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应对“材料询价”解决之道2003年7月1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实施,标志着我国的工程计价进入一个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全新时代。在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之后,投标人要根据招标人所编制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其中最主要的费用是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采用的是综合单价法,就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以上诸项费用中,以材料费用为主,因此,清单报价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材料价格的准确性。而在新的计价规范每个编码清单列项中,既没有材料消耗量的标准,也没有材料的价格。材料消耗量可以取之于企业定额或是地方定额,而材料价格却完全服从于市场。这样一来,在纷繁复杂、瞬息万变的材料价格市场信息中,如何快速广泛地获取材料价格信息,准确判定报出材料价格,无疑成为清单报价中的焦点问题。笔者认为:材料询价不应该是被动、封闭地局限于一时一地去进行,而应该是随着企业造价及材料管理水平的提高,本着全方位、面向未来、循序渐进、逐步提升的原则,分四个阶段去进行:第一阶段:广泛询查市场价格,综合处理形成预算价格。根据清单报价要求,通过各种有效途径查询有关材料的市场价格,这是材料询价的初级阶段。从目前看,简单询价的主要途径有二:一是参考地方定额中所编选的材料预算价格和当地造价管理部门按期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格;二是通过有关网站和自我市场询价,取得信息价格。以上所获取的材料信息价格,有的还是不能直接套用的初步信息,还要对其进行梳理,使之成为符合报价要求的材料预算价格。清单报价,首先要明确材料费用的准确概念及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按照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原则,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其中每单项材料费用的内容包括:材料供应价格、材料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检验试验费。在这里,首先要引起注意的是材料检验试验费,此项费用包括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用。此项费用以前划归在其他直接费项下,北京市01定额中归入现场经费,现在清单报价又列入材料费用中,因此报价时对此项费用不可忽略,不可遗漏。其次是材料采购保管费,北京市01定额规定,按材料市场价格(含实际发生的外埠、本市运杂费)加2%的采购及保管费,组成预算价格。因此,在材料询价时,一定要弄清楚所得到的信息价格是属于什么性质的价格,是材料出厂价,还是包含运杂费的市场价?还是包括材料费用全部内容的预算价?清单报价时,组价中是否包括了材料的正常损耗和采购保管费?这些都是不可忽视的内容。第二阶段:重点分析主要材料、预测材料价格走势。在分析材料费用前,首先要搞清两个比例,即材料费用在整个工程费用中所占的比例和主要材料在全部材料费用中所占的比例。以一项3.5万平方米的全现浇高层住宅工程为例,造价分析以北京市2001年预算定额编制时期的基期价格为准,钢筋用量按实际、混凝土按现场搅拌计算,造价分析的结果是土建工程(建筑、装饰)中的材料费用占直接工程费(工料机)的76.15%,占总造价的60.82%,可见材料费用比重之大。在建筑材料中有普通材料和主要材料之分,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预拌混凝土、构件、门窗、防水材料等。通常有一种说法叫做“二八比例原则”,也就是说,在所有材料费用中,占材料种类20%的主要材料却占了材料总费用的80%,这种说法是比较形象和贴切的。上述住宅工程中,建筑工程有材料58类,其中仅钢筋、现场搅拌混凝土两项的费用就占材料总价的74.98%;装饰工程,有材料113项,仅门窗(包括人防门窗)水泥、隔户条板和面砖四项材料的费用就占材料总费用的61.79%。可见,主要材料种类虽少,而所占费用比例很大。通过以上工程造价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在清单报价时,直接费用(清单报价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费)占主要比例;在直接费用中,材料费用占主要比例;在材料费用中,主要材料费用占主要比例。为保证清单报价的准确性,一定要报准材料特别是主要材料的价格。根据以上原则,在清单报价的材料询价时,要用心进行材料价值排序,筛选主材,用80%的精力搞准占材料种类20%的主要材料价值,这样才能在询价工作中抓住重点,保证清单报价的准确性。清单项目大多是国有资金投资的跨年度工程,对施工企业存在着风险因素,其风险就是“市场环境和生产要素价格变化对合同价的影响”。材料是工程建筑重要的生产要素,所以在清单报价时,一定要预测材料价格走势,规避风险。如钢筋混凝土用钢筋,2003年2月份北京市的市场均价是每吨2700元,此后一路上扬,一年以后已经升至3900元,涨幅达44.44%,这一点如果没有预测,风险是不可避免的。第三阶段:建立企业自有材料价格库。清单计价的原则是价格由市场生成、消耗量由企业确定。大型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来编制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的企业定额。在编制企业定额的同时应该逐渐建立起企业自有的材料价格动态信息库,它应具备以下功能:1.具备一套完整的建筑材料分类编码体系,保障材料归类整理及查询功能的实现。2.能够接受、处理多渠道来源的价格信息,如:历史工程材料报价、企业真实的采购价格、厂商市场报价、各类市场公开的价格信息。3.能够动态地对各种渠道获取的价格信息进行系统的综合、对比、整理、分析,生成满足造价人员需要的价格信息。以上功能的实现,必须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并历经长时间的信息积累。一旦形成自有的材料价格信息库,企业在报价时可随时调取动态的信息资料,以充分发挥企业优势,实施成本控制,增强竞争实力。第四阶段:实施材料预招标。在前三个阶段,我们了解如何及时把握市场动态,根据历史或现时的价格信息,预测将来的预期价格,但市场变动的风险始终是无法完全避免的。在市场化高度发达的西方建筑企业,普遍采用材料预招标的方式,在投标报价前与下游材料供应商、机械租赁商、劳务分包商进行预先招标,提前约定中标后的上限价格,一旦中标,建筑企业会与下游厂商再次谈判压价,取定最终价格。从而实现投标报价时,企业所承担的价格风险转嫁,最大化控制价格变动,为企业赢取利润。相信随着国内建筑市场改革的不断深化,施工企业以及材料供应商的信用体系逐渐完善,实施材料预招标必将成为造价人员控制材料价格市场变动风险的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