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合同编号20年第号皇家城堡KTV房屋租赁合同-1-皇家城堡娱乐城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营业执照编号/身份证号码:地址及联系电话: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秉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位于的商业房租赁给乙方经营KTV娱乐中心,达成并签订以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房屋标的、面积及用途。一、五层楼共计37间房屋。二、其中包括:⑴一、二、三、层:共18间,面积为1000㎡,用途:KTV娱乐。⑵四、五、层共18间,,面积为700㎡,用途:员工宿舍。⑶后院空地大门口:面积为约1000㎡,用途:停车场。二、三、甲方提供设施条件及服务:⑴甲方向乙方提供内部独立可计量式生活用水给水主管道;⑵供应本场所需求可计量式用电压负荷专线电缆到本现场;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计算和水电垃圾费交付方式。-2-一、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乙方同意按以下约定条款向甲方支付租金等。(1)房租租金标准:自年月日起,按照每年在前一年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10%后的标准计收租金;乙方同意按年交付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距当年期满60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租赁费。(2)六层楼月租金标准:本年每平方米6.65元/月,自2015年11月17日起,按照每年在前一年租金价格基础上递增10%后的标准计收租金;乙方同意按年交付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距当年期满60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租赁费。乙方所租****大道沿街面底层接待厅月租金标准:本年每平方米41.89元/月,自2015年11月17日起,按照*****路同等地理位置商户租金标准每年在前一年价格基础上加两元后再递增10%计收租金;乙方同意按年交付租金,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距当年期满60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租赁费。三、水、电费的承担。水费按市场租户租赁面积分摊后按月收取,电费按租户每月实际用量收取,水电费均于每月底抄表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清,否则甲方有权向欠费人停止供应水电,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欠费人自行承担,并不得提出异议。四、垃圾费的承担。乙方租用的*****大道门面房按照***路租户统一缴费标准按面积计算由甲方收取;乙方租用的五层和六层用房的垃圾处理由乙方直接同环卫部门协商自行缴费处理,乙方不得将其经营垃圾倒向市场内,否则,每出现一次罚金200元。五、乙方使用甲方其他设施设备的,视其情况经协商向甲方交纳相关六、如乙方未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水电费或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等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所采取限制措施迫使乙方停业,甲方概不承担任何-3-影响乙方经营的损失。第三条合同的保证。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元。合同履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且乙方没有违反本租赁合同之条款行为,在乙方完整返还甲方房屋后一个月内,甲方无息将乙方保证金返还。第四条乙方所租甲方房屋、设施的使用、装修、维护等。一、乙方对房屋进行的适当装修应达到政府相关消防、环保、安监等规定标准,并应当在甲方招商管理部签订《装修、维护管理责任书》,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后,方可进行装修、维护施工。二、乙方应自觉遵守市场管理制度,不得在约定位置内悬挂与经营品项无关的广告牌匾,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其拆除或组织拆除。三、乙方为所制作广告牌匾使用期间的管理责任人。乙方在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及定期维护时,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进行,承担全部因使用设计安装施工、使用等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四、甲乙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如乙方租有甲方广告位,广告位租赁协议未到期,但乙方不与甲方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直接收回乙方租赁广告位的使用权,并不退还乙方未满广告期广告位租赁费用和损失。第五条安全责任一、乙方经营品项必须符合相关行政许可、严格遵守《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及《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规,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二、乙方应当严格履行承租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主体职责,负责并承担经营场所的全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依法制定乙方经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报告和理赔,因乙方的管理不善引起的一切不安全事故造成甲、乙方及第三方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甲方不承担乙方承租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安全管理责任及任-4-何人员、财产损失连带赔偿责任。三、消防设施设备安装。本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所租用五号楼五层和六层房屋的消防工程实施,并承担该消防工程设计、安装、检验等费用;乙方在不改变甲方楼体结构、不影响建筑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必须按照娱乐业消防安全标准实施消防设施设备安装配置,达到配套设施布局合理,消防安装要经消防主管部门检查验收达到合格,在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后,在向甲方出示原件后,将复印件留存甲方备案。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杜绝隐患。四、消防安全与管理。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做好防火、防人员伤亡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乙方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和市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在经营期间,须向保险公司购买公众责任险,其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租场所或其任何部分出现损毁或承租场所内发生的火灾、爆炸、水损、烟薰等事件或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受邀者或客户之行为、失责或疏忽导致任何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毁,且保险额度应能概括其所承租场所可能导致或发生的上述事件的保险赔偿风险。五、电梯安全管理。