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管理方法及我国外汇管理概述外汇管理第一节外汇管理概述第二节汇率制度与货币可兑换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理第一节外汇管理概述一、外汇管理及目的(一)含义:一国货币当局为使其国际收支和汇率能在符合本国利益的水平上保持平衡和稳定,而对外汇的收、支、存、兑和汇率所进行的保护性管理。第一节外汇管理概述(二)目的:保护本国经济利益1、通过外汇管制调节国际收支平衡,限制用汇,鼓励创汇——国际收支顺差2、通过外汇管制维持汇率稳定,防止国际资本冲击——汇率稳定3、通过外汇管制可保证本国经济的正常发展和加强本国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经济增长第一节外汇管理概述二、外汇管制的机构、对象、程度(一)管制机构1、中央银行2、财政部3、专门外汇管制机构第一节外汇管理概述(二)管理对象1、人(自然人、法人)——居民——非居民2、物:外币(现钞)、外币有价证券、外币支付凭证、黄金等。3、地区:本国(地区)、经济区第一节外汇管理概述(三)管制程度1、外汇管制较严的国家贸易收支非贸易收支资本收支严格管制2、部分外汇管制的国家贸易收支非贸易收支资本收支经常项目放松管制——资本项目严格管制第一节外汇管理概述3、基本取消外汇管制贸易收支非贸易收支资本收支货币自由兑换资本自由流动第一节外汇管理概述三、外汇管制的内容与措施(一)贸易项目管理1、出口外汇管理:出口商收汇必须按官方汇率卖给指定外汇银行2、进口外汇管理:进口商付汇必须经申请批准后由外汇指定银行按官方汇率售予管制目的:集中外汇收入,限制外汇支出,调节国际收支平衡。第一节外汇管理概述(二)非贸易项目管理1、项目内容1)投资收益2)经营收入3)个人外汇收支2、管理程度:发展中国家较严,发达国家基本自由。第一节外汇管理概述(三)资本项目管理1、外汇短缺的国家:鼓励资本流入,限制资本流出2、外汇充裕的国家:放开资本流动(四)汇率管理1、直接管制汇率:制定和实施官方汇率(包括单一汇率和复汇率)2、间接调节汇率:调控市场汇率(中央银行通过买卖外汇或调整利率)第一节外汇管理概述四、外汇管制的作用与影响(一)积极作用1、对贸易的作用:通过外汇管制控制对外贸易,鼓励出口,限制进口,从而保护和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第一节外汇管理概述2、对汇率与物价作用:通过外汇管制,调节国际收支,稳定汇率,稳定物价。3、对资本流动和国际收支:一国实行外汇管制可防止国际收支过渡逆差,避免本币过度贬值和资本外逃。第一节外汇管理概述(二)消极影响1、管制成本高:在外汇管制情况下,会增加企业用汇的审批成本和交易成本,增加政府的管理成本2、不利于贸易发展: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货币不能自由兑换,导致贸易结算困难。3、限制资本流动:外汇管制中对证券投资和投资收益转移的限制不利于资本的流入。第二节汇率制度与货币可兑换一、汇率制度分析(一)汇率制度的概念汇率制度又称汇率安排,是指一国货币当局对本国汇率水平的确定、汇率变动方式等所做的调控管理安排和规定。第二节汇率制度与货币可兑换(二)汇率制度的分类1、传统的分类1)固定汇率:规定货币间固定比价,市场汇率围绕固定比价在限制范围内上下波动,政府有义务维持所规定的波幅。2)浮动汇率:随外汇市场供求状况而波动的汇率,政府不规定市场汇率波幅,也无义务维持波幅。第二节汇率制度与货币可兑换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9年前的分类1)盯住汇率制:将本国货币盯住另一种货币,或合成货币,其汇率波动很小的货币制度。2)联合浮动制:指对内汇率稳定,对外联合浮动第二节汇率制度与货币可兑换3)管理浮动制:一国政府从本国利益出发,对汇率波动进行干预的制度,又称为肮脏浮动。4)单独浮动制:根据外汇市场供求而独自浮动的制度。又称为自由浮动、清洁浮动。第二节汇率制度与货币可兑换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99年后的新分类1)固定汇率制货币局制度:法律明确规定本国货币与某一外国货币保持固定比价,其货币发行必须以一定的该外国货币为准备金,以保证汇率稳定不变。无独立法定货币的制度:如取消本国货币的国家2)自由浮动汇率:汇率升降完全取决于外汇市场供求的制度。第二节汇率制度与货币可兑换3)中间汇率制度(1)水平盯住汇率:基本不变,变动在±1%(2)爬行盯住汇率:经常小幅度变动,±2-3%(3)管理浮动汇率:对汇率波动进行某种干预第二节汇率制度与货币可兑换二、汇率制度的选择(一)选择情况2004年12月31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87个成员国汇率制度选择传统钉住汇率制-------21.9%无单独法定货币--------21.9%爬行钉住-----------------3.2%钉住浮动-----------------3.2%管理浮动------------------27.3%独立浮动------------------18.7%第二节汇率制度与货币可兑换(二)选择的原因1、固定汇率的利弊1)日常汇率波动幅度较小,为国际贸易和投资提供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有利于国际贸易、借贷、投资往来。2)固定汇率不利于发挥调节国际收支的调节作用,而且国际收支出现失衡,可能会导致调节国际收支失衡会以牺牲国内经济为代价。第二节汇率制度与货币可兑换3)维持汇率固定的困难较大,代价较高。易于产生输入性通货膨胀。易遭受国际资本的冲击。4)固定汇率积累的风险大。国际收支失衡风险→汇率风险→投机风险→金融危机投机者会投机于汇率固定的国家,因为汇率一旦发生变动,就会产生巨大的收益。第二节汇率制度与货币可兑换2、浮动汇率的利弊1)有利于一国自主运用经济金融政策,有效调节国际收支。2)积累风险小,汇率调整、国际收支调整有利于避免国际短期资本对本币的冲击。3)日常汇率波动较频繁,给国际经济交易带来较多风险,不利于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的发展。第二节汇率制度与货币可兑换3、中间汇率:混合体制→固定与浮动的结合1)大多数国家是混合体制2)兼顾两极汇率的各自优点目前全球大多数国家实行浮动汇率,发达国家浮动汇率较完全,发展中国家多用中间汇率。三、货币的可兑换问题(一)货币可兑换的含义货币可兑换或者说自由兑换,一般是指一个国家或某一货币区的居民,不受官方限制地将其所持有的本国货币兑换成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币,用于国际支付或作为资产持有。(二)货币可兑换的类型1、依货币可兑换的程度分类,可分为完全可兑换(自由兑换)和部分可兑换(部分自由兑换)。2、依货币可兑换的范围分类,可分为国内可兑换和国际性可兑换(三)货币可兑换的内容1、经常项下货币可兑换内容(1)对经常项下支付转移不加限制(2)不采取差别性的复汇率措施(3)兑换其他会员国积累的本币IMF协定第八条规定:凡是能对经常性支付不加限制、不实行歧视性货币措施或多种汇率、能够兑付外国持有的在经常性交易中所取得的本国货币的国家,该国货币就是可兑换货币。2、资本项下货币可兑换(1)资本项目已改为资本和金融项目,习惯上仍称为资本项目。(2)所谓资本项目可兑换是指对资本流入和流出的兑换均无限制。(3)发达国家和地区1995年后基本实现了资本账户的自由化,发展中国家逐步实施资本交易的自由化。(4)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仍存在着某种形式的资本管制。这些资本管制较为集中的有直接投资、房地产交易、资本市场证券交易等领域。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制一、我国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1994.1.1)(一)取消外汇分成和上缴,实行银行结汇制结汇制: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外汇收入必须调回境内,以官方汇率全部卖给外汇银行。强制性结汇:1、外汇收入不得存放境外2、不得擅自保留和使用外汇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制(二)取消使用外汇的计划审批制,实行银行售汇制。售汇制:境内机构需要对外支付外汇,可按规定持有效凭证到指定银行购买外汇。(三)实现人民币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制1、汇率以市场供求为基础2、双消双轨汇率(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实行单一汇率3、有管理的浮动汇率1)国家每日公布基准汇率2)国家规定汇率浮动的幅度:银行间±3‰,银行对客户±2.5‰3)央行通过进入外汇市场买卖外汇维持汇率稳定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制(四)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形成新的汇率机制1、建立全国统一的外汇市场(94.4.1)2、该市场为银行间交易市场,参加交易者必须申请为会员,包括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制3、央行对银行结售汇所周转的外汇头寸,实行现额比例管理。——头寸买卖4、银行间外汇头寸买卖交易价格形成第二日汇率基础。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制(五)取消境内外币计价结算,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1、境内一切商品和劳务,不得以外币标价。2、境内一切买卖交易不得以外币支付。3、取消发行外汇券。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制二、我国目前外汇管制情况(一)经常项目管制1、对企业的管制1)1996年我国实现经常项目下可自由兑换2)2002年9月,国家规定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管理实施细则。