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总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并组织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2.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生产班组解决不了,须由项目部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项目部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隐患。C级:由公司职能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3.项目部、施工队组织生产过程中,在日常安全自查的基础上,每个月底组织对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和确认。4.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按照自己的分工各负其责、责任到人。5.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三不生产”:即“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生产”的原则。6.因事故隐患整改不及时、措施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追究有关责任人。7.外挂、分包施工单位纳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中,由项目部督查、确认、整改及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