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治理责任制度(一)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隐患排查治理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特别重大及重大事故隐患(A、B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措施的编制。2)制订各级人员的隐患排查监控责任制度,并不断修改完善。3)每月定期召开公司隐患排查专题会议,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4)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5)组织审批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并贯彻实施。6)责对职工进行隐患排查教育并督促各级干部和单位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7)总结推广隐患排查经验。(二)领导小组成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1)全面负责各分公司的隐患排查工作,主导日常隐患排查工作。2)负责组织、落实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并作评分、总结及编发简报到各个部门。结合日常隐患排查工作的检查情况,提供评比原始资料。3)经常深入基层和现场,了解掌握隐患排查工作动态,及时向相关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要指导基层单位的隐患排查工作,检查督促基层的隐患排查措施的落实。4)负责对职工的隐患排查的教育落实及安全讲解,配合职工教育并制定相应培训计划。5)负责对单位工程的综合性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技术交底。负责按公司年度安全指标,根据施6)工条件和施工安全程度,分解制订出各个单位工程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目标。6)坚持隐患不消除不进行生产的原则,对违章作业有权作出罚款,停产整顿等处罚决定。(三)项目经理、专职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1)负责本班组的隐患排查工作,切实执行上级颁发的隐患排查制度和措施,全面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2)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施工中电器、井架、机械设备完好性能检查,并做好安全措施交底。3)负责做好本班组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措施等的讲解,教育工人不违章操作,自身不违章指挥,组织本队隐患排查的每日自检工作。本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