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泉镇麒麟村违法建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制止社区内违法建设行为,巩固城市建设成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情况,经社区违法建设管理工作小组讨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抓好重点违法建设管理重点是城市规划区内未利用的建设用地,未征用的小区院落、加层等;二、违法建设认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为违法建设:1、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建物及其他设施;2、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建设工程位置、功能、层数、标高、建设面积、建筑高度和建筑造型以及其他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3、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4、其他违反城市规划进行的建设。三、违法建设管理的职责1、违法建设的预防、发现、制止、拆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辖区负责”的原则。加强违法建设事前监管,建立违法建设查处快速反应机制;2、建立健全违建信息员制度,加强违建信息员的管理,明确职责,落实奖惩;3、对辖区内发生的违法建设应先劝阻、制止,并及时向城管执法支队报告,尤其的形象进度在正负零以下的,要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查处;配合有关部门拆除违法建设时,负责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社区主要负责人为预防、发现、上报的主要责任人,包片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四、严格执行考评制度依照《古泉镇村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规定,将违法建设管理工作纳入日常重点工作,做到每季度一次工作会,力争做到当年新建违法建设拆除率100﹪,争创无新增违法建设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