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在完成工程任务后,依据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工程结算的主体是施工企业;工程结算的目的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款,以实现“商品销售”。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较长,占用资金额较大,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对于施工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2.工程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3.工程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二、工程结算的分类建筑产品价值大、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决定了工程结算必须采取阶段性结算的方法。工程结算一般可分为:工程价款结算和工程竣工结算两种。工程价款结算指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施工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有关规定和工程进展所完成的工程量,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工程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办理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一项经济活动。(一)工程价款结算方式我国现行的工程价款结算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以下方式:1.按月结算方式即: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办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我国现行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结算中,相当一部分是实行这种按月结算方式。2.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年度完成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3.分段结算方式当年开工,且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分段的划分标准,按合同规定。(由各部门、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规定。)分段结算可以按月预支工程款,当年结算的工程款应与年度完成的工作量一致,年终不另清算。4.目标结算方式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建设单位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企业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建设单位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目标结款方式实质上是运用合同手段和财务手段对工程的完成进行主动控制。在目标结款方式中,对控制面的设定应明确描述,便于量化和质量控制,同时要适应项目资金的供应周期和支付频率。5.结算双方约定并经开户建设银行同意的其他结算方式(二)工程预付备料款结算工程项目开工前,为了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规定,拨付给施工企业一定限额的工程预付备料款。此预付款构成施工企业为该工程项目储备主要材料和结构件所需的流动资金1.预付备料款限额预付备料款的限额,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工程项目中主要材料(包括外购构件)占工程合同造价的比重;(2)材料储备期;(3)施工工期。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计算,预付备料款的限额可按预付款占工程合同造价的额度计算。其计算公式为:预付备料款限额=工程合同造价×预付备料款额度式中,预付备料款额度:建筑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年建筑工程(包括水、电、暖)工程量的30%;安装工程一般不应超过年安装工程量的10%;材料占比重较大的安装工程按年计划产值的15%左右拨付。对于材料由建设单位供给的只包工不包料工程,则可以不预付工程备料款2.预付备料款扣回当工程进展到一定阶段,随着工程所需储备的主要材料和结构件逐步减少,建设单位应将开工前预付的备料款,以抵充工程进度款的方式陆续扣回,并在竣工结算前全部扣清。那么,工程进展到什么时候应该开始起扣工程预付备料款呢?应该说,当未施工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结构件的价值,恰好等于工程预付备料款数额时开始起扣。基本表达式:T=P-M/NT-起扣点,预付的备料款开始扣回时的累计完成工程量(金额)P-承包工程价款总额;M-预付的备料款(实付)N-主要材料所占比例(三)工程进度款结算工程进度款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后,施工企业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合同的规定,以当月(期)完成的工程量为依据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办理结算的工程价款。一般在月初结算上月完成的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的结算分三种情况,即开工前期、施工中期和工程尾期结算三种。1.开工前期进度款结算从工程项目开工,到施工进度累计完成的产值小于“起扣点”,这期间称为开工前期。此时,每月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应等于当月(期)已完成的产值。其计算公式为:2.施工中期进度款结算当工程施工进度累计完成的产值达到“起扣点”以后,至工程竣工结束前一个月,这期间称为施工中期。此时,每月结算的工程进度款,应扣除当月(期)应扣回的工程预付备料款。其计算公式为:对于“起扣点”恰好处于本月完成产值的当月,其计算公式为:3.工程尾期进度款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程项目总造价中应预留一定比例的尾留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又称“保留金”。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视保修情况最后支付。工程尾期(最后月)的进度款,除按施工中期的办法结算外,尚应扣留“保留金”。其计算公式为:式中,保留金比例:按合同规定计取,一般取5%【例】某企业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造价为800万元。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工程工期为五个月;工程预付备料款额度为工程合同造价的20%;工程进度款逐月结算;经测算其主要材料费所占比重为60%;工程保留金为工程合同造价的5%;各月实际完成的产值如下表,求该工程如何按月结算工程款?月份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合计完成产值(万元)95140175210180800【例】某施工企业承包的建筑工程合同造价为800万元。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工程预付备料款额度为18%;工程进度款达到68%时,开始起扣工程预付备料款。经测算,其主材费所占比重为56%,设该企业在累计完成工程进度64%后的当月,完成工程的产值为80万元。试计算该月应收取的工程进度款及应归还的工程预付备料款。(四)竣工结算的概念竣工结算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后,按照规定程序向建设单位办理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一项经济活动。