乙方在使用电梯设备时,应严格按照电梯设备安全管理规定使用,确保电梯安全运行,避免因人员违章使用电梯而造成电梯损坏和危及乘梯者的安全,严格区分市场物业货梯和人乘电梯的使用,发现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甲方,严谨超载、垃圾污染,全面负责乙方专用观光电梯的安全保障、维护维修、电梯检测,并将每年电梯检测结果报甲方备案。第六条营业时间和条件。一、本合同签订生效两个月后,乙方未开业经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所收乙方租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的营业时间经营范围,不得噪音扰民。三、乙方经营期间确因特珠情况需要停业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5-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停业,但乙方停业期间的租金不退。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停业,经营期间不按甲方规定开灯营业,关闭门店超过五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天。乙方擅自停业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所收乙方租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一切损失(包括乙方投资损失、经营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第七条规范经营、遵纪守法。一、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自2006年1月29日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应依法经营。二、乙方应按照政府规定办理经营期间一切证照(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税务登记证、最新专用电梯检测结果、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照章纳税,自觉接受工商、税务、公安、质检、消防等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乙方在租赁期内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盈亏及所涉及的所有税、费、罚金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三、整个市场实行区域经营。乙方不按合同确定的品项经营,甲方有权予以制止,经甲方劝阻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已收乙方租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就甲方的行为不得提出异议和索赔。四、乙方不得在市场公共区域擅自张贴广告、加装设备、搁放物品,不允许占道经营。若乙方出现此类违约行为,经甲方劝告无效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直至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五、乙方经营期间,若有违反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法规制度规定,被强制关、停、罚,其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乙方原因导致管理单位向甲方开出的处罚)。第八条合同期满一、合同期满前,乙方需要继续租赁甲方房屋的,应在距合同到期90日前到甲方市场管理部办理合同续签手续,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合同期满前乙方未同甲方续签合同的,甲方视为乙方放弃到期续租-6-权,甲方有权与其他商户签订新的租赁合同,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如乙方到期不续租房屋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保证金,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空租期间的损失。二、乙方租赁期满不向甲方移交房屋的,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清理商铺内的一切物品,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三、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乙方应保护好房屋的固定设施设备(电梯、消防设施、水电管线仪表等),如有损坏,乙方必须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外,乙方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一、乙方不能按期交纳租金、水电费或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直接收回房屋,甲方不另行通知乙方。二、合同期内,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条款。三、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承担因提前解除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四、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出借他人。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已收乙方租金和保证金不予退还。五、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甲乙双方根据法律规定,互不承担责任,就善后事宜可协商处理。第十条承租房屋交还无论属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乙方都要按照以下约定交房:一、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原则上应自行拆除不含所有消防设施以外其对承租房屋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包括房间改建改造、内外装饰),恢复到原交房时的状态,否则,该附加装置甲方有权处置,甲方对该附加装置移走或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是,届-7-时若甲方要求保留附加装置的项目(部分或全部),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二、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搬走属于自己的物品,完成房屋的清洁。否则,该物品的遗失、损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房屋内的留置物品及由保洁公司对该承租房屋进行保洁,处理留置物品所发生的费用及房屋清洁费由乙方承担。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租金的10%给乙方支付。二、乙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如期如数支付租金以及有其他违约的,应按合同总租金的10%给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月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三、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给予赔偿。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司法机构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收执两份,乙方收执一份。三、本合同所附《综合服务协议》一份、签订的《装修、维护管理责任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代理人):电话:0915-3335588电话:传真:0915-3331818年月日年月日注:经办人签字: