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土墙施工承包合同甲方:贵州典宗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盘县汉伏波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分包工程之挡墙或堡坎施工2、工程地点:盘州市鸡场坪镇盘北经济开发区农业园区。3、工程内容及范围:本合同为盘县汉伏波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项目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程范围由甲方根据场地的工程规划,本工程为单包人工(包工不包料),除施工所需的工具、模板、模方及辅料由乙方自行负责外,所有主材材料由甲方提供:3.1水泥砂浆块石挡墙:3.1.1主要工作内容为基础清理、放线/放样、修石、冲洗,水泥砂浆拌制、砌筑、勾缝;3.1.2分缝木板的制作安装和pvc排水管的制作安装;3.1.3施工完成后的场地清理、养护、成品保护以及施工所涉及的全部内容。3.2基础混凝土浇筑:3.2.1主要工作内容为水泥骨料采购运输,模板制作安装和分缝沥青板的制作安装;3.2.2仓号清洗、清理,混凝土拌制、运输、入仓、振捣、混凝土养护;3.2.3pvc排水管的制作安装,模板拆除回收,施工完成后的场地清理。3.3乙方负责基础人工清理、施工抽水、排水等。3.4工程总造价,最终以验收合格的实际方量乘以单价计算。3.5安全人员、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劳务工人由乙方自行组织和聘用,与乙方属于劳动关系。3.6安全文明施工及有关本工程顺利施工所涉及的其它所有内容均由乙方负责。第二条、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第三条、质量要求1、乙方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范要求和图纸设计进行施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才能给予计量,结算,因不能满足质量要求造成的返工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1挡土墙石材、型式、做法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选用国标图集04J008及国标图集02J003《室外工程》进行施工。1.2块石砌筑砂浆标号为M10混合砂浆。1.3水泥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严禁使用人工搅拌。1.4施工单位应提供砂浆的实验室配合比,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提供砂浆试压报告原件。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与监理公司有权对砂浆进行随时抽检。1.5勾缝形式为平缝,勾缝深度30mm。1.6挡土墙所用块石应呈块状,宽度和厚度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4倍。1.7块石坐浆平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小于300mm。拉结石均匀分布,相互错开。采用两块石内外搭接,搭接长度150mm。1.8回填土已回填至挡土墙底部,地基处理方式为夯实处理。1.9严禁使用风化岩及容易遭受海水侵蚀的石材。2、验收要求2.1砂浆的强度等级符合要求。2.2挡土墙平整度偏差符合规范要求。2.3挡土墙断面尺寸偏差符合规范要求。2.4挡土墙顶面高程偏差符合规范要求。2.5挡土墙基底高程偏差符合规范要求。2.6挡土墙轴线位移符合规范要求。2.7挡土墙墙面垂直度符合规范要求。2.8墙面坡度符合设计要求。2.9未尽事宜按照《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与地方有关规范与规定验收)第四条、工程项目单价:1、甲乙双方商定,乙方所承包的项目为人工单价承包,项目单价包含乙方为完成该项目施工(见第一条第3款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工具器具费等,乙方应承担所有的义务、责任及为完成本合同项目可能出现的一切风险等全部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提出上调工程项目单价。2、水泥砂浆块石挡墙(堡坎)砌筑人工费单价按元/m3计算。第五条、工程款支付方式及验收结算1、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报表格式要求,每月底报送工程进度完成量表,经监理单位初步审核,转甲方审核批准后在次月20日前,办理支付工程的进度款,按完成量合同单价的%支付。甲乙双方确认的单项工程完成后,乙方自检合格,报请甲方验收,根据完成并经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的工程量,一月内支付总工程量总造价的95%,暂扣5%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经过一个汛期后,工程经验收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工程质保金。2、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并结算。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的1%的逾期违约金。第六条、甲、乙方权利及义务1、采石选石运输:由甲方选石、采石后第一次运至乙方指定施工地点。2、甲方测量员放好线后,由乙方技术、施工人员复核确认无误后,甲方负责机械第一次开挖基础成型。3、甲方负责施工用电接入场地开关箱,用水接入施工现场。4、施工人员的保险由乙方负责购买,如因乙方未购买保险或商业保险导致的赔付,与甲方无关。5、甲方负责图纸审核、设计变更及现场施工调整决定,协助组织协调各单位及周边邻里关系。6、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工程款,负责缴纳本工程的全部税金。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及各工序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组织验收。8、甲方负责对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服从管理,出现安全隐患和质量不合格、造成返工、材料浪费等现象,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仍然达不到要求时,因此发生的相关损失和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工期不顺延。9、为督促和保证乙方全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乙方每施工段必须委派一名持证上岗的施工员(班组长)和一名技术人员。每天在施工现场指挥作业,如不到现场或者早退、迟到现象,每天每人扣罚一百元,从工程进度款里扣除。10、乙方必须按照图纸和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管遇到任何情况,乙方不得再要求甲方增加费用。1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施工和安全管理,配合甲方及其它工种有序的进行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每次处以500元---5000元的罚款,两次以上或屡教不改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清理乙方出场,所做工程量经验收合格的,按合同价格的50%结算,未完成的非成品工程量将不计算费用。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其他补偿,如因此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乙方还应按实际赔偿。12、乙方负责支付所有挡墙施工民工的全部劳务工资,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时发放,如因乙方未及时支付农民工的劳务工资而造成的各种纠纷及其他有损甲方声誉的事件发生,甲方将对乙方扣罚1万元——5万元工程款,从工程进度款里扣除,乙方将承担赔偿给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触犯治安管理条列或刑事法律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第七条、安全责任与安全施工1、此工程承包单价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与甲方无关。2、乙方应委派专职施工员、安全员、电工、机械工等(人证合一,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施工管理,人员花名册和相关职称证书应报备复印件给甲方存档。3、本工程将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和本工程施工图纸、技术交底以及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之规定进行施工。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第八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一项而造成损失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由违约方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各自承担自己的义务和损失。2、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所有施工,若不能按期完工,每超出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1%的赔偿金,若乙方不能按期完工的时间超过30日,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并要求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50%的金额作为赔偿款。因乙方延误工期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3、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业主方一份。第十二条、附则本协议为主合同,其他补充协议和附件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