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小学生流失情况报告制度小学学生辍学流失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就学校本身来说,又存在着办学形式单一、教育内容脱离实际教育方法不当等弊端,使一些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失去学习兴趣和信心,从厌学发展到辍学;还有一些收费项目、办法不合理,收费标准过高,加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被迫停学等。小学学生辍学流失,势必导致新文盲大量产生,影响我国劳动者素质和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为此,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制止我校学生流失的现象。一、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只有政府、社会各界、家庭和学校都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职责,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学学生流失的问题。为此,我们要反复深入地进行《义务教育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并把《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同克服“读书无用”、“重男轻女”等错误观念结合起来,使广大群众树立起依法普及义务教育的观念。二、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生流失情况的报告制度。学生无故不到学校上课,班主任老师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教育,使其按时到校上课。经过教育仍未到校上课的,校长应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属于社会、家庭因素造成流失的,还应报告有关原因和建议。三、认真贯彻执行劳动部等六单位《关于严禁使用童工的通知》。发现城乡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招用学龄儿童少年做工、从商的,应立即向劳动、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对招用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处理。四、对不按规定送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我们应及时向村委员会反映,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批评教育,并帮助解决某些实际困难,使其改正错误。五、我们要端正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义务教育是国民基础教育,必须保证学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教育。因此,学校的教育教学,必须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对品德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认真辅导,热情帮助。学生旷课,要及时同家长联系,共同进行教育。防止学生因经常旷课,丧失学习信心,流入社会。学校更不得歧视、排斥品学有缺陷的学生,或将他们挤出学校。我们在办学形式、教育内容等方面,要从实际出发进行改革,探索文化知识教育同劳动技术教育结合的途径,以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要按照教学计划规定,上好劳动课或劳动技术课;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劳动基地,开展课外科技活动,编写和使用乡土教材,适当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六、加强对我校收费工作的管理。任何个人、科任教师一律不得自立项目、自订标准、滥收费用。七、建立责任制和检查制度。解决小学生辍学问题,由校长负责,分级管理。要建立学校主要负责人员和分管负责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对学生辍学,不掌握情况,不分析原因,不采取措施解决,也不如实向上一级报告的,应视为失职行为。校长、教师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在各自岗位上因未及时采取工作措施而造成学生辍学的,也均属于失职行为。对有上列失职行为的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相应的处分。同时,还要建立在校生巩固情况的督导检查制度,通过督导检查,要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要表彰先进个人,批评那些不负责任的部门和人员,以保障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