3)2005年8月,国家放宽境内机构保留经常项目外汇收入。(1)境内机构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占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比例在80%以下的,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现汇的比例,由其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30%调整为50%。(2)境内机构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占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比例在80%(含)以上的,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保留现汇的比例,由其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50%调整为80%。(3)新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如上年度没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其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初始限额,由以前的不超过等值10万美元调整为不超过等值20万美元。(4)对于有实际经营需要的进出口及生产型企业,经核准,可按其外汇收入的100%核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限额。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制2、对个人的管制1)2002年2月国家颁布《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1)体现公平竞争原则,统一银行经营个人售汇业务的准入条件(2)推广实施个人购汇系统,实行个人购汇事后核销制。2)2005年8月,国家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限额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制(1)对于持因私护照的境内居民有实际出境行为(出境旅游、探亲会亲、朝觐、境外就医、商务考察、被聘工作、出境定居、国际交流、境外培训、外派劳务等)的购汇指导性限额,出境时间在半年以下的,由等值3000美元调整为等值5000美元;出境时间在半年(含)以上的,由等值5000美元调整为等值8000(2)对于没有出境行为(境外直系亲属救助、缴纳国际组织会费、境外邮购等)但有实际用汇需求的,购汇指导性限额由等值3000美元调整为等值5000(3)自费留学购汇指导性限额,学费为按照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或费用证明上所列明的学费金额全额供汇,生活费为每人每年不超过等值2万美元。(4)简化因私购汇凭证,境内居民个人因出境事由购汇的,持因私护照、有效签证及录取通知书、费用证明办理。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制(二)资本项目管制1、管制内容(自由兑换)1)境内资本投资境外所需外汇数量是否加以限制2)外资投资境内所需转移的外汇数量是否加以限制3)对到国外投资的人民币购汇或到境内投资的外汇结转人民币是否实行审批或限制。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制2、我国资本项目管理现状1)外商直接投资(1)外商经批准可在华创建和拓展自己拥有的全资企业子公司,或建立合资合作企业。(2)外商可申请全额收购企业(3)允许符合条件的三资企业(全资、合作、独资企业)上市发行A股(4)外商直接投资可清盘撤出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制2)证券投资(1)居民在境外买卖股票、上市发行股票须经国务院及主管部门批准(2)非居民不得投资境内A股市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除外。(3)居民在境外购买、出售和发行商业票据、债券等须经管理部门批准。第三节我国的外汇管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QualifiedForeignInstitutionalInvestors),QFII制度是指允许经核准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一定规定和限制下汇入一定额度的外汇资金,并转换为当地货币,通过专门账户投资当地证券市场,其资本利得、股息等经审核后可转为外汇汇出的一种市场开放模式。合格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