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信小学教师“一岗双责”责任状教师“一岗双责”是指教师具有双重责任,即:教师教育工作职责、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一岗双责”制是指具体岗位责任人员因疏忽、渎职或违规、疏于管理、未尽职尽力等等情况,导致本职工作任务未能顺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担相应责任的一项制度。为进一步明确教师职责,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特拟此责任状:一、组织好本人所任学科的教学工作,认真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关爱全体学生。认真执行好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按学校管理要求做好教学工作,安全工作,做好本班上课期间环境卫生的保洁与监督,组织学生在室外活动时,要亲临现场,确保安全。二、把学生的安全作为教师的第一职责,树立高度自觉的安全工作责任感,把好安全工作关。三、把安全教育作为教育教学一项基本内容,渗透在课堂教学中,使学生的安全意识得以强化。四、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向学校汇报。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汇报。五、教育教学活动,特别是室外活动,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不具备安全保障的活动予以取消。六、教育教学中,不挖苦,讽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教学中没有到位的学生、缺堂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与班主任联系,了解学生的去向及原因,确保教学过程安全。七、发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故在作好相应应急处理的同时,与班主任联系,并上报值日教师和学校领导。八、教学时间内,不得离场,特殊的教育教学活动要延时的,做好安全保障,不能让学生准时放学回家的,必须与家长取得联系,确保学生安全到家。九、学生的校外活动,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的,当即取消。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在校园内开展活动,要做好安全保障。十、若发现学生有传染病,食物中毒症状的,在第一时间向学校领导汇报,及时处理。对流行的传染病实行日报制,追踪制,对染病学生通知其家长对该学生及时隔离,并告知家长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学校汇报。十一、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视情节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实行责任追究倒查制。十二、教师负责本节课(含课余十分钟)学生的安全工作。午餐和集会列队由当节课老师、班主任负责。督值周老师必须按时到位,做好自身本职工作,不得在晚课时四处闲逛,确保安全。十三、教师的安全工作,纳入期末进行安全评估考核,并与绩效挂钩。十四、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与教师各执一份。即日起执行。学校签章:教师签字:2013年5月10日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