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定代表人免责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甲方投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公司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特委托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委托内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乙方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实际权利义务,仅是工商登记形式上的法定代表人。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享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实际权利及义务。公司经营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2、甲方作为公司的实际法定代表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3、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的委托,但必须提前10日书面通知乙方;4、甲方应当按本协议约定每月10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人民币———元作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薪酬。5、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报酬;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作为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文件上具名、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参与公司活动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3、乙方作为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不承担股东义务。除履行程序性的职责外,承诺不行使任何实际的职权,乙方不承担甲方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5、乙方以公司名义对外作出的任何决定未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此决定无效。6、乙方不得作出任何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公司及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不得利用挂名身份或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或侵吞公司资金、财物;四、委托费用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乙方积极履行本协议的报酬。五、保密条款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六、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苏州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七、其他事项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日期:日期:承诺书承诺人:身份证号码:本人于年月日与签订了《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基于该协议,本人委托作为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并代为行使相关权利。本人在此承诺: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与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或其他相关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本人追偿。承诺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