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公司啤机部组长黄和、切纸机长杨晶在2012年12月6号15时左右,在生产车间一楼因言语上争吵激烈,杨晶拿起打包钳子对着黄和,黄和见状冲上去掐住杨晶脖子。之后双方拳脚相向,经旁人及管理员帮忙下分开两人,杨晶头部被打,黄和脸上被抓伤。12月6号下午厂方管理人员分别找双方人员调查事情经过,并让受伤人员去医院进行医疗事故签定再就事故进行处理和调解。6号下午双方在老板田天的主持和王全安的陪同下进行内部调解,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1.员工杨晶由公司安排去医院签定受伤程度,经医院签定后确认身体并无大碍,双方当事人认为可以接受身体没问题。2.双方已对事情经过、结果和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同意和解不再追究双方的责任。3.黄和、杨晶解除与本公司的劳动关系,按公司规定结清11月、12月工资。4.双方离开本公司后,双方以后所发生事情均与本公司无关。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起即时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本公司留存一份备案。当事人:签名(盖章)2012年12月8号当事人:签名(盖章)2012年12月8号见证人:签名(盖章)2012年12月8号调解员:签名(盖章)2012掉12月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