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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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管理探讨王军工程项目管理探讨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概述二、基本建设程序的主要工作工程项目管理探讨一、基本建设程序的概述(一)项目发展的周期一个建设项目从设想、开发、建设、施工、投产的全过程,可称之为“项目发展周期”。国际上该过程大致分为三个时期:建设前期、建设时期和生产时期。每个时期又分为若干个阶段,其中“核准”和“工程验收”又是各个时期的分界线。工程项目管理探讨(二)基本建设程序概述基本建设:是指在一个总体设计或初步设计的范围内,由一个或几个单项工程所组成的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划分:按建设性质(新、改、扩、迁)、按规模大小(大、中、小)、按行业分为工业项目、交通运输项目、农林水利项目、社会事业项目、按项目的用途分为生产性项目、非生产性项目、按工作的阶段(前后顺序)来划分:工程项目管理探讨工程项目管理探讨1.前期:主要是开拓投资项目,并对项目进行规划、研究和作出决策的时期。主要工作是项目建议书和可研,前期工作是中期和后期的基础,它对于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影响,投资的成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核准前发生的专题报告的编制、评审、勘察、设计、工资及日常费用为前期费用,项目核准后,经集团公司审计后列入工程概算。集团火电项目的前期费用2*1000MW的费用不大于2400万元、2*600MW的费用不大于2100万元、2*300MW的费用不大于1600万元。精确度:项目建议书阶段的投资估算是20%,可研阶段的投资估算是10%工程项目管理探讨2.中期:按可行性研究细化目标方案,实现建设目标。主要工作量在这个阶段来完成,包括施工准备、设计(初设、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工程验收。初步设计概算:5%预备费(按电力概算定额执行),执行概算1%(集团风险储备金,预备费的20%),施工图阶段预算(按地方预算定额执行)。工程项目管理探讨3.后期(后评价阶段):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在一定的期限内,对项目实施全过程所进行的评价工作。即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的系统回顾,与项目投资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等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以不断完善和改进项目投资决策管理,为项目规划编制、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建设管理及生产运营整改建议等工作提供借鉴,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工程项目管理探讨集团要求在项目投产一年后,项目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安排,向集团公司提出开展项目后评价的请示。项目后评价的主要结论将为后续项目的投资决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将为项目的建设实施,提供良好的经验及其建议;将为项目的安全生产运营,提出合理有效的经营责任目标及整改措施;将为项目的环境保护和社会影响,提供有价值的值得借鉴的经验和教训。工程项目管理探讨工程项目管理探讨二、基建程序的主要工作(一)四个阶段的主要工作1.施工准备。开始招标、五通一平、落实外部的条件、编制开工报告、申请正式开工。2.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项目决策后进入实施的重要阶段,也是施工期的重要时期,这一阶段也称为勘察设计阶段。3.施工阶段。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是产品生产阶段。这个过程业主的主要工作是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协调各方关系的主要过程。4.工程验收。这一阶段是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是考核项目成果,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建设项目能否由建设阶段转入生产或使用的一个重要阶段。工程项目管理探讨工程验收与工程竣工验收二者的区别:工程验收是施工方按合同、施工规范、施工图完成约定的任务,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能满足使用需求而进行的实物验收。是施工单位在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的确认。工程项目管理探讨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规范、标准的规定完成工程设计文件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建设单位已取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出具的工程施工质量、消防、规划、环保、城建、防雷等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编制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项目管理探讨(二)招投标1.招标投标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种类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人在特定的报刊、电子网络或者其他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吸引众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方式。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工程项目管理探讨2.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视情况而定)(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件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工程项目管理探讨3.不需要招标的情况3.1招投标法可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形:(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不适宜招标。(2)抢险救灾不适宜招标。(3)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不适宜招标。工程项目管理探讨3.2特殊情况除外,可以不进行招标(招投标法解释中可不招标的情形):(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风机);(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否则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包括招标不成功)。