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兰路(锦绣东路-金槐路)新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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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兰路(锦绣东路-金槐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简本广兰路(锦绣东路-翠柏路)新建工程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北起锦绣东路,沿规划走向,向南经金葵路,止于金槐路。道路全长068km,道路规划红线宽32m,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计算行车速度40km/h。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广兰路的道路、桥梁、排水、绿化、附属工程等。工程总投资为4724.29万元(不包括前期费用),其中环保投资为236.2万元。工程预计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0年7月竣工。1工程分析1.1规划相容性分析广兰路的建设是完善地区路网、发展地区经济、方便沿线企业和地区居民出行的需要,同时也为配套居住区以及张家浜楔形绿地的开发提供必要的市政配套条件。因此,本项目与周边地区开发建设规划是相容的。1.2工程前期污染源分析工程前期主要污染源为动拆迁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拆迁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和施工运输机械、车辆产生的尾气。主要污染物为TSP、NO2、CO、HC等。1.3施工期污染源分析工程施工过程中,采用压路机、摊铺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这些施工机械运行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噪声强度在85~100dB(A)。施工期间土方开挖、回填以及土方、物料装卸、堆放、运输等将产生大量扬尘。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会产生一定量废气,主要污染物质包括NO2、CO等。工程道路路面沥青铺设施工中,会产生包含HC,粉尘和3,4-苯并芘等污染物的沥青烟气。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的泥浆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桥梁施工时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现有道路敲挖、路基平整的弃土、泥浆和干化的土地、水泥块、桥梁钻孔灌注桩的钻渣、建筑材料外包装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以及其他杂物等。1.4运行期污染源分析运行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交通车辆行驶噪声,为非稳态噪声源。运行期交通车辆产生的噪声一般在70~90dB(A)。运行期空气污染源主要为机动车尾气。运行期的水污染源主要为: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含油污水等;装载有毒、有害物质车辆因交通事故泄漏或滴漏,路面清洗产生的废水。2环境现状2.1声环境现状声环境现状监测表明,各监测点昼间、夜间均达标,声环境质量较好。2.2振动环境现状振动环境现状监测表明,监测点昼间、夜间累计10%铅垂向Z振极VLZ10小于《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交通干线两侧的标准要求(昼间≤75dB,夜间≤72dB)。2.3空气环境现状空气环境各监测点中PM10、CO和NO2空气污染物的单项污染指数均小于1,即项目途经区域上述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二类环境功能区的要求,大气环境较好。2.4水环境现状河流的水质情况较差,地表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3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3.1.1声环境影响分析通过噪声预测,昼间施工机械在距施工场地40m外可以达到标准限值,夜间在200m外可以基本达到标准限值(《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项目的施工场地基本在道路范围内,故昼间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较小,夜间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围居民的休息。因此,须对施工机械和车辆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3.1.2空气环境影响分析施工场地扬尘对空气影响的范围主要在工地扬尘点下风向150m内;运输土方的道路扬尘影响的范围为道路两侧60m的区域。由于项目道路沿线分布有居民住宅,施工单位必须采取相应的抑尘措施,例如加强场地清洁维护工作、根据天气变化情况进行不定期喷水降尘、运输车辆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可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道路路面、桥面铺设过程中,沥青高温冷却固化中挥发的烟气量较小,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不明显。3.1.3水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的泥浆废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桥梁施工时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的泥浆废水产生于浆砌块石护坡等混凝土浇筑和块石砌筑、料罐冲洗以及部分混凝土的养护排水;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临时搭建的厕所及公共食堂。上述废水若任意排入工程区域河流,将影响水体水质,并有可能破坏水体功能。将施工期废水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置(外运处理或就地达标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3.1.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如不及时清运,随意倾倒将会产生大量扬尘,同时也会影响周围的景观环境。施工期间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不大,但若不合理收集、也会造成施工区域及周围水体和土壤受到污染,影响环境卫生。3.1.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在道路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占地和借地,会对施工区域的植物生长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沿线区域植物均为常见物种,无本地特有物种,因为本道路施工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3.2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3.2.1声环境影响分析预测结果显示,道路新建后由于车流量增加,车速提高,沿线噪声值会有较大幅度提高。预测结果显示交通噪声对沿线声环境影响较大,夜间超标较昼间严重。远期由于车流量增加,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一步加剧。项目道路建成后,沿线昼间红线处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93)中的4a类标准,夜间红线外21.8m范围内,能达到4a类标准。