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一、圆盘锯工作现场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它明火。二、圆盘锯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三、作业前应检查锯片不得有裂纹,不得连续缺齿,螺丝必须拧紧。四、皮带轮、锯轮、锯片等高速转动部件在连接时做平衡试验。五、圆盘锯必须装设分料器,锯片上方应有防护罩和滴水设备。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开料锯与截料锯不得混用。六、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1/4。七、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必须紧贴靠尺,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疤应慢推。必须待出料超过锯片15cm方可上手接料,不得用手硬拉。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严禁锯小于50cm长的短料。八、运行中不准跨过锯片传递工件、工具等。排除故障、拆装锯片时必须待机械停稳后,切断电源方可进行。九、操作人员与辅助人员应密切配合,以同步匀速接送料。木料走偏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停机调正后再锯,不得猛力推进或拉出。十、操作人员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离心力面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十一、锯片运转时间过长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在工作时应喷水冷却。十二、必须随时清除锯台面上的遗料,保持锯台整洁。清除遗料时,严禁直接用手清除。清除锯末及调整部件,必须先拉闸断电,待机械停止运转后方可进行。严禁使用木棒或木块制动锯片的方法停机。十三、作业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进行擦拭、润滑,清除木屑、锯末等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