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流程1.目的为了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工程的现场签证管理工作。3.术语和定义3.1.现场签证是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例如: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非正常情况下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以及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等。3.2.特急签证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签证。4.职责4.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4.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4.1.2.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4.1.3.负责签证量的审核。4.1.4.作为现场签证的主办人,负责跟踪签证的审批过程。4.2.现场成本管理员4.2.1.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4.2.2.负责签证后工程造价的审核。4.3.项目部经理4.3.1.负责审核签证;4.4.工程总监4.4.1.负责签证技术方面的审核。4.5.成本管理部4.5.1.负责签证的审核;4.6.成本分管副总4.6.1.负责5000元以下签证单的审批;4.6.2.负责5000元及以上签证的审核。4.7.总经理4.7.1.负责5000元及以上的签证的审批。5.工作程序5.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5.1.1.因设计变更导致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5.1.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5.1.3.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5.1.4.发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1万元以内的零星工程;5.1.5.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5.1.6.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5.2.现场签证办理的原则5.2.1.一单一算原则:一个现场签证单应编制一份预算,且对应一个工程合同。如果签证内容简单,也可以一份预算对应多个签证单,但是该预算书内应根据不同签证单的内容分别列项。5.2.2.完工确认原则:当现场签证完工后,项目部工程师和监理单位工程师必须在完工后5日内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覆盖之前签字确认。5.2.3.权力限制原则:公司对现场签证管理实行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之内的签字一律无效。5.2.4.正常签证的办理原则是“先估价后施工”,签证审批流程必须在7天内完成。5.2.5.特急签证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手续。5.3.现场签证的提出5.3.1.根据引起现场签证的主体不同,可以将现场签证分两种情况:由甲方相关指令(如设计变更单、工作联系单等)引起现场签证除此之外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条件主动提出的现场签证。5.3.2.当甲方确定发出相关指令会导致现场签证发生时,首先判断可能要发生的现场签证的性质是属于正常签证,还是属于特急签证(详见3.2术语和定义)。如果属于正常签证,则按照“先估价,后施工”的原则执行,要求签证的审批在7内完成;如果属于特急签证,为确保不因执行时间延缓导致更大损失,则按照“边估价,边实施”的原则,由甲方发出相关指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执行,同时要求必须在开工后7日内办妥全部审批手续。5.3.3.施工单位接到甲方指令后,根据甲方相关指令要求,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由甲方,监理,施工单位现场实测实量,并附简图和当时照片,施工完成后照片及验收记录,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对于特急签证,需立即执行相关指令进行施工,同时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5.3.4.除甲方指令引起签证发生之外,施工单位在日常施工过程中,也可以根据施工需要,提出现场签证需求。同样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办理现场签证的需求,填写《现场签证单》报监理单位审核。5.3.5.施工单位填写《现场签证单》时,要求附上初步预算或工程量清单。如属实测实量的,需先确定单价,预估工程量;如原合同中有单价约定的,按原单价计算;如无合同或无单价约定的,则需事先确定,包括材料设备的认质认价;如果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且在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已经对签证费用进行过计算确定的,施工单位不需重新计算。5.4.现场签证的审批5.4.1.监理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申请的当日内到现场对工程变化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内容,并签署意见。5.4.2.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核实签证原因、事项及工程量,并签署意见。5.4.3.现场成本管理员对签证预算进行审核。如果是由设计变更引起的现场签证,且在设计变更审批过程中已经对签证费用进行过计算确定的,现场成本管理员对其中的签证费用进行核算;对于其它情况引起的现场签证,现场成本管理员需进行审核。5.4.4.成本管理员审核完成之后,填报《现场签证审批单》,根据签证的审批权限,对签证进行审批。5.4.5.签证的审批权限:审批部门签证类型1总经理2成本副总(成本审核)3成本管理部4工程总监(技术审核)5项目部经理6现场成本管理员7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签证费用5000元及以上1审批2审核3审核4审核5审核6审核7审核签证费用5000元以下审批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核审核5.5.签证单的发放5.5.1.审批通过后,签证单汇总到成本管理部,盖章后,存档一份,其余下发项目部,由项目部负责签证单的编号及发放;5.6.现场签证的实施管理5.6.1.施工单位按经审批通过的《现场签证单》内容组织实施,监理公司、项目部监督实施情况,并核实执行结果,对未按规定时间和任务完成的,督促整改,直至完成。5.6.2.项目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工程量的复核,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造价的复核。5.6.3.现场签证施工结束后,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完成签证实施情况的核实工作,与监理、施工单位、现场成本管理员共同在《现场签证单》中签字确认。5.6.4.如需要实测实量的,则由项目现场工程师、现场成本管理员、监理、施工单位到场测量,并在《现场签证单》上签字确认。5.6.5.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和工作量确认。5.7.现场签证的结算5.7.1.成本管理部对已完工的项目按《工程预结算编制及审核作业指引》进行结算。5.7.2.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签证内容,编制竣工结算,竣工结算需“一单一价”。7天之内完成结算,否则不予办理。5.7.3.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汇总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经项目部审核确认的现场签证结算,结算编制需“一单一价”,并附《项目年月现场签证汇总表》,报送现场成本管理员、项目部经理审核,成本管理部审批。5.8.现场签证的汇总分析5.8.1.现场成本管理员每月对现场工程签证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签证汇总表》。5.8.2.现场成本管理员负责对完工的《现场签证签单》进行归档保存。5.9.其他管理要求5.9.1.《现场签证签单》字迹端正、语意清楚明了,必要时附上示意图,标明各种尺寸。5.9.2.签证单必须连续编号;所附资料有甲方指令单,现场实测实量记录,施工前照片,施工后照片。5.9.3.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工作量确认;5.9.4.签证必须由甲、乙、监理三方签字后才有效;5.9.5.签证单需列出附带预算或各工作量计算稿,并画出草图;5.9.6.签证原件一式五份,乙方两份,监理一份,甲方两份(项目部一份,成本管理部一份)。5.9.7.项目部在办理承包商报送的现场签证时,要特别关注不合理签证,如发现不合理签证,须做好记录,说明不予签证的原因,并完成正常的审批程序,存档备案。5.9.8.不合理签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a)该签证已经办理,又出现的重复签证;b)该签证的工作内容已经包括在合同中的,无需再办理的签证;c)属于施工单位工作失误造成的工程签证,如,施工单位前期进度耽误造成后期赶工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返工,费用增加等;d)签证所列的工程量内容从预算角度不应该单独列项,其已经包含在其他工程预算子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