3.2.2环境振动影响分析通过类比调查和影响预测,道路振动可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交通干线两侧的标准要求,即昼间≤75dB,夜间≤72dB。3.2.3空气环境影响分析三个预测时段内,机动车排放尾气污染物浓度对项目敏感点的贡献值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2000年修改)中的小时浓度限值。3.2.4水环境影响分析路面径流污染主要集中在降雨初期,主要污染物包括:SS、CODCr、BOD5和石油类等。随着降雨历时增加,污染物浓度会下降,同时在排水过程中,路面径流中的污染物达到水体时的浓度会进一步降低。因此,道路路面径流不会对沿线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3.3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3.3.1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工区布置应尽量远离居民点等敏感目标,并在上述路段设置隔声屏障以减小施工噪声对其影响。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尽量减少18:00-次日6:00的运输量。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养护。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期不必要的人为噪声。3.3.2空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扬尘:在施工区域周围设立简单隔离围屏;材料堆场场定点定位,采取防尘措施;定时对施工区域及施工车辆行驶路面进行洒水;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和保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期间周围道路的交通组织。沥青烟气:使用油布覆盖沥青,避免成品运输过程中散逸和泄漏;施工布置中尽量集中铺设,减小沥青废气影响范围;缩短作业时间,减少沥青废气影响时间。3.3.3水环境保护措施道路施工废水应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在施工中严禁乱扔杂物,以免阻塞周边河道,阻碍水流,污染水体。同时也要避免机动车泄漏有害物质直接排入水体。在道路施工过程中,应在靠河道一边设置围堰,减少废渣落入水中,产生的碎石运至既定的堆放地点,不得随意抛弃在河岸上。3.3.4固体废物保护措施在施工区的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做到统一收集、统一清运,合理处理。3.3.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在道路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占地和借地,会对施工区域的植物生长造成一定的影响。由于沿线区域植物均为常见物种,无本地特有物种,因为本道路施工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3.4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3.4.1声环境保护措施(1)根据敏感点环境特征及超标程度,建议采取降噪路面、隔声窗等降噪措施。(2)加强交通组织管理,在敏感点集中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和限速标志,加强机动车运输管理,合理控制道路车流量、车速和车辆鸣号,避免车辆拥挤,并禁止车辆超速行驶。(3)制定规划保护措施,优化沿线新建住宅布置,道路噪声超标区域内避免新建居民住宅。3.4.2空气环境保护措施(1)通过与交通部门的协调,加强机动车辆运输管理,避免车辆集中进入道路造成交通堵塞,减少怠速废气排放。(2)为减轻道路扬尘污染,建议项目运行期应加强道路清扫、洒水,确保道路路面清洁。(3)加强道路运行期空气环境监测,以便采取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4公众参与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示:被调查人员基本上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支持,大多数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有必要的,同时,大多数人对拆迁经济补偿表示关心,希望得到合理的补偿,同时希望项目能建造的快一些,并且能严格控制施工噪声以及扬尘的污染。因此,建设方应从被拆迁者的利益出发,切实为他们考虑,并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对拆迁户进行合理补偿,安排好拆迁户的去向,使他们的损失降到最低,并加快动迁进度,提供动迁房源,使拆迁户早日入住。5建议1.加强环境监测,由于公路的实际运行过程中,车流量和车型比往往是一个变数,故有必要进行不定期的环境监测,以客观地评述道路营运时对环境的影响,可为环境管理和决策部门提供依据。2.加强道路通车后日常养护工作,保持路面平整、改善粗糙度,进一步减小车辆在行驶中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加强对车辆行驶的管理,合理控制道路车流量,减小车辆怠速废气的产生。3.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项目道路建成后,沿线昼间红线处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4类标准,夜间红线外21.8m范围内,能达到4a类标准。因此建议:(1)在距离道路红线22.0m范围内,规划的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应采取一定的声环境保护措施,如安装隔声量≥25dB(A)的双层中空玻璃隔声窗、阳台设置为封闭式阳台、道路采用降噪路面、设置车辆禁鸣、限速标志,限制车速应控制在40km/h范围内等降噪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小项目道路交通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的影响。(2)对在建、已经审批通过和已经规划的日后距离道路红线22.0m范围内的新建高层住宅建筑,第一排住宅应采用隔声量≥25dB(A)的中空双层玻璃隔声窗,同时面向道路一侧设置封闭式阳台;距离道路红线22.0m范围内的新建低层、多层住宅建筑,第一排住宅应采用隔声量≥25dB(A)的中空双层玻璃隔声窗,同时面向道路一侧设置封闭式阳台,以保证住宅室内噪声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住宅室内允许标准,即:昼间≤50dB(A),夜间≤40dB(A)。(3)新建居民住宅等声敏感建筑避免建在沿路第一排,沿道路区域安排商业、娱乐、餐厅等非敏感建筑;在建筑设计时,邻近道路的住宅建筑其卧室、书房等需要安静的房间的窗户避免面向道路一侧,使敏感建筑室内噪声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住宅室内允许标准,即:昼间≤50dB(A),夜间≤40dB(A)。6结论综上所述,广兰路(锦绣东路-金槐路)新建工程符合上海市及浦东新区相关规划的要求,为该地区的协调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为道路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废气和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阶段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道路施工基本不会对道路沿线环境产生明显影响。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为道路交通噪声。在采用铺设降噪路面、加强绿化、设置隔声屏等措施后,可使道路两侧敏感点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考虑,只要切实实施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管理,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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