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车辆租赁合同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就甲方租用乙方的运营车辆,用于甲方所经营的集体食堂原材料的配送或运输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租用车辆数量:甲方租用乙方的型号辆,车牌号码为。二、乙方应对提供的车辆配备具有资质的驾驶人员。三、租用期限:期限为20年月日开始至20年月日止,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四、租金:根据运输距离由甲乙双方协商价格,同一条路线一经确定不能擅自更改。因运输路线改变等需要变价的,乙方须同甲方配送部负责人员协商确定。五、付款方式:现金,每半月结算一次。六、乙方负责所出租车辆的调整费、过路费、停车费、驾驶员的工资等其他一切与车辆在路上行驶的相关费用;乙方还须负责所出租车辆的安全、保险等费用;本协议所出租的车辆出现的一切交通事故、车辆违章所引发的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七、甲方须将所承租车辆用于经营用途,不得要求乙方的车辆运营危险品或国家禁运物资,否则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需要在乙方车辆上安装广告的,由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并负担广告费用(若因甲方未向有关部门申报导致罚款的须由甲方全面负责)。八、运输货物时,甲方负责货物的安全,货物的缺失与乙方无关(若甲方无人员押运时货物安全由乙方负责)。但若因乙方驾驶人员违规驾驶造成货物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经济损失。九、承租期间,乙方须服从甲方工的工作调配,不服从甲方调配或因其它原因影响到甲方物资运输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不高于500元/次的经济处罚。十、乙方在甲方所经营客户范围内,须遵守甲方客户方的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行驶,任何损坏甲方客户方资产、或引起投诉的,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诉讼方式解决。十二、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合同法》、《公路货物运输规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2、乙方须将车辆运营证、驾驶员身份证及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交甲方行政部备案存档,并作为本合的附件。3、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名(盖章):乙方签名(指模):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