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例会制度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保证我县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提高各保持高水平免疫接种率,维持我县无脊灰状态,加强和提高AFP病例、麻疹和新生儿破伤风监测工作,控制各消灭疫苗针对传染病为目的,保持我县免疫规划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此例会制度。第二条参加人员: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分管院长、免疫规划专兼职人员各一名。第三条会议周期:每季度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第四条会议内容:1、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本季度的督导和考核结果,具体包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目标任务:儿童接种率的调查评估、资料的收集个报告、报表的逻辑性、及时性和真实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建设和实施运作、AFP、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的监测情况等。2、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强调,并通报批评。3、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近期工作安排。4、对单项业务工作具体安排布署。5、下一步工作重点和内容。第五条会议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管领导主持,卫生局相关领导参与会议并作重要指示。会议由专人记录在案。第六条本制度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