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工程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宁夏英力特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信息管理,全面、及时、完整、准确地掌握工程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设备材料及成本控制等方面情况,满足工程项目管理、决策和评价的需要,根据集团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对工程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和交换的标准、职责、流程进行规定,确保工程建设信息传送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第三条公司及时向集团报送工程信息,集团有关工程信息要及时向各单位发送,以便实现工程信息相互交流。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责权划分第四条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公司工程建设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具体负责工程信息管理工作,根据国家、集团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基建期工程信息管理的-2-规划和实施,收集、整理与项目有关的工程信息,根据公司有关要求,及时向公司报送。第三章工程信息管理的内容第五条工程信息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工程建设各个阶段各种文字、图片、声像的信息。(一)工程建设前期信息:工程建设规模、建设性质、工程概算、投资来源、主要设备型号和生产厂家、工程建设依据性文件、里程碑进度和总工期等。(二)工程实施过程信息:与设计、设备、材料、施工、生产准备有关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资金、合同、招投标等。(三)工程建设标志性、有重大影响或突发性的信息:立项、可研、初设、开工文件或报告的批复、里程碑事件、质量和安全监督检查、上级或政府有关领导的视察指导、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等。(四)启动试运和试生产(考核期)信息等。(五)工程评价信息:工程总结、竣工决算、审计和项目后评价等。(六)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重要信息:外部环境、政策环境变化、国内外电力基建发展状况等。第六条公司应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编写、填报工程信息,内容的具体要求和格式参-3-见附件。第七条工程信息按以下形式汇总和报送:(一)工程建设前期信息以工程周报形式汇总、报送。(二)工程实施过程信息以工程月报、简报、监理月报的形式汇总、报送。(三)工程建设标志性、有重大影响或突发性的信息以工程信息快报和工程大事记形式报送。(四)启动试运和试生产(考核期)信息以调试简报、分部试运周报、整套启动试运日报和试运/试生产(考核期)期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形式汇总、报送。(五)工程评价信息以工程总结、监理总结、调试总结、竣工决算报告、审计和后评价报告形式报送。(六)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重要信息以专题形式汇报。(七)公司向集团报送的工程信息,应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审核。重大信息和突发性信息应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填写,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送发。第八条工程信息报送时间要求:(一)前期工程信息(工程周报)由公司在项目开工报告批复后1个月内报送集团。(二)工程实施过程信息(工程简报、监理月报及相关影像资料)在每月25日前报送集团;在建工程安全报表按集团的有关规定上报集团。-4-(三)工程建设标志性、有重大影响或突发性的信息(工程信息快报)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报送公司;工程大事记每年6月底和12月底汇总报送集团。(四)启动试运信息(调试简报、分部试运周报、整套启动试运日报)当日报送;启动试运信息(试运期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在整套启动试运结束后一星期内报送;试生产(考核期)信息(试生产(考核期)期间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在试生产(考核期)结束后一个月内报送。(五)工程评价信息(工程建设总结、监理总结、调试/试运总结、试生产(考核期)总结、竣工决算报告、审计和后评价报告)在规定完成时间后的一个月内报送。第九条信息传递方式主要有: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其中以电子信息传递为主要方式。第四章制度实施管理第十条公司对工程管理部能否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工程信息,作为对工程管理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对谎报、瞒报工程信息的有关责任人,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十一条加强对工程信息的披露和保密工作,未经主管部门及领导的批准,不得向外泄漏任何工程信息。有关信息披露工作按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