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与担保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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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贷管理1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作:王艳君辽宁金融职业学院金融系商业银行信贷管理2第4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本章要点:贷款担保与应用贷款协议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3第一节贷款担保与应用一、保证二、抵押三、质押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4第一节贷款担保与应用一、保证(一)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方式一般保证。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合同上明确写明“连带责任”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5(二)保证人选择;(三)保证合同的内容(四)保证合同的责任范围(五)保证合同的效力(六)保证合同的时效(保证期间)(七)公证及其效力(八)保证关系中,应注意的其他问题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6例:A公司欲借款1000万元,拟用B公司担保,B公司总资产为3200万元,负债1500万元。试计算分析B公司有资格和能力为A公司担保吗?实际操作中,银行将如何处理?(银行对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的控制率为70%)。解:担保前B公司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100%=1500/3200×100%=46.88%小于70%根据银行对担保人的要求,B公司有资格为A公司担保担保后B公司资产负债率=负债/资产×100%=(1500+1000)/3200×100%=78.13%大于70%根据银行对担保人的要求,B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已经超过了70%,所以B公司已无能力为A公司全部担保。实际操作中,银行将根据B公司为A公司可能担保的最高金额740万元{1000-[2500-(3200×70%)]}以外,即260万元(1000-740),要求A公司再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否则,银行最多只能发放740万元的贷款。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7二、抵押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8(一)抵押物范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9不能作为抵押的财产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如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如被法院、海关强行冻结扣押的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10(二)抵押物应具备的条件国家允许其流通和转让;权属关系明确,不存在产权争议;未被查封、扣押和监管;市场价值稳定、易于变现、保管和处置;需具备的其他条件。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11(三)抵押合同的内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抵押担保的范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12(四)抵押登记及其效力1、各种抵押物的登记部门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房管部门;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产权核发部门;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上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2、抵押登记的效力:公示效力对抗效力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133、重复抵押的清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按照以下规定: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上面的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登记的效力要先于未登记的效力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14(五)抵押物的保全监督抵押人对抵押物的使用或保管监督抵押物价值的变化抵押权不得单独转让抵押权不得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抵押物应办理保险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15(六)抵押权的实现抵押物的拍卖的价款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支付拍卖费和其他有关处理财产的费用偿还抵押贷款本息和罚息节余,应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16(七)抵押物的核查内容抵押人在为借款人提供抵押担保时,是否欠税;是否出具了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对于共有财产,共有人是否出具了同意抵押承诺书;是否违反“不得以本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规定;抵押物是否允许流通和转让;抵押物的权属关系是否明确;是否被查封、扣押和监管;市场价值是否稳定,易于变现、保管和处置。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17(八)抵押贷款额度的确定。抵押物的估价,由抵押人和银行双方协商确定;由评估中介机构评估贷款额度的确定抵押贷款额=抵押物评估价格×抵押贷款率其中:抵押贷款率=贷款本息额/抵押物评估价格×100%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18三、质押担保(一)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物由银行保管质押物要办理保险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19(二)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权利质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从质押的权利中优先受偿。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仓储合同,质押时间必须是保管物的时间)、提单(海洋货物运输提单,注意待提货物的所有权)。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办理备案登记)。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收益权:包括公路、桥梁、涵洞及农村电网改造的收费权;出口退税的收益权;不动产租赁的收益权。学校、医院、电视收费等权利能否质押?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20质押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给银行,并共同到规定的权利部门办理核押止付登记手续。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或登记)之日起生效。权益性票据的真实性核查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必须走访出单(票)单位,进行现场核查。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21(三)质权的实现实现质权时,应按与出质人达成的协议处理质物或质押权利如协商不成,可以直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或质押权利。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22第二节贷款协议一、贷款协议概述二、贷款协议的内容三、贷款协议草案审查与贷款协议的鉴证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23一、贷款协议概述贷款协议是阐述借贷双方借贷行为的基本文件,它涵盖了有关信贷行为的信息和借贷双方必须满足的条件或要求。该协议是指导现在和将来具体借贷行为和解决与此借贷行为或借贷条款有关的疑虑或问题的依据。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24二、贷款协议的内容通常一个贷款协议应包括下列内容:1.内容目录2.引言(目的介绍)3.定义4.信用条款5.声明与保证6.贷款条件7.肯定性许诺8.否定性许诺9.违约事件10.担保品11.其余条款12.时间表与附属法律文件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25三、贷款协议草案审查与贷款协议的鉴证(一)贷款协议草案的审查在贷款协议订立操作过程中,通常需要经过借款人申请,借贷双方协商贷款协议条款,草签贷款协议,最后签署和鉴证贷款协议。贷款协议草案审查的目的一是堵塞管户信贷员工作疏忽;二是防止管户信贷员操作中的舞弊。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26审查的内容:1、贷款合同是否与相关国家及地区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2.审查借款人和保证人主体合法性3.审查贷款签署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4.审查担保品情况(二)贷款协议的鉴证贷款协议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的人员签署后,从法律上说协议已经生效,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这些贷款协议需鉴证,以强调协议双方履约的约束力。所谓经济协议或合同的签证是经济合同或协议管理机关依订约双方申请,依法证明合同或协议知识性和有效性的一项制度。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27贷款协议的签证须遵循以下程序:(1)申请。双方当事人向签证人机关提出贷款协议签证申请。通常借贷双方需同时向鉴证机关提供申请资料,其中包括鉴证申请书、申请人法定主体和贷款合同文件。(2)受理申请。签证机关根据签证申请,审查双方当事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即受理申请。其中包括审查申请人主体情况、贷款借贷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和其他预约鉴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在适当情况下,对某些鉴证事项进行实地调查。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28(3)登记备案。签证机关在确认签证事项真实合法后,对签证事项进行登记备案等工作。在这一阶段,签证机关更具审查结果,确认协议已满足鉴证的各种要求后,鉴证机关对贷款协议的鉴证事项进行登记备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鉴证结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贷款协议鉴证实行与否与各商业银行所处具体经营环境直接相关,当然也与各商业银行信贷经营风格和习惯有关。第四章贷款担保与贷款协议29本章内容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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