和空间布局,着力推进城乡二元结构调整,加快空间资源、城乡资源共享互补,以城带乡,构建流域新型城乡体系,逐步实现流域空间优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生态优先,人水和谐。坚持保护为主,强化生态修复,减少人为破坏,维护自然山水地貌,提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正确处理好湘江与洞庭湖、长江之间的关系,促进生态平衡,实现人与自然和谐。标本兼治,综合开发。坚持点源、面源治理相结合,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配套,保护、开发和治理相统一,注重源头减污,实施生态、防洪、农业、航运、发电、供水、旅游等有机结合的综合开发,着力解决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问题。第三节发展目标科学进行功能分区,形成明确功能定位,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率先建立生态文明与经济文明高度统一、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人水和谐相处的流域科学发展模式,建成健康湘江、富庶湘江、和谐湘江和丰盈湘江。健康湘江。突出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加快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建设山清水秀、生态优美的流域生态带。到2020年,流域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稳步下降,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大幅降低,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分别达95%和100%。富庶湘江。着力提高发展水平,加快流域产业升级和布局优化,全面提高经济总量、均量和质量,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建设经济发达、生活富裕的流域经济带。到2020年,流域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92100元,人均财政总收入645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6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600元。和谐湘江。加快流域社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居民社会保障水平,建设安居乐业、幸福文明的流域宜居带。到2020年,流域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25%以上,城乡三项保险参保率达100%。丰盈湘江。综合开发利用流域水资源,加快河道整治和航电枢纽建设,提高可用水量,建设水量充沛、水运发达的流域交通带。到2020年,流域水运货运量占综合运输货运量的15%,千吨级以上航道里程达717公里,总用水量185亿立方米。表1湘江流域科学发展主要目标表指标名称序号二级指标单位2010年2015年2020年指标性质健康湘江1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30]约束性2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0.440.490.55约束性3单位GDP能耗降低%——[16][16]约束性4湿地面积万公顷33.034.735.5预期性5城镇污水处理率%849095约束性6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17][17]约束性7森林覆盖率%54.45556约束性8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8795100约束性9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比例%869090约束性10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990100约束性富庶湘江11人均GDP元296005220092100预期性12人均财政总收入元283642806450预期性13工业化率%434548预期性14城镇化率%475560预期性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64002640042600预期性1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76001220019600预期性17流域旅游总收入占全省比重%606365预期性和谐湘江18城镇登记失业率%4.24.54.5预期性19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82025约束性20城乡三项保险参保率%7895100约束性21每万人病床数张384042预期性22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74550预期性丰盈湘江23水运量占综合运输量比重%101315预期性24千吨级以上航道里程公里439500717预期性25总用水量亿立方米173178185约束性注:1、主要数据来源于统计测算或专项规划。2、表中[]表示五年累积数据。第三章空间格局优化与主体功能区建设明确主体功能定位,优化空间结构,规范开发秩序,提高开发效率,构建清晰、集约、高效、和谐的流域空间开发新格局,打造以流域为特征的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示范区。第一节空间格局优化1.构建以“一核四极四轴”为主体的城镇空间格局以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为核心,以衡阳、郴州、永州、娄底等四个次级中心城市为支撑极点,以京港澳、娄邵永、潭娄邵、衡永等四条交通走廊为轴线,着力构建大中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实现核心带动,极点联动,轴线辐射,网状发展。2.构建以“一圈一区一带”为主体的农业空间格局以基本农田为基础,构建以长株潭都市农业圈、娄邵衡永丘岗节水农业区、南岭-罗霄山山地农业带为主体的农业空间格局,引导优势和特色农产品适度集中发展,提高农产品供给能力,保障农产品安全。3.构建以“三屏五库十一廊”为主体的生态空间格局以南岭、幕阜-罗霄山、雪峰山等自然山体为生态屏障,以东江湖、水府庙、株树桥、欧阳海和涔天河五大水库为重要水源地和湿地,以湘江干流及其十大主要支流潇水、舂陵水、蒸水、耒水、洣水、渌水、涓水、涟水、浏阳河和沩水为生态廊道,构筑山体、水体、农田与湿地相连的生态空间格局,控制水土流失,减少河流泥沙,维系流域水体安全,维护生物多样性,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图2湘江流域科学发展总体空间格局图第二节主体功能区建设1.城市化地区包括长株潭、衡阳、永州、郴州、娄底等中心城市及周边开发强度较高,工业化、城镇化较发达的县市区,其他县市城关镇、重点镇以及点状分布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园区等。统筹国土开发。适度扩大先进制造业空间,扩大服务业、交通和居住等建设空间,压缩并修复采掘业空间,优化农村生活空间,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完善基础设施。加快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基础设施一体化进程,构建保障有力的基础设施网络,提高城镇集聚水平和人口承载能力。提升发展质量。遵循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资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促进人口聚集。扩大中心城市规模,发展壮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形成分工有序、优势互补的城镇体系,有序吸纳农村人口转移。2.农产品主产区包括长株潭城市群都市外围地区、湘中湘南丘岗地区、南岭罗霄山地农业带等。鼓励农业开发,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加强水利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以及水源工程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推广节水灌溉,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耕地保护。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加快中低产田改造;严格控制区内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切实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确保实现区内耕地保护目标。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提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和支撑服务能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绿色农产品基地建设,加强农业环境保护和监测,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第三产业,拓展农业就业和增收空间。3.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南岭山地、罗霄—幕阜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区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和重要水源地等。实施严格保护。对各类法定保护区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和文化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除符合区域功能定位的建设活动外,严禁毁林开荒、无序采矿、放牧、砍伐、采石、取土及其它开发活动。搬迁或关闭区域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现有工矿企业,拆除违反规划建设的各类设施。加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在源头和上游地区加大植树造林力度,严格保护具有水源涵养功能的自然植被;加强对天然林和公益林的保护,禁止非保护性砍伐;实施水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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