竣工结算是在施工图预算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施工中出现的变更、签证等实际情况由施工企业负责编制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遇到一些原设计无法预计的情况,如基础工程施工遇软弱土、流砂、阴河、古墓、孤石等,必然会引起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等原施工图预算中未包括的内容。因此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实际变更情况进行竣工结算。(五)竣工结算的作用1.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结清工程费用的依据;2.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考核工程成本,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3.竣工结算是编制概算定额和概算指标的依据。(六)竣工结算的方式1.施工图预算加签证结算方式该结算方式是把经过审定的原施工图预算作为工程竣工结算的主要依据。凡原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历次发生的由于设计变更、进度变更、施工条件变更所增减的费用等。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证后,与原施工图预算一起构成竣工结算文件,交付建设单位经审计后办理竣工结算。这种结算方式,难以预先估计工程总的费用变化幅度,往往会造成追加工程投资的现象。2.预算包干结算方式预算包干结算,也称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结算。即在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同时,另外计取预算外包干费。预算外包干费=施工图预算造价×包干系数结算工程价款=施工图预算造价×(1+包干系数)式中,包干系数:由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双方商定,经有关部门审批确定在签订合同条款时,预算外包干费要明确包干范围。这种结算方式,可以减少签证方面的扯皮现象,预先估计总的工程造价。3.每平方米造价包干结算方式该结算方式是双方根据一定的工程资料或概算指标,事先协定每平方米造价指标,然后按建筑面积汇总计取工程造价,确定应付的工程价款。4.招、投标结算方式招标单位与投标单位,按照中标报价、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工期、质量标准、奖惩规定、付款及结算方式等内容签订承包合同。合同规定的工程造价就是结算造价。工程竣工结算时,奖惩费用、包干范围外增加的工程项目另行计算。(七)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单;2.经审批的原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合同或协议;3.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现场工程变更洽商记录和经审批的原施工图;4.现行预算定额、地区人工工资标准、材料预算价格、价差调整文件以及各项费用指标等资料;5.工程竣工图和隐蔽工程记录;6.现场零星用工和借工签证;7.其他有关资料及现场记录。(八)竣工结算的内容及编制方法工程竣工结算的内容和编制方法与施工图预算基本相同。只是结合施工中设计变更、材料价差等实际变动情况,在原施工图预算基础上作部分增减调整。1.工程量差的调整工程量的量差是指原施工图预算所列分项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分项工程量不符而发生的差异。这是编制竣工结算的主要部分。这部分量差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1)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开工后,由于某种原因,设计单位要求改变某些施工方法,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2)施工企业提出的设计变更此种情况比较多见,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如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某种材料缺货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要求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后,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3)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开工后,建设单位根据自身的意向和资金筹措到位的情况,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或改变某些施工方法。经与设计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协商后,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4)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此种情况是因为发现有设计错误或不足之处,经设计单位同意提出设计变更。(5)施工中遇到某种特殊情况引起的设计变更在施工中,由于遇到一些原设计无法预计的情况,如基础开挖后遇到古墓、枯井、孤石、流砂、阴河等,需要进行处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共同研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作为结算增减工程量的依据。计算分部分项工程增减工程量的直接费,通常采用本地区规定的表格进行。也可按下表形式计算。2.材料价差的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是否有?)材料价差,是指因工程建设周期较长或建筑材料供应不及时,造成材料实际价格与预算价格存在差异,或因材料代用发生的价格差额。在工程结算中,材料价差的调整范围应严格按照当地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允许擅自调整。由建设单位供应并按材料预算价格转给施工企业的材料,在竣工结算时,不得调整。材料价差由建设单位单独核算,在编制工程决算时摊入工程成本。由施工企业采购的材料进行价差调整,必须在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材料价差调整的方法有单项调整和按系数调整两种。一般工程中常用的主材采用单项调整方法。3.费用调整费用调整,是指以直接费或人工费为计费基础,计算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的调整。工程量的增减变化,会引起的措施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的增减,这些费用应按当地费用定额的规定作相应调整。各种材料价差一般不调整间接费。因为费用定额是在正常条件下制定的,不能随材料价格的变化而变动。但各种材料价差应列入工程预算成本,按当地费用定额的规定,计取计划利润和税金。其它费用,如属于政策性的调整费、因建设单位原因发生的窝工费用、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的清工和借工费用等,应按照当地的规定计算方式在结算时一次清算。另外,施工企业在施工现场使用建设单位的水、电费用,也应按规定在工程结算时退还建设单位,作到工完账清。(九)单位(单项)工程竣工结算书的编制竣工结算书通常包括下列内容:1.编制说明;2.工程竣工结算费用计取程序表;3.工程设计变更直接费调整计算表;4.材料价差调整计算表;5.原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书及施工合同关条款。(一)、工程竣工决算的概念竣工决算是在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财务及有关部门,以竣工结算等资料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