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程计价常见问题查询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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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程计价常见问题查询依据穗建定[1987]398号四、总分包工程的计费,按建设单位将其中部分项目的工程造价的5%加收总包管理费。五、施工图预算包干系数:民用建筑工程,2.5%;工业建筑工程,3%;施工营业税,由出包单位负责支付。(95年~97年3.54%[95年信息第8期47页],98年3.41%)总承包管理费1、穗建1985[034]号;2、粤建管字1987[194]号穗建定[1990]050号市区主干道白天不能行车补贴:按公安部门规定白天不能行车卸料的主干道工程,按新定额[91价格表]直接费乘以0.30%列入直接费计算;[95预拌砼价格表按其工料机械费乘以0.12%列入直接费计算;98.9.P50穗基定[1998]38号问题解答]穗价[1990]131号《关于收取余泥渣土排放费问题的答复》一、余泥渣土排放费,每吨1.5元或每立方米2元;招倒、回填余泥渣土费每车次每吨1元。98年作废。穗建施[1990]155号《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广州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优质工程:建筑工程8元/平方米;市政工程按总造价1%;不合格按上述规定扣并返工;装饰部分不合格按建筑工程5元/平方米;市政工程按总造价0.5%扣并返工。穗建定[1991]118号《关于1991年上半年基建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凡由建设(发包)单位提供指标,由施工单位负责承运的材料,其运杂费的计算按91价格表附录中的相应材料运杂费项目增加50%计收运杂费补贴。穗建定[1991]230号《关于1991年下半年基建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三)1、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凡由建设单位负责采购并负责运至施工地点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者,其采购保管费2%的划分:分别由原采购占1.2%调整为0.5%;原保管费占0.8%调整为1.5%。工程结算退价时,由按原来的定额预算价格乘以0.992系数调整为乘以0.985系数。2、凡由建设(发包)单位指定供货单位的材料,其价格高于我委各时期文件颁布的工地结算价格者,应按实结算,并由建设(发包)单位支付。3、凡由建设(发包)单位提供指标并已办妥提货手续,由施工单位负责承运的材料,其运杂费的计算,仍按我委穗建定[1991]1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还有穗建定[1993]157号文件)采购保管费的计算按上述第一条办理结算。穗建定[1992]230号《关于1992年上半年基建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四)1、从1992年7月1日起,凡需由建设(发包)单位负责供应材料给施工单位使用者(称甲方供料),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发包)单位所供应材料总值的5%收取材料管理费(建设单位如有国家、省、市、计划指标、进口设备和材料以及本单位自己生产的产品者除外)。[放在独立费栏]穗建定[1993]047号(一)1991年价格表第三页超高补贴费按本文调整;3、砌筑砂浆,M2.5套25#,为计算方便,按该工程的市价格表工料机械费乘以1.092为计算基础相应调增0.1%系数,列入建筑工程(包工包料)计算程序表中第3栏内计算;4、将1991年价格表中水刷石的水泥改为41.68Mpa(并相应调价)。(四)单独加建工程的补贴费,……(五)文明设施增加费:…..其封闭围栏可按场地围栏长度由原每米11.73元调整为每米18.40元。[97年1月1日至98年6月30日穗建定[1997]131号围栏长度整为每米39.92元。列入直接费。附表一:超高补贴费附表二:C15=200#穗建定[1993]157号《关于1993年二季度基建工程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二)桩机进退场计算标准,一律在穗建定[1990]169号[91价格表]的基础上增加95%计算[不能计87%],作价差处理。(三)1、执行1991年价格表定额脚手架工程各子目中的材料回程运费,一律在原定额的基础上增加69%计算,作价差处理。(五)凡由建设(发包)单位提供指标并已办妥提货手续,由施工单位负责承运的材料,其运杂费的计算,按1991年价格表附录中的相应材料运杂费项目增加95%计收运杂费补贴。作价差处理(六)凡由建设(发包)单位负责供运钢材到施工单位的加工厂,成型后由施工单位负责运到工地者,施工单位按每吨19.10元计收运杂费。作价差处理穗建定[1994]28号《关于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增加费用补贴的暂行规定》[95年信息第1期38页]凡在我市范围内建筑十层(含十层)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一、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内(含3万平方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0.59元计算;建筑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0.52元计算(地下室不列入计算建筑面积和补贴费)。二、补贴费用列入广州市建筑工程计费程序表中的工、料、机械费栏内计算。穗建定[1994]212号《关于1994年二季度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二、关于水费补贴问题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穗府办函(1994)74号文,《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售价的批复》和市自来水公司水发字(1994)第131号文件通知的规定,我市建设工程建筑用水从原每立方米0.60元调为0.90元。为此,…….(一)执行我委穗建定[1993]241号文建筑工程(包工包料)计费程序表中的水费补贴由原来0.07%调整为0.13%计算。穗建定[1994]335号《关于支付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的通知》1、凡因建设工程施工所发生的建筑施工噪声超标排污费,施工单位代付代收;2、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均可凭缴交发票按实向建设单位收取。穗建定[1995]08号自行装卸车(轮胎)大型机械进场另计半个台班。穗建定[1995]11号二、关于电费的调整计算问题由1994年10月1日起,电费每度由0.843元调整为0.955元。