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乡级公开课及讲座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主要内容,教学公开课、讲座是教师向同行展示基本功的重要手段。为了深化教学改革,促进教师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规范教研过程,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切实让本校优秀教师得到展示机会,扎实推进课堂改革,做优做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一、目的和意义(一)公开课1.通过开设公开课促进教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教学效果,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实现公开课与平时课的真实统一。2.促进教师严谨、扎实、高效、科学的教风,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3.提高教师的心理素质,减轻公开课教学所带来的压力,教师既善于在公开课教学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教学特色,又敢于在公开课教学中暴露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公开课促进自己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二)讲座1.讲座是教师的必备素质,对于繁荣校园文化、活跃学术氛围,鼓励理论研究和创新,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2.促进教师间相互交流,平等学习机会。3.开拓教师视野,获取多方面的信息同时,也更好的认识自己,改变思维,调整目标,促进成长。二、基本条件(一)公开课21.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者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方面有独到创新之处,可供其他教师借鉴参考;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也可专为全乡新教师开设公开示范课。2.熟悉任教学科课程标准,能把握课改方向,深入钻研学科教材,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在师生中口碑较好。3.应有明确的研究主题、有一定创新与特色、体现课程改革精神,具有值得借鉴与推广的先进性、示范性和研究性。(二)讲座1.教师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先进的教育理念,业务素质高,体现新理念,有较强的指导作用。2.讲座应与学科紧密联系,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科研以及师生的实际需求;内容充实,具有先进性和时代感,应正确处理好学术性与普及性,科学性和人文性之间的关系,成为师生关注学科前沿,透视社会热点的重要窗口。3.课堂教学得到学校公认,或者具有一定的教学特色,近年来已经承担过县级公开课的,在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者优先。三、申报方式1.所属小学教师均有申报资格。2.采取“个人申请、各小学(幼儿园)推荐和中心学校指定相结合”等申报方式进行。3.中心学校根据遴选程序决定开课者(讲座者)人选。四、遴选程序1.每学期开学一周内由申报人填写《中心学校乡级公开课开课(讲座)申报汇总表》(附件)后,经学校推荐同意后向中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2.教导处成立考评小组对所申报公开课(讲座)的具体内容、研究3主题、申报人的综合素质、所任教班级学生情况、征求所在教研片区部分师生意见等进行评审,形成申报材料报送中心学校分管领导。3.教导处汇总公开课(讲座)申报情况,填写《学校公开课(讲座)汇总表》形成材料上报中心学校行政会审核研究,确定开课(讲座)人选及节数、开课地点等。4.若申报人数较多,中心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片断教学”“即兴演讲”“基本功比赛”等形式,遴选优秀开课者(讲座者)。5.同等条件下,年龄高者优先考虑。6.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开头人、名师等不受名额限制,可按照公开课申报流程进行。7.中心学校可根据申报情况指定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或优秀新教师进行开课,促进专业成长。8.教导处根据县局教研活动及主题撰写学校教研工作计划,安排本学期公开课(讲座)具体事项,并在校园网进行公布。五、管理办法1.所有乡级公开课(讲座)由中心学校统一安排、组织和管理。2.乡级公开课(讲座)由教导处、教研组、校级名师工作室、教研片区(见工作计划)共同组织实施,教导处协调配合。3.开课者(讲座者)要根据教研工作计划的安排配合教导处认真对待、精心准备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开课者(讲座者)的示范引领作用,贯彻新课程理念,体现学校的教改方向,展示个人的教学风格,提倡使用多媒体辅助教学。4.乡级教学研讨活动分两个片区进行,在中心学校教导处主持及片区领衔小学、教研组长、名师工作室等协助下共同完成研讨课的确立、教学设计的撰写及修订、磨课、试课及讲座主题确立、修改、定稿等过程。45.公开课过程性材料(申报表、开课通知、教案、教学设计说明、中心发言稿、发言记录表、评议表、讲座稿各一份)送中心学校备案,并将电子文稿发送教导处邮箱。6.评课议程按“开课教师简介授课思路和设计意图、中心发言人发言、听课教师点评本课的闪光点并针对不足提出修改建议(并填写评议表)、新教师谈学习体会、中心学校分管领导强调讲话”顺序进行。7.乡级公开课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教导处、教研组、片区领衔小学等要严格把关,保证公开课的质量和效率。8.凡未被认定为乡级公开课的,一般不予推荐申报县级以上公开课。9.今后县级或中心学校下校听课的对象只作为常规性听评课,不再确认为乡级公开课。10.校级名师工作室、教研基地校开课者(讲座者)参照本办法执行。11.乡级公开课将作为评优、评先、职称晋升等条件之一。12.学期结束时,由教导处收集整理教研过程性材料,公开课(讲座)被认定为合格的,颁发乡级公开课(讲座)证书给予表彰。附件:中心学校乡级公开课开课(讲座)申报汇总表中心学校2016年9月7日5中心学校乡级公开课开课(讲座)申报汇总表(年季)学校教师年级学科研讨课题(讲座主题)中心发言人说明:1.本表于每学期开学一周内邮件报送中心学校教导处。6《中心学校乡级公开课及讲座管理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表提议人单位附议人单位姓名姓名提议内容标题:基层各校(园)意见20年月日注:1.各校(园)应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本实施办法。2.教师应从大局出发提合理性建议,由各校(园)汇总后,于9月30日前发送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