工程项目管理探讨3.3我们主要使用的是三条:(1)招标失败(2)需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3)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化化采购的通知(336号文)。工程项目管理探讨4.标段的划分与建筑工程肢解标段的划分是工程招标的重要内容,是招标策划的重点,也是我们业主、招标代理人专业服务的增值所在。4.1划分原则(重点):(1)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2)标段划分应科学合理、系统完善。(3)标段划分应界面清晰、责权明确(4)标段划分应经济合理、客观务实工程项目管理探讨4.2肢解:建筑法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肢解发包有二种形式:一是发包人将其建设工程肢解后发包给若干个单位;二是总承包人将其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必须正确理解: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概念及特点。将不同的单位工程发包给不同承包人施工,应该不属于肢解分包,若将不同分项工程分包给不同施工单位施工可能涉嫌肢解分包。合理的标段划分是允许的,通过划分标段而达到不招标的目的就成了合同的拆分(或者是集团管理的范围拆分成内蒙公司管理的范围)比如施工管线。工程项目管理探讨5.招标时间的长短(怨言最多、怨气最大、上下级矛盾最集中的地方)(1)必须的时间(最少时间20天);(2)招标文件的质量(影响到整个招标项目的成败);由于技改项目涉及技术问题不成熟长或专业人员不全、业务不精(包括各级、土建、水工),导致论证时间较长;责任心问题,有的是整体或全盘引进。(3)集团、内蒙公司的管理项目的审批(包括招标文件及定标)流程时间(二周一次采购领导小组会议)。近期集团公司下文,要求集团公司管理范围的招标项目由二级公司招标采购委员会审批后以OA的形式上报集团公司批复。工程项目管理探讨6.招标文件的重要性招标文件在不违犯法律、公平的前提下,是业主意愿的集中体现。招标文件中业主可以提出任何条件,是合理、合法的,招标完成后你再提与招标文件有实质性的内容是违法的。招标文件也是反映业主真正管理水平的主要文件,是业主各相关部门配合好坏的集中表现,也是招标项目能否顺利进行的一个最重要因素。工程项目管理探讨(三)合同(工程和采购)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1.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不包括监理合同。监理的职责是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代替建设单位监督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等方面。它没有实际的建设内容,而建设合同的关键是承建)。工程项目管理探讨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对于实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承发包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的主要内容相一致,承发包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后,不应该再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违背的补充协议。中标合同签订时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就合同实质性内容谈判更改招标投标的结果。这是招标投标的特点也是与合同的主要区别。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控制在有效期内起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工程项目管理探讨2.合同的主要内容可以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4)工程造价;(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工程项目管理探讨(8)工程变更;(9)违约、索赔和争议;(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11)集团公司明确的其他内容,2007年《关于印发集团公司发(承)包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明确:实行安全施工保证金或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各单位依法与临时用工所在的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承包合同,不得与临时用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直接劳动关和直接发放工资等。工程项目管理探讨3.合同的结算形式合同中必须明确合同的结算方式。一般情况设备类或内容简单、工作量(工程量)较小的合同主要采用固定价的形式,材料类合同有可能采用固定单位合同,计划采购数量要明确一定的范围并在总价中显示(结算价的变化最好在合同总价的15%之内),最后据实结算。工程类合同必须明确结算形式,由于工程类的特殊性合同往往不能签订固定合同,目前大部分是清单制。而我们涉及的项目目前还达不到清单制,主要技改时间的因素,施工图设计滞后,而不落实清单制。工程项目管理探讨4.合同中的履约时间在以往的合同中大家都明白要有履约时间,而且站在我们甲方的角度往往觉得时间越短越好,但可能占用我们的资金或导致乙方违约而发生索赔,事实上在我们经历过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没有索赔的,除非发生纠纷而乙方提出索赔。因此合同履约时间也是我们在以后合同管理中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工程项目管理探讨5.总包、分包和转包分包是相对于总包而言,是总承包人将施工承包权分包人完成的行为。分包:施工分包、劳务分包5.1违法分包有以下四种情形:(1)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发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工程项目管理探讨5.2转包:指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任务,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工程项目管理探讨5.3分包与转包的本质区别:分包的发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脱离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其仍在正确地履行约定和法定的总包管理义务;而非法转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脱离了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其不在正确地履行约定和法定的总包管理义务。无论分包还是转包,发包人均应与分包人转包方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发。正确判断二者的关系:即原承包主体是否实际变更、现场实际管理人员的隶属关系是否正常、原材料的供应主体是否与承包主体一致。法律规定:凡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工程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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