为方便计算:(一)执行1991年价格表的工程1、施工现场的工程用电,以价格表工、料、机械费为计算基础,调增0.26%。2、各类打桩工程,调整如下:(1)钻(冲)孔桩9.93元/M3;入岩另调增39.14元/M3。(2)混凝土锤击灌注桩调增1.76元/M3。(3)人工挖孔桩调增2.44元/M3;入岩另调增25.31元/M3。3、单独承包打桩工程,按上述第2点调增电费;整幢工程有打桩的,分别按上述第1、2点调增电费。4、调增的电费列入计费程序表中主要材料价差栏内;5、建设(发包)单位负责供电(不收电费)及采用发电机的工程,除上述1、2点的电费调增不能计算外,另按《按1991年价格表》第457页附注六计算。穗建定[1995]133号《关于支付消防设施配套费及自来水管道安装行业管理服务费的通知》[95年信息第7期39页]1、凡因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按上述规定缴交的消防设施配套费及自来水管道安装行业管理服务费,施工单位代付代收;2、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均可凭缴交发票按实向建设单位收取。穗府[1995]145号《关于市区道路两侧和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通知》禁止使用各种打桩机、混凝土搅拌站或搅拌机,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穗建定[1996]57号《关于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基本劳动保险金行业管理的办法及贯彻省建委粤建定字[1995]131、132号调整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有关工程预结算问题的通知》[96年信息第4期11页]一、我市建设工程基本劳动保险金行业管理由1996年1月1日起实施,收费标准按穗府办[1995]92号文附件二执行。1、建筑工程:总造价的3.58%(不含税);2、道路2.56%,给水3.29%,排水4.79%,园林5.51%,绿化3.05%,安装1.45%五、为贯彻省建委粤建定字[1995]132号关于印发〈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广东省基价本〉,执行1991年价格表定额和1995价格表的工程:1、广东省基价本可作为我市各有关部门计算施工机械停滞费的依据和确定施工机械租赁费的参考;基价本中的附表(1)、(2)可以直接使用;但计算上述费用时,其中所需用的人工、燃料动力、材料和机械台班单价均应按《按1991年价格表》相应单价进行换算。2、按基价本计算的施工机械停滞费应列入所附计费程序表第2栏内计算;单独按基价本附表(1)、(2)计取的费用应列入所附计费程序表第1栏内计算。(七、本文及附表由1996年1月1日起执行)。穗基定[1996]18号《关于补充后浇带使用预拌砼定额子目的通知》[96年信息第8期8页]穗建定[1996]22号《关于人工挖孔桩入岩爆破费用计算方法的通知》[96年信息第9期16页]一、爆破费用双方核实并签证认可。(放独立费)二、增加爆破费用后,应从原规定入岩每立方米增加费317.67元,扣除139.28元计算;凡跨入1994年10月1日后的工程量,应从原规定入岩另调增25.31元/M3中,扣除12.66元计算。穗建定[1996]334号《关于1996年三季度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96年信息第10期1页]二、关于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钢材、型钢、水泥计算计划利润的调整问题从1996年10月1日起,跨入1996年10月1日后的工作量,凡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钢材、型钢、水泥;由原规定:建筑钢材每吨1700元,各种型钢每吨1650元,325#水泥每吨213.68元,425#水泥每吨231.22元计算计划利润,现调整为:按广州市1990年上半年材料预算价格(略)计算计划利润。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其他各种材料(预拌砼除外)仍按我委各个时期预结算调整价格进行计算计划利润。穗建劳[1996]366号《关于实施广州市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统一收拨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97年信息第4期56页]穗建定[1996]464号《关于我市建设工程实行优质优价的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97年信息第2期11页](按企业级别计费的最新计费程序表)建设部建人[1996]512号《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97年信息第5期7页]穗建定[1997]1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概预算定额(试行)的通知》[97年信息第4期59页]粤建价字[1997]11号《关于执行1997年广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几个问题的解释及勘误》[97年信息第9期18页]穗建定[1997]10号《关于各专业工程使用〈广州地区建筑装饰工程材料指导价格〉进行预结算的通知》[97年信息第5期30页]穗建定[1997]131号《关于1997年第一季度建设工程造价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97年信息第4期6页]三、关于水费补贴问题(另见穗建定[1997]262号[97年第7期1页])根据省物价局粤价(1996)380号《关于实施调整广州市自来水售价第二步方案的批复》和市物价局穗价(1996)266号通知的规定,我市建设工程建筑用水从原每立方米0.90元调为1.60元。为此,…….(一)执行91价格表和补充项目的工程:1、市补充费率栏内的水费补贴由原来0.13%调整为0.27%计算。2、各类打桩工程,水费补贴如下:(1)钻(冲)孔桩按工程量每立方米补贴3.75元;(2)砼锤击灌注桩按工程量每立方米补贴1.49元;(3)人工挖孔桩按工程量每立方米补贴1.47元;3、单独承包打桩工程按上述第2点补贴水费;整栋工程有打桩的,承包整栋工程的施工单位分别按上述第1、2点计算水费补贴。(二)执行95预拌砼价格表的工程:1、市补充费率栏内的水费补贴由原来0.13%调整为0.25%计算。2、各类打桩工程,水费补贴如下:(1)钻(冲)孔桩按工程量每立方米补贴3.43元;(2)砼锤击灌注桩按工程量每立方米补贴1.16元;(3)人工挖孔桩按工程量每立方米补贴1.26元;3、单独承包打桩工程按上述第2点补贴水费;整栋工程有打桩的,承包整栋工程的施工单位分别按上述第1、2点计算水费补贴。(七)以元出现的补贴费列入主要材料价差栏内。四、关于文明施工和散体物料运输问题(二)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清洗设备,其费用按施工方案以实际发生计算,由建设单位支付。(三)自卸车要改装,补偿费用给施工单位的办法(不分专业,按独立费计算)如下:1、自卸车改装后旁板加高,实际发生的人工上车打开和关闭帆布的工效